第14章 七十年代二流子(十四)(2 / 2)

炮灰N號[快穿] 彌千裡 5170 字 9個月前

“建國啊,這自行車是你們今天買的?”

“是呀,這不是我和安安還有十多天就要結婚了嗎,今天去縣城就是為了置辦結婚用的東西的。”

“那你們手表也買啦?”

“買了,戴在安安手上呢。”

夏安安聞言伸出手腕顯擺的晃了晃,和沈建國一樣,她現在心裡十分舒坦。按理說她一個重生回來的人應該不稀罕自行車和手表,但她上輩子結婚時,他丈夫的家庭條件一般,她自認和丈夫兩情相悅,有情飲水飽,體貼的沒有要太多聘禮,心中不是沒有遺憾的,卻沒想到最後落得那樣一個結局。如今重活一世,她發誓絕不讓自己再留下任何遺憾。之前在縣城時,沈建國買這些東西絲毫沒有遲疑,更讓她明白真正愛你的人是不會吝嗇給你花錢的,就像沈建國,她心中感動,對沈建國的感情也深了一分。

因為沈戰坐在牛車上,沈建國臉皮再厚也不敢炫耀太過,對村民們說了一句:“我們先走了。”就加速越過牛車,騎了出去。

沈戰全程都沒有看沈建國,注意力一直放在謝景行身上,他發現少年好奇的看了自行車好幾眼,以為他也羨慕,側過頭,薄唇湊到少年耳畔,低聲問道:“你也喜歡?”

“什麼?”謝景行目露疑惑。

“自行車,你也想要嗎?”沈戰再一次問道。

謝景行剛剛看了好幾眼,主要是好奇這個時代的自行車是什麼模樣,最後發現有些笨重,外形也不時尚。前世收集了各種限量版山地自行車的謝景行肯定是看不上的,但想到他有了自行車他以後去縣城不用再早起趕牛車,確實方便很多,於是點了點頭。

這還是少年第一次明確表示想要某件東西,沈戰自然想滿足他,心裡想著下次見到馮衛民一定要讓他弄一輛來,到時候他就說是自己要用的,這樣少年就不會懷疑。

接下來的兩天,夏安安因為獨一份兒的聘禮,成了村子裡所有女人豔羨的對象,出儘了風頭。

第三天下午,村口停了一輛吉普車,引起了村裡人的圍觀,然後就看見從車上下來兩個個穿製服的公安。

那天馮衛民雖然被沈戰勸住了,心裡卻氣不過,今天他特意穿著製服,帶著親信開車過來,就是為了給自家兄弟鎮場子。

村裡人對公安都有些本能的畏懼,隻敢圍在一旁看,也不敢上前,馮衛民故意搞這麼大的陣仗,連村長都驚動了。

趙滿倉上前問道:“公安同誌,我是紅旗村的村長趙滿倉,不知道你們來這裡是有什麼事嗎?”

馮衛民道:“村長你好,我是沈戰的戰友,今天是特意來看他的,不知他住在哪裡,可否請你帶一下路。”

趙滿倉一聽是來沈戰的,心裡鬆了一口氣,隻要不是村裡誰犯了事兒,來抓人的就好。

“公安同誌,沈戰現在住在王誌遠家,你們跟我來。”趙滿倉對沈家人不喜,自然不會替他們遮掩。

“王誌遠?他怎麼不住在沈家。”馮衛民明知故問。

村民們一聽他不是來抓人的,膽子也大了起來,你一言我一語的將沈家的事說給他聽。不像沈戰之前的輕描淡寫,一句帶過,村民們說得十分詳細,連王桂花當時罵人的話也複述得清清楚楚。

馮衛民一聽氣炸了,身上爆發出上陣殺敵的氣勢:“好啊,這個是明目張膽的欺辱軍人,沈戰雖然受了傷,但他還沒有退伍,軍籍還在。”他扭頭問站在他一旁的年輕公安:“欺辱在役軍人會怎麼樣?”

年輕公安心領神會,鏗鏘有力的說道:“欺辱在役軍人,一經告發,先交由軍事法庭審判,以沈戰同誌之前為國家立的功勞,可以以叛國罪處以死刑,但犯事者是沈戰同誌的父母,法庭應該會予以寬容,最後改為□□終生,若是有沈戰同誌求情,□□應該可以減到二十年。”

這當然不是真的,但年輕公安表情肅穆,說話條理分明,將在場的人都唬住了,而趕來看熱鬨的沈大牛和王桂花聽個正著,一聽最少也要□□二十年,王桂花當即一個腿軟倒在了地上。

“啊,是沈大牛和王桂花。”

馮衛民給了年輕國安一個讚賞的眼神,然後走到倒在地上的沈大牛和王桂花麵前,居高臨下的看著王桂花道:“就是你欺辱在役軍人,那先跟我們去公安局走一趟吧。”

王桂花一聽嚇得臉色慘白,連忙哭訴道:“公安同誌,你不要抓我,我再也不敢了。”王桂花平時罵起人來一套一套的,麵對公安卻不敢耍橫,隻是不停的說自己不敢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