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江時!”

卓俞氣的鼻子都歪了,把手裡抱著的拚圖一丟,“我是看你心情不好才讓著你的,你不要太過分啦!”

她本來是坐在地上拚拚圖的,這拚圖還是去年她送給江時的生日禮物,但因為太大了拚起來費勁,江時這個懶鬼連塑封都沒拆,卓俞乾脆自己拿來玩。

每次到江時家吃飯就拚一點,到現在已經拚出了七八分。

結果被她這麼一砸,又震散了大半。

江時瞥她一眼。

因為是到發小家吃飯,卓俞的穿著很隨意,白T恤牛仔褲,腳上套著的襪子還掉了幾根毛線。

然而T恤領口有些大,隨著她的動作不斷向前滑,江時隻要一垂眸,就能瞅見裡頭的春光無限。

他抱著臂,語氣懶散:“妹妹,bra掉出來了。”

“”

卓俞才攢起來的氣勢頓時泄個乾淨,揪著領口,煩躁地瞪了他一眼。

一雙小鹿眸黑白分明,清澈見底。

仿佛能看進他心裡去。

江時收回視線。

他從兜裡掏出手機繼續打遊戲,唇角抿起的弧度有些冷漠。

任憑卓俞在耳畔如何聒噪,也不搭理她。

到最後甚至直接站起了身,邁著條大長腿,擦著她的腦袋走過。

“你乾嘛去啊?”

“煩你。”

男生頭也沒回,語氣冷淡,“上樓睡覺。”

“”.

說實話,江時到現在也沒搞懂,卓俞麵對沈文誠的時候,為什麼會卑微成那樣。

在他看來,她配沈文誠綽綽有餘。

這段感覺,不論換誰來看,都覺得是沈文誠高攀了。

具體的證據就在於:

假設現在有四個人:江時,卓俞,沈文誠,小紅。

在大家看來:小紅配給沈文誠,屬於“下嫁”;小紅追求江時,江時肯定看不上。

且大家都紛紛覺得江時和卓俞這對青梅竹馬是郎才女貌的一對。

那麼問題來了,沈文誠配不配得上卓俞呢?

——當然配不上。

因為基本關係是:卓俞=江時>小紅>沈文誠

雖然愛情這種事情,不能這樣去量化。

但以世俗的眼光看,卓俞是有這個資本的。

她出身富裕,相貌出眾,性格隨和好相處,學習成績再怎麼被母親詬病,好歹也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F大。

一不亂花錢,二不抽煙酗酒濫交吸毒,三不嬌氣不公主病,尊重身邊的所有人,富有同理心。

哪怕是最刻薄的人,都會真心實意地誇她一句“善良”。

她性格上最大的缺點,就是戀愛腦。

白富美,小公主這樣的詞形容她,基本不帶任何貶義。

而且是真的漂亮啊。

江時歎了口氣。

十六歲讀高一時,就已經成了江時用來評判彆的女孩子的標準。

雖然穿著校服時還有些顯胖,但他跟卓俞青梅竹馬鄰居家住著,見她穿家居服的時間比穿校服多多了,完全能發現她的好身材。

一米七的身高,腿長腰細,江時看過她有一次cos美少女戰士的照片,前凸後翹線條感簡直不能更動人。

也不知道她是吃什麼長大的,明明父母基因都不高。

但也正因為如此,那就是青春期時期,精力最旺盛的,從少年成長到青年的那幾年,

江時的春夢對象,永遠都是以卓俞為藍本。

卓俞的臉,卓俞的身材,在夢裡換上各種發型各種打扮玩cospy。

簡直就是夢境版奇跡暖暖。

——這件事情,江時從來沒和卓俞說過一次哪怕真心話大冒險哪怕試探性地開玩笑。

而且估計這輩子也不會告訴她。

在卓俞還沒遇見沈文誠的時候,江時不是沒想過要和她發展成非友誼關係。

但他不敢。

那種情緒有點類似什麼呢

近鄉情怯?

又或者說,他怕自己隻是荷爾蒙在作祟而並非真的喜歡。

像他和卓俞這樣的關係,談戀愛要麼就談到結婚,不然一旦分手,那就是以失去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為代價。

因為太過珍視,所以不敢輕易邁步。

結果卻被人捷足先登了。

而且最後那個人還把她給直接搞死了。

也難怪。

卓俞死後,江時會後來者居上,從一個前文裡幾乎沒怎麼提的小配角。

一躍成為全書最大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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