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馮太太, 陳殊又帶英子去醫院換了一回藥。回去的時候, 就見門口站著房東了,是一位老人家。其實他也不是房東,是房東留下照看的仆人。
老人家向陳殊問好:“陳小姐, 寒家主人要到上海來了,房子隻怕是不能租給你了。你們最好早點找房子, 免得到時候不方便。”
陳殊私心以為, 這所房子的主人未必想出租房子, 隻是這老仆人為了每個月的房租,自己的主意。
陳殊點頭:“好的,沒問題。”又交代了後院挖了個小水窪, 隻怕要找人填起來。這老人家,一心想著叫陳殊快點搬出去, 這些小毛病便沒有苛責, 直說自己會去找人修理的, 不用陳殊來做。
反正工廠的宿舍也修好了,撥出來幾間給馮太太住, 也是沒問題的。隻是這半年多以來, 家裡經濟狀況越來越好, 馮太太買了許多物件。陳殊和英子忙了大半天,才打包好。陳殊忙得滿頭大汗, 癱坐在沙發上, 外麵門鈴響了, 英子跑出去開門:“小姐, 是工廠的經理!”
經理見一屋子的行李:“陳小姐哪用自己來搬家,您說一聲,我就找人幫你做了。”
陳殊見他手上夾著一疊文件,拿過來翻了翻:“這是你們研究的結果了?”
屋子裡亂得很,沒處坐,經理隻好站著:“陳小姐,這是工廠裡的技工研究出來的名單。金陵大學這些大學生裡邊,實踐操作好的都在上麵。當然,按照他們平時的課業成績,我們取前五名,也納入了招聘範圍。您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按照這個名單去金陵大學交接了。”
陳殊想起金陵大學增開醫科的事情,拿過名單:“我去吧,我親自去一趟。”
經理自然是同意的,又找人替陳殊搬家。
陳殊拿了名單,去見徐任之徐校長。徐校長接過名單,瞧了瞧,笑:“我們金陵大學化學係的好苗子都要被你們一網打儘了。”
兩個人互相恭維幾句,陳殊便向他打聽:“徐校長,我聽說金陵大學今年要增開醫科?”
徐校長點頭,問:“怎麼?你們肥皂廠也要醫學人才?”
陳殊搖搖頭:“不是,是我自己。我要學醫科,不知道可不可以?”
徐校長吃了一驚:“你的文章這樣好,為何不專此一道,要改行去學醫呢?周先生棄醫從文,你卻要棄文從醫?”
陳殊道:“我一直都是想學醫的,寫文章並非我的長處,隻是勉力一試,靈光偶現,以後怕是並不能寫出《大國崛起》那樣的文章的。用醫術救人,和用文字救人,我更想,也更擅長前者。”
雖然為陳殊感到惋惜,但是金陵大學講究有教無類,於是徐任之校長請陳殊參加六月份的入學考試。得知陳殊並沒有高中畢業書,遺失了,於是寫了一張條子,寫明:現有學生陳殊,遺失高中畢業證書,特批參加金陵大學醫科入學考試。落款:徐任之。
又囑咐陳殊:“六月四號,也就是十天後,你千萬記著日子。入學考試的題目也不難,你是讀過高中的,這些語文數學的題目,簡單的很。”
陳殊拿了條子,問:“六月四號,怎麼這樣急?平時不是九月才開學的嗎?”
徐任之解釋:“這是增開的,特彆為軍政府培養的一批醫學人才,學年也要縮短,並不是平時的四年,而是兩年。”擔心陳殊對革命軍軍政府反感,又道:“不過,等畢業之後,去不去軍政府醫院,全憑自願,不會勉強的。上海的醫院多的是,我們金陵大學的醫學生不愁沒地方去。”
陳殊謝過了,回去的時候,英子已經把房間全部歸置好了:“陳小姐,都是經理找人來做的,我就是幫忙搬了一點東西。”
陳殊揉揉她的腦袋,誇獎道:“很能乾!”
離金陵大學入學考試隻有十來天了,陳殊已經從學校畢業很多年的,擔心自己通過不了。好在外麵的市麵上,有很多的教輔資料,特彆是大學入學考試相關的,賣得很好。
陳殊買了一點,每天也不出去,隻是待在宿舍,像回到大學時那般,埋頭於題海之中,不知晝夜更替。
英子開始在工廠做工了,帶工老板雖然同意包身工住在工廠,但是包身契並沒有解除,英子每個月的工錢也要完全交給帶工老板。英子下了工,就圍在陳殊身邊,也不打擾她,隻是很羨慕的坐在一旁。陳殊放下筆:“你想讀書麼?”
英子指指自己:“讀書?我?”隨即擺手:“陳小姐,我笨得很,而且我娘說了,隻有男人才能讀書呢?女人讀再多的書也沒什麼用。”
陳殊笑:“彆說這些能不能,有沒有用的問題,我就問你想不想去讀書?”
英子怯生生:“陳小姐,我真的能去讀書嗎?我隻見過城裡的小姐去洋學堂讀書呢?”
陳殊看見她總仿佛看見自己的小妹妹,道:“你為什麼不能去讀書?你才十四歲呢,正是應該讀書的年紀,隻是你基礎差,少不得要多用功,多吃些苦,才能趕上大家的。”
雖然說自己笨,不配讀書,聽了陳殊的話,英子立馬保證:“我不怕吃苦,再苦能有做包身工苦嗎?讀書的苦,我娘說是福氣呢!”
陳殊聽了心酸,答應她請經理去為她尋一個學校,送她去讀書。英子高興得在房間裡跳起來,衝陳殊連連彎腰:“多謝小姐,多謝小姐。
杜均瞧見了,笑:“喲,這丫頭怎麼了?這麼高興?”
陳殊站起來:“什麼事?”
杜均側著身子,讓出來身後的一個人:“陳小姐,這是王律師!”
距離經理答應去找律師已經過了好幾天了,不是他不用心去找,隻是人家律師一聽說了是關於包身工的事情,便避之不及,紛紛推遲了。
這位王律師很年輕,他自己介紹:“陳小姐,我叫王昊,今年剛剛從青島大學畢業,是新入行的律師,請您多多包涵。”
王律師雖然年輕,但是對於法律條文很清楚:“陳小姐,從法律上來說,包身契是勞工合同的一種,是不違反法律的。”
這實在是出乎陳殊的意料:“這種包身契,就是一種變相的販賣奴隸,這怎麼不違法呢?”
王律師斟酌了用詞:“陳小姐,這的確是法律的擦邊球,但是並不違法。這些帶工老板在簽訂包身契時把它包裝成勞工合同,包身費一般是大洋二十元,期限三年,三年之內,由帶工的供給食宿,介紹工作,賺錢歸帶工的收用。由於期限的不同,隻有三年,因此這在法律上並不能算作人口買賣。即便是打官司,也沒有贏麵的。”
這實在是很坦誠,直言打官司也沒有贏麵。王律師繼續道:“那些帶工老板本來就是一些三教九流的人物,倘若不成功還好,成功了,他們隻怕不會善罷甘休。因此,包身工的遭遇雖然慘烈,但是卻沒有人來管一管。”
陳殊想了想,道:“不要緊,你隻管去打官司,剩下的事,我來辦。自己,你是一位很具正義感的律師,是免費義務幫包身工打官司的,與我們工廠無關,不是我們請你來的。”
王律師一點就通,很是聰明:“您的意思,是以包身工個人的名義去法院上訴,而不是以固本肥皂廠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