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退婚農家哥兒(一)(2 / 2)

炮灰N號[快穿] 彌千裡 7378 字 9個月前

男人側過頭見謝景行閉著眼睛安然的靠在他的肩頭,神色一柔,想著他應該是累了,腳下的步子越加穩健。

這個世界十分神奇,沒有女人,隻有漢子和哥兒。漢子就是一般意義上的男人,哥兒性彆同樣為男,但卻能生孩子。從外形上看,漢子一般比較強壯,能撐起一個家,哥兒則更加嬌小柔弱。哥兒最顯著的特征是眉心生有孕痣,而孕痣的深淺則代表哥兒的生育能力。

這個世界的主角受孟青是從現代穿來的,當發現穿成自己能生孩子的哥兒後,他除了一開始對男人生孩子這件事有些彆扭外,對這個世界格外滿意。孟青是一個純gay,在現代不得不隱瞞自己的性向,這裡卻可以光明正大的和男人在一起,這個世界對他來說無疑是天堂。

孟青在現代是個小飯館老板,會做不少美食,來到這個世界後,便利用美食發家致富,這期間他的美食吸引來了吃貨主角攻,縣太爺家的公子駱天辰,兩人在相處中逐漸相愛。之後孟青的哥哥孟元考中進士,孟家因此改換門庭,孟青與駱天辰也算門當戶對,兩人最終結為夫夫,孟青後來還為主角攻生了一個漢子一個哥兒,幸福又美滿,而主角受的哥哥也娶了縣太爺家的哥兒駱玉,親上加親,後來更是青雲直上,最終官至一品。

原主名叫周瑾,也是一名哥兒,他阿麽生他的時候難產死了,他阿爹對阿麽感情極深,之後沒有再續娶,對原主也是極為寵愛。原主的阿爹有一手木工手藝,周家在村裡也算是殷實人家,原主的日子雖比不上富貴人家的哥兒,但在村子裡絕對是數一數二的。

周阿爹隻有原主一個孩子,誰都知道以後周家的一切都是原主的,再加上原主的容貌遺傳了他阿麽,十分俊美,孕痣又生得鮮紅似血,於是原主十六歲後,上他們家提親的人不少,這其中就有主角受的哥哥孟元。

孟元是個讀書人,長相斯文,身上透著一股書卷氣,在一群粗魯邋遢的農家漢子中,他總是乾乾淨淨,顯得鶴立雞群。村裡不少哥兒都暗暗的喜歡他,原主也對他也有好感。

周父見自家哥兒喜歡,又見孟元為人謙遜,不像一般讀書人那樣傲氣,對自家哥兒也不錯,這才選中了他。兩人定下婚約,等原主十八歲就成親,這也是周阿爹舍不得原主那麼早嫁人,想多留他兩年。

卻不想兩人定下婚約不到半年,周阿爹一天傍晚從縣城回來時在路上遇到了搶劫,不僅失去了錢財,還被打成了重傷。

為了給周阿爹治傷,原主幾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積蓄,萬幸的是周阿爹最終被救了回來,隻是他的手傷得極重,治療後雖然不影響日常生活,卻也不能再做木工這種精細的活計,兩人隻能靠種田過日子,雖不能說拮據,但跟以前的日子肯定不能比。

讀書是一件特彆費錢的事,筆墨紙硯,先生的束脩,同窗間的應酬,處處都要錢。孟家之所以看上原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周家家境好,想著原主嫁過去自然會補貼孟元,這樣孟元讀書的銀子就有了著落,哪成想他們還沒有占到便宜,周家就落魄了。

孟家有心想退婚,卻又擔心被人說他們一見周家落魄就落井下石,影響孟元的名聲,要知道讀書人的名聲對他以後的仕途可是很重要的。

至於孟元,他自始至終都看不上原主,他外表謙遜,內裡卻極其高傲,他心中有青雲之誌,也相信自己遲早會一飛衝天,覺得原主一個鄉下哥兒根本就配不上他,卻又因為家中缺錢不得不娶原主,平日裡還要表現出對原主體貼的模樣,更覺心中屈辱。

正好這時主角受穿來,靠著美食賺了錢,孟元又通過弟弟認識了縣太爺家的哥兒駱玉,比起對他百依百順,溫柔體貼的原主,駱玉高傲驕矜的性子反而更讓他有征服欲,他覺得像駱玉這樣的哥兒才是配得上做他的夫郎。

孟青在得知孟元喜歡駱玉後,在明知道孟元和原主有婚約的情況下,不但不勸阻,還不斷的製造機會讓孟元和駱玉相處。

原劇情中,孟元能考中進士,最後還能官至一品,不可否認,他確實有幾分才華,駱玉幾次下來就喜歡上了他,後得知孟元在村裡還有個未婚夫時,孟元再三保證一定會退婚,卻苦於一直找不到退婚的機會。眼看兩人還有三個月就要成親,孟元和駱玉兩人心中焦急,再也等不下去,於是想了一個惡毒的計劃。

孟元知道原主每天都會在同一個時間點山上砍柴,他特意算好時間,在原主的必經之路上假裝與原主偶遇,然後趁原主不注意將引獸粉撒在原主身上。兩人簡單的交談了兩句,孟元就以家中有事為由離開,原主則如常的上了山。

原主家中落魄後,孟阿爹和孟阿麽對他都沒有了往日的熱情,唯一讓原主安慰的是他的未婚夫態度依然如故,所以原主對孟元十分信任,從沒有想過孟元竟然會害他,況且正常人也不會想到一個人的心思竟然會那般狠毒,僅僅因為一個婚約就要置人於死地。

原主上山後準備砍柴,卻沒想到一隻野豬衝了出來,他當下一慌,急於逃走,反而扭傷的腳,他跌倒在地,看著衝過來的野豬腦中一片空白,謝景行正是這時候穿過來的。

原劇情中,沒有謝景行的到來,原主被野豬撞了個正著,當場就被撞成了重傷,野豬自然不會因此而放過他,原主沒有如謝景行這般傷了野豬,野豬沒有發出嚎叫,自然沒有引來人的救助。等周阿爹見原主遲遲不歸帶著幾個村民找上山來的時候,原主躺在血泊裡,已經沒有了呼吸。

失去了唯一的哥兒,周阿爹當場就昏了過去,醒來後知道原主確實沒了,整個人一下子像失去了精氣神一般,沒多久也去了。

原主死後,孟元故作傷心好一陣子,還裝模作樣的為原主茹素了三個月,因此還博了個有情有義的好名聲。

接收了記憶和劇情,謝景行總算明白男人剛剛為什麼在他脫衣服時會轉過身去了,這具身體是個哥兒,男人這是在避嫌。

從原主的記憶中,謝景行找到了男人的信息。男人名叫閆峰,是獵戶的孩子。在閆峰十三歲時,閆阿爹在山中打獵時遇到了野狼,死在了山中,閆阿麽沒多久也跟著閆阿爹去了,留下閆峰一個人。之後閆峰同樣靠打獵為生,村裡有流言說他是天煞孤星,刑克六親,大多數人都對他避之不及。

閆峰十六歲那年,獨自一人離開了村子,誰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過了十年,閆峰又回到了村裡,臉上多了一道疤,氣勢也十分駭人,一看就知道殺過人,村裡有人說他是去做響馬,有人說他是去當兵 ,總之都不敢接近他。

閆峰回來三個月,原主隻是從彆人那裡聽說過他,兩人還從未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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