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大佬相互較起勁兒來了,後麵跟著的其他人相互望了一眼,都聰明地閉了嘴,並不說話。
沒一會兒,殷曉媛那邊也到了。
不同於方不讓、程白他們對媒體的不理不睬,劉臻帶著殷曉媛在法院門口停留了十多分鐘,接受了一下堵在法院門口的記者的采訪。
——即便是不公開審理,隻要想透露,就沒什麼消息不能透露。
程白他們都冷眼看著,卻並不置喙什麼。
很快雙方走過程序便直接上庭。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民事庭老法官,陶文道終於在審理此案的最後階段,同時見到了雙方當事人,在審判席上坐下來之後,便不由得向他們打量了打量。
殷曉媛今天穿得很素淨,雪白的連衣裙很容易給人一種纖弱的感覺,妝容也是淡妝輕抹,口紅選的色號也淺,乍一看上去氣色不是太好,好想有些蒼白。
可程白還不懂這裡的套路嗎?
國內雖然沒有陪審團製度,可主審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感情,就有弱點,如果能掙得一點法官的同情,何樂而不為呢?
相比起來,方不讓就要任性很多了。
往常穿什麼,今天就穿什麼。
出發之前朱守慶一再跟他說,讓他把他今天戴著的那塊三百多萬的表先摘下來,西服也最好換一身中規中矩點的,不要顯得太強勢、太有攻擊性,叫人一看就留下那種在外彩旗飄飄的風流有錢人的形象。
可方不讓看他一眼,都懶得回他一句。
西裝不換,表也不摘。
就這麼來參加庭審了。
正經法官沒幾個喜歡他的,陶文道作風更是老派,看他一臉巋然不動地坐在那兒都覺得不順眼,眉頭便不經意地皺了皺。
家事官司審理難。
有錢人的家事官司審理起來更難。
所以在向雙方宣讀完權利,問過他們要不要申請回避之後,陶文道看了看男女雙方,多問了一句:“以前調解的時候,雙方當事人都不在,今天開庭難得雙方都到齊,要不要考慮坐下來嘗試調解?”
朱守慶當即道:“我方當事人這裡是想爭取到一個相對公平的財產分配方案,而除了財產之外,有關於子女的撫養權,是我當事人無論如何也不會讓步的。如果原告方願意在撫養權方麵讓步,我們還是願意調解的。”
坐在對麵的劉臻挑了唇角笑。
她今天也穿了一身乾練的西裝配上黑色的西褲,嘴唇塗了大紅,越發顯得強勢,正好能襯出她當事人的弱勢與無助,隻道:“撫養權方麵讓步?倒不是我們沒有調解的誠意,如果被告願意放棄自己的全部財產,我當事人是可以考慮放棄撫養權的。”
讓方不讓放棄全部財產?
知道那是個多大的數嗎!
也真是敢開口!
朱守慶覺得,是個人都開不了這口,殷曉媛一方其實沒有任何的調解意向;程白卻覺得有些微妙,一般法官在法庭上這麼問,有調解意向的會直接表達,沒有調解意向的自然不會多跟對方廢話,可劉臻偏偏說了這麼一段“廢話”。
她審視的目光不由落在了對麵殷曉媛的身上。
這位現在還是方太太的女人,微微垂著頭,神情平靜,在聽見劉臻這番話之後,隻抬起頭來注視著方不讓。
程白於是回頭看方不讓。
這位身陷離婚糾紛的大Par也正抬頭盯著對麵的殷曉媛,唇線微凜,麵色竟是有些發冷。
仔細想想,殷曉媛說她跟他男友是真愛,為了要跟小男友結婚,才一定要和方不讓離婚。
那他們將來多半會有小孩兒。
一個方還的存在,對於他們來說未必是那麼愉快的事情。
但她卻要爭奪撫養權。
很多時候,一個人做出要搶奪一件東西的樣子,也許並不是真的想要這件東西,還可能是要以此作為談判的籌碼,來獲取另一件她真正想要的東西。
殷曉媛真正的訴求是錢,是孩子,又或者兩者都需要,不好揣度。
但對程白來說並沒有什麼區彆。
他們隻需要知道方不讓真正的訴求在哪裡就好了:第一是孩子,第二是錢。
調解的努力不成,接下來繼續庭審。
雙方各自做了開庭的陳訴,表明自己的訴求,然後就直接圍繞幾個主要爭議點開始了交鋒。
頭一個便是同居。
蘇妙後來雖然乖乖跟了方不讓,站到了他們這邊,可殷曉媛一方搜集的證據也不是擺設。
一旦能證實同居,在這一案中,損害賠償不是個小數。
劉臻道:“蘇妙和被告方不讓的不正當關係保持了4個月,而且其中大部分時間還居住在一起,既有小區進出紀錄作證,也有他們兩個人一些不正當關係的照片為證,甚至被告還公然帶著蘇妙出席過律所的正式活動。我方認為,這足以證明被告不僅僅是出軌蘇妙,更與其構成了同居關係。”
這一部分是由朱守慶來負責的。
畢竟蘇妙倒戈了,這方麵他們早有準備。
朱守慶拿出了當初方不讓與蘇妙簽訂的“包養協議”和一份蘇妙提供的自己的房屋租賃合同:“同居關係的認定主要有兩個要價,第一,男女雙方要以共同生活為目的;第二,共同居住在一起的時間達到3個月。請先看這份協議,我們都知道這種協議並不完全具備法律意義上的效力,但當它作為證據提交的時候,我們不能否認協議的真實性。從第三條可以看出,雙方主觀上,尤其是我當事人在主觀上,並不存在與女方共同生活的意願。再看這份房屋租賃合同,蘇妙雖然的確與我當事人保持過一段時間的不正當關係,可她除了在我當事人的一處住所裡‘過夜’之外,還有另一處位於普陀區的住處。既然都沒有真正地住在一起,怎麼能稱得上是‘同居’?”
