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紅粉世界111(1 / 2)

19世紀女繼承人 三春景 9386 字 9個月前

愛我就全訂啊摔!!

培根蛋被分彆倒進三隻盤子裡,牛奶也倒好了,剩下的牛奶還有1/3,一般會在白天喝茶、喝咖啡時作為添加。

除了牛奶和培根蛋,奧斯汀先生和奧斯汀夫人還吃麵包,從最近的麵包房買來的麵包被切開。切成片,或者兩指寬的小塊,可以抹上盤子邊緣放的小塊黃油...薇薇安不喜歡吃麵包,一般會吃點兒麥片粥或者土豆泥什麼的。

“說實話,我一直不太明白薇薇這一點到底像誰,麥片粥?土豆泥?天呐,這可不是什麼好食物,我少年時代發誓,隻要我有錢,絕對不吃這些。”奧斯汀先生揮動刀叉,將培根蛋叉起來,吃掉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說道。

“我們兒時,麥片幾乎隻用來養馬,不過最近確實有不少人喜歡上了燕麥。我記得我上次的雜誌裡說,燕麥是營養而實惠的食物。”奧斯汀夫人給麵包片抹上黃油,細嚼慢咽,小聲說道。

“即使如此,也沒有幾個人自願食用麥片粥!不過,那些有錢人或許例外,他們總是熱衷於趕流行。”奧斯汀先生簡練地評價。

而薇薇安在心裡讚同: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是非常重視‘階級’的,普通人都非常擔心被人誤解為比實際階層低一層的‘下等人’。

所以即使拋開飲食習慣,要讓普通人接受燕麥這類食物也很難。不過真正的上流社會成員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們已經不需要這些證明自己的‘階級’了,反而可以‘從心所欲,不逾矩’。

“...我隻是對麵包實在無能為力...”薇薇安不喜歡麵包完全是上輩子習慣的延續,習慣的力量確實強大,即使她沒有上輩子的記憶也被保留下來了。

要知道,即使是上輩子麵包店裡那種歐美人眼裡更接近於糕點的麵包,華夏人也很難當飯吃(那其實基本上是‘日式麵包’了)。更何況是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麵包——簡單來說,作為主食的麵包真的相當粗糙且無聊。

無聊不算什麼,主食味道單一才是正常的,但‘粗糙’就無法忍受了。

麵包房提供的是臉盆大小的圓麵包,即使剛出爐時還算柔軟,沒有砸核桃的能力,也讓薇薇安覺得乾硬。

她能肯定有好得多的麵包,提供給貴族和大商人。但這沒意義,平民聚居區的街頭麵包房不會特意製作更加精細的麵包,沒有市場。而更有錢的人,他們有自己的廚師和大廚房,也不太需要麵包房出售高級麵包。

奧斯汀家的麵包還算不錯的,因為貧窮的家庭會購買更便宜的麵包。那種麵包或許更白,讓窮人覺得還不錯,但那種麵包的‘白’其實是造假的結果,其中添加了白堊——增白隻是附帶的,關鍵是白堊比麵粉便宜,可以節省成本。

此外明礬、沙子等,也是非常常見的‘添加物’,用這些可以用更少的麵粉製作更多分量的麵包。

薇薇安無比感謝自己出生在奧斯汀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之家,但也不是真正的底層。如果是此時隨處可見的勞工家庭,說實話,她能不能活到現在都是個問題——窮人家的孩子因為營養不良‘慢性死亡’真的很多。

吃掉一頓現代人看來也會覺得不錯的早餐,薇薇安就要準備和奧斯汀先生一起出門了。她去戴自己的帽子,還順便漱口...在這個牙粉其實並不算給力(還要擔心摩擦劑的摩擦力太強),也沒有現代治療手段,牙醫還極其粗暴的時代,她是很珍惜自己的牙齒的!

可能比珍惜自己的眼睛更加珍惜。

這個時代雖然隻能配玻璃眼鏡、水晶眼鏡,體驗感會差一些,但總算能過。可要是需要換牙,那就不知道要麵對什麼了......

