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
老梅森與琳達先一步進入露天花園咖啡廳。
在兩人後方六米,理查·梅森與認識了兩個月的旅伴弗恩·卡曼遲了幾步也走了進來。
前後距離有些遠,乍一看讓人覺得四人互不認識,卻是朝著同一張大桌走了過去。
“梅森先生、梅森夫人,請坐。”
卡曼快走幾步,主動幫忙拉開兩張座椅。
然後對理查使了一個眼神,讓他做事積極些,去搖桌上響鈴把服務生召喚來。
理查卻一動不動,身體僵直站在原地,無不詫異地愣神看向花園一角。
“咚!”
老梅森將手杖錘了一下地麵,這聲音不輕不重,但他看向大兒子的眼神不掩不耐煩。
理查真是太不會為人處事了。瞧瞧他木訥的摸樣,比半途認識的卡曼也不如。
都是二十歲差不多的年紀,哪怕卡曼的興趣愛好古怪到不討人喜歡,但至少維持了表麵上良好禮儀。
再看理查,出門在外,他能做什麼?
人際交往,他不行;生意投資,他也不行;現在更是走路走一半,不顧家人就發呆了!
琳達一眼看出了氣氛又不對了。
「又」,表明類似場景出現過很多次。丈夫老梅森對長子理查的不滿,不是今天才有的。
“喬納斯……”
她想要輕拍老梅森的手背,安慰他彆計較太多。
反正早也習慣了理查的性情,說不定是看到了有趣的景色不由駐足欣賞。
下一秒,安慰的話卡在了喉嚨裡。
琳達順著理查的目光看了過去,下意識握緊拳頭,指甲尖差點就刺破了手套。
露天咖啡廳一角對坐著兩位青年男性,正在鳶尾花叢邊安靜愜意地在寫字讀書。
餘霞成綺,將兩人鍍上一層金光,猶如一幅美好的初春落日油畫。
問題在於,其中一位的側臉因為與某人相似,而令人背脊發寒!
不,這不是伯莎·梅森。
琳達極快地定了定神。她的繼女,老梅森的大女兒伯莎已經死在了海盜手中。
今天,隻不過是遇上一位麵容相似的人。
再細細一看,其實完全不像。
伯莎是女人,這人是男的;
伯莎膚色偏黝黑,有著生母拉丁裔的特征,但今天遇到的人臉白似幽靈。
麵部五官與表露的氣質,兩者更是天差地彆。
伯莎是加勒比海明媚的陽光。這個男人卻似倫敦城終年彌散的大霧,清冷又神秘。
不是一個人,真是太好了。
琳達懸著的心鬆了下來。
再看丈夫,老梅森果不其然臉色變了又變,而這時已經不再責怪理查的出神。
這一次,理查愣神的原因情有可原。花園一角,出現了與他死去姐姐長相相似的人。
鳶尾花叢邊。
珀爾一直都旁若無事地繼續書寫,當然感覺到了落在身上的幾道視線。很容易猜到就是梅森一家看了過來。
她不緊不慢地側頭,像極了不明所以地被注視後,理所當然地回看對麵是什麼情況。
愛德蒙也轉頭看了一眼,他不遲鈍,怎麼可能察覺不到陌生人的注視。
“蘭茨先生,那是你的書迷?”
珀爾僅僅看了一眼,不曾多停留就收回視線。表現得完全不認識梅森一家,仿佛在一炮而紅後就見慣了這樣的場景。
“或許是書迷,或許是他們在看倒黴鬼。畢竟,上午您代我受過且勇鬥殺人犯的事跡已經傳開了。”
誰是倒黴鬼?
愛德蒙可不認。
珀爾表現得很自然,沒有再關注梅森一家,轉而與對麵的人閒談起來。
“默瑟先生,您提到書迷,那我就有個小問題了。您讀過《歐美人少的四十九個理由》嗎?
上午,您其實有機會向小戴夫聲明他找錯人了,但選擇了直接動手製伏他。我們之前都不認識,這舉動真的叫人敬佩。”
潛台詞:今天是單純見義勇為嗎?或者其他情緒的加成?
愛德蒙麵無表情地否認,“不要誤解,我不是您的書迷。對小戴夫出手,因為他實在太猖狂。不過,我確實讀過您的書,寫得不錯,但也就是不錯而已。”
真相,遠非如此。
愛德蒙在挖到基督山寶藏後,到馬賽後第一時間買了《歐美人少的四十九個理由》,比買各國報紙的速度都要快。必須知道海上伸出援手又反複戲弄他的,究竟是個什麼品種的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