他一邊說著,一邊沒忍住用手指敲了敲那份合同,頗帶幾分氣勢地看著劉臻:“我認為對方律師也許需要好好地分辨一下‘同居’和‘姘居’的區彆。前者是為了共同生活而長期居住在一起,後者是因為性關係而暫時同住。我當事人和蘇妙,頂多算是姘居,要構成‘同居’實在牽強。”
這一番話從法理上講,自然是挑不出什麼錯處,可要從情理上講,多少會讓道德觀念比較普遍、正常的人感覺到惡心。
從沒見過把不正當性關係說得這麼理直氣壯的。
陶文道沒打斷他,但聽的過程中一直在皺眉。
這就是方不讓在這一案中的天然劣勢了。
因為所有的行為都是存在的,即便能在性質上進行分辯,行為本身也很難讓人產生好感。
劉臻一方即使達不到給方不讓、蘇妙定性為“同居”的目的,也能通過對這一點的庭辯而讓他們自曝其短,讓法官對方不讓生出惡感,可以說怎麼也不虧。
果然,程白不動聲色地去打量劉臻,劉臻並沒有露出什麼不滿和意外的神色,甚至還對著才反駁了她的朱守慶笑了一笑,然後道:“審判長,我有幾個問題想問對方當事人。”
陶文道點了點頭。
劉臻便看向方不讓,拿起了幾張方不讓和彆的女人出入各處場所的照片:“請問方先生,在你和我當事人婚姻存續期間,你一直保持著和其他女人的不正當關係,是嗎?”
方不讓雙手十指交叉在一起,認得坦蕩:“是。”
朱守慶和程白都對望了一眼,各自都露出了一言難儘的神情:如果不是他們也掌握了殷曉媛和Mars有婚外關係的證據,這會兒聽了方不讓對著這些完全能說是活動女伴的照片承認自己和她們有不正當關係,隻怕早就把這當事人暴打一頓了。
甚至就連劉臻都有些意外。
她和方不讓從來沒有過接觸,拿出這些照片來的時候本以為對方一定會編出彆的借口來解釋否認,所以還準備了後招,沒想到他居然直接認了。
這麼“實誠”的被告,讓人很不習慣。
劉臻皺了眉,非但沒有放鬆下來,反而越發警惕,又拿了另一份證據:“你平均一周隻回家看孩子一次,甚至有過連續兩個月不回家的情況,平均算下來和孩子的相處時間少得可憐,對嗎?”
這是開始撫養權相關的詢問了。
方不讓終於抬了眉,靜靜地凝視了劉臻幾秒鐘,然後道:“不對。”
劉臻麵頰上咬肌的那一塊動了動,在方不讓注視到她的瞬間,很突然地就感覺到了一種壓力——
來自強大同行俯視的壓力。
她重新拆解了自己的提問:“你平均一周隻回家看孩子一次,是嗎?”
方不讓道:“差不多。”
劉臻又問:“你有過連續兩個月不回家的情況,是嗎?”
方不讓道:“是。”
如果繼續下去,她的下一句就應該是:平均算下來,你和孩子的相處時間少得可憐,對嗎?
可在問完前麵兩句得到了方不讓肯定的回答之後,劉臻便心頭一凜。
她意識到自己不能問第三個問題。
庭審上總是會有各種各樣的突發情況,而經驗豐富的律師會儘量避免突發情況,又需要具備有用最好的方式處理突發情況的能力。
劉臻知道自己留下了一個破綻。
因為方不讓之前的那個回答是,不對。
她換了其他幾個能證明方不讓對殷曉媛、對孩子、對家庭不負責任的問題,基本都從方不讓那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但在詢問完自己原本準備詢問的幾個問題之後,她還多問了幾個關聯性不那麼強的問題。
這是為了拖延時間。
最好能讓人轉移注意力,不去注意她留下的那個破綻。
隻可惜,這一場她的對手並不是庸俗之輩。
如果是個普通律師,可能還真輕輕放過了。
但她的對手是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