薇薇安的漱口水依舊是用基礎油稀釋過的薄荷精油,灑幾滴在飲用水中。然後每一口水漱口10秒鐘,漱得十分仔細,一點也不急躁,直到一杯水用完。

薇薇安戴了一頂很普通的軟帽,穿了一雙黑色的圓頭皮鞋——奧斯汀夫人從頭到腳檢查了一遍,確定任何問題都不存在,才讓她和奧斯汀先生一起出門。

奧斯汀先生看到一輛輕便馬車經過,問薇薇安:“親愛的,我們乘車去交易所好嗎?”

薇薇安搖搖頭,最終他們是步行往交易所去的。奧斯汀家所在的白帆街西北方向就是劇場區,再靠裡則是艾紐特花園,交易所就在劇場區和艾紐特花園之間。從白帆街去交易所不遠不近,奧斯汀先生一般都會選擇步行。

如果要乘坐馬車,那就太貴了。

這個時候已經有了公共馬車,但即使是公共馬車,車廂也不算大,不能塞下足夠的乘客,所以票價並不便宜。而且公共馬車隻跑固定的路線的,並沒有線路連接白帆街和交易所。所以能選的就是出租馬車而已,而出租馬車實在是太昂貴了。

出租馬車的計費標準有兩種,一種是按路程,一種是按時間。如果是按路程的話,起步價是8便士,此後每‘和禮蘭裡’4便士。至於按時間,則需要顧客和車夫自行商量費用,但也不會便宜到哪裡去。

正是因為出租馬車的昂貴,愛林堡的中下層中產階級也不會日常用出租馬車(日常上班會乘公共馬車,平常的娛樂活動、拜訪朋友等,才會乘出租馬車)。

乘坐一次馬車至少是12便士(也就是1先令),12便士在這個時代對普通人可不是一筆小錢。按薇薇安的經驗,可以買1磅黃油,或者3條肥皂,或者半磅咖啡豆,或者4磅醋栗......

奧斯汀先生和奧斯汀夫人對薇薇安是很大方的,就是這樣,每次給她點兒零錢花,最多也不會超過半先令呢!

薇薇安想著走著去還有一個理由,就是想多看看,看能不能激發搞錢的靈感。

她一路上左顧右盼——清晨的白帆街是最熱鬨的,其實這個時候都過了最熱鬨的時間了,畢竟白帆街最有名的就是‘早市’啊!大量附近鄉村的農產品,正是通過白帆街早市才進入愛林堡北部的。

“羅麗莎明年要去佛羅斯嗎?”有個女孩兒露出了羨慕的麵容。

此時一方麵旅遊還是富人的娛樂,另一方麵隨著信息傳播的速度加快,大家對距離很遠的地方也有了好奇心,旅行成為一個很時髦的事,去其他國家旅行就更是這樣了!

如果目的地還是佛羅斯,那就更令人羨慕了...畢竟佛羅斯的首都還有時尚之都、購物之都等等名號呢!

“薇薇安,你羨慕她嗎?”蘇珊小聲對薇薇安說。雖然她也很不喜歡羅麗莎,但就事論事,能去佛羅斯旅行,她還是很羨慕的。

薇薇安搖頭:“旅行是一件好玩的事,但旅途真的太辛苦了......”

薇薇安對於旅遊這種事和時下人的觀點不太一樣,她上輩子那會兒,出門旅行不說隨隨便便,但確實不是難事。大家的最大移動半徑有個500千米、1000千米、2000千米,有什麼奇怪的?

都習以為常了。

但這時,長途旅行還是一件大事,哪怕對於有錢人都是這樣...於是態度也就不同了。

“旅途是很辛苦。”蘇珊順著薇薇安的話,想到了自己的旅途經曆。她還沒有經曆過長途旅行,最遠隻去過隔了兩個郡的姑媽家。那一次他們坐了幾天的馬車,路上還住了驛站,路上住不好、吃不好,馬車也很顛簸,現在想起來還亂糟糟的。

“不過有機會的話,我還是願意去旅行的。”最後薇薇安如此總結。

主要是生活在這個時代,能夠出門增長見識的機會太少了,哪怕知道辛苦,也會比較願意忍受。這和上輩子旅行很容易,她反而更願意宅家,真的完全相反呢。

外語課之後,課間休息時間不長,教數學的夏普夫人就走了進來。這幾乎是所有學生最不喜歡的課了——其實一開始的時候,大家並沒有那麼不喜歡算術,畢竟一開始教的東西都很基礎,也是小孩子比較容易理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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