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著駛入礦場的火車,宋克傑特意叮囑道。
“這又來了一批人,雖說他們是“消失的人”,可卻不能在咱們這裡消失了,你要加強管理,既要讓他們按質按量的完成生產任務,還要保證他們安全,知道嗎,畢竟,即使是他們,也都是非常珍貴的勞動力啊!”
勞動力!
對於大明而言每一個勞動力都是極其珍貴的,沒有辦法,畢竟,大明不過隻有區區八百餘萬人口而已,即便是其中三百萬是歐裔或者歐裔混血兒,那又怎麼樣呢?
他們也是帝國的一分子,也是上好的勞動力,當然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了,即使是那些涉及到叛亂的人,也是以改造為主。
屠殺?
那種野蠻人才做的事情,肯定是歐洲人乾的,大明……堂堂天朝,又怎麼可能會乾這樣的事情呢?
彆說這樣的事情不會乾,就是奴隸——大明也不會使用奴隸,即便是在礦場需要大量勞工的情況下,也不會像美國人、巴西人那樣使用奴隸,那麼野蠻的事情,當然不會去做的了,
做為一個文明國家,麵對北海需要大量勞工的現實需求,移民部也沒有考慮過要弄什麼奴隸,而是直接給中非公司以及新幾內亞公司發電報。
“為滿足礦場的生產需要,在未來兩年內公司必須完成雇傭30萬名16-36歲的壯年勞力……”
身為殖民地部侍郎的陳文強,在吩附秘書草擬招工文件時,他又特意看了一下剛剛擬定的“勞工契約”。
“立約人在自到岸無疾病上工之日或疾病治愈8天之後開始的10年內,必須為持有此合同的任何主人做一切指定的勞動,每天12小時,周日休息……主人每天須給勞作者200克肉類和1500克白薯作為口糧。預支給勞工的輪船艙位等費用將從前期工資中扣除。”
審視了一下勞工契約,陳文強不由的感歎起了西洋人在“勞工契約”上確實花了不少心思。
這是他根據西洋人和華工簽署的“勞工契約”直接翻譯過來的,先進經驗要吸取嘛!
“把這份合同一並送到兩家公司,告訴他們,一定要按照合約辦理,和每一個人都必須簽署一份華文版的合同,他們必要簽名或者按手印,知道嗎?”
這是標準的契約勞工雇傭方式,華工出海之前也會簽署類似的合同,與此對應的還有一份由雇主代理人簽立一份英文或者西班牙文版合同。
“那麼他們工資呢?”
秘書看了一下合約的內容,發現工資條款上是空白,於是他便隨口問了一句。
“參照當地標準吧,每個勞工每個月的“工資”嗯……1元,應該也就差不多了吧!”
既然是海外勞工,那肯定要參照當地的標準啦,況且也是包吃住嘛!不僅如此,還會給他們發衣服。
這個工資已經不低了!
有那麼一瞬間,陳文強都覺得自己太過仁慈了,居然給那些人開那麼高的工資。
其實對於他們來說壓根就不需要工資,每個月多發幾口糧食或者發點酒就是了。
但是沒有辦法,大明畢竟是大明,不是歐洲那些不知禮儀廉恥為何物的國家。
既然是雇傭勞工嘛,肯定會付給他們報酬的,大明這邊從來不會虧待彆人,更不會像歐洲人那樣視契約勞工為奴隸,就像他們過去對華工一樣,百般壓榨,從來沒有拿華工當人。
當然,大明肯定不會這麼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