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死如燈滅(求收藏推薦)(1 / 2)

魔法朋克 任秋溟 4383 字 8個月前

錢櫻在洗澡。

軒一在外麵一邊等一邊放風。

如果一個人全身都是血汙,那肯定要洗很長的時間才能洗乾淨。

如果那個人是一個女人,洗的時間肯定要比很長時間更長一點。

可是如果那個女人一邊洗一邊哭,那麼軒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長時間才算完。

軒一在外麵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長的一次澡還要長好幾倍的時間,軒一想了一會,決定再等一下。

他們已經離開了那片戰場很遠,即使是軒一自己,也很難沿著痕跡追過來。

趙星鐸跑了,當軒一一槍把謝君豪崩了之後。他便頭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軒一也舍不得給他第二槍。

因為這槍一共隻有三發子彈。

一發乾掉一個法相境當然不賠,但是如果去殺區區一個致知境,這賠本的生意軒一絕對不會去乾。

槍便是當初鳩三遞過來的那個銀色的金屬盒子。

當他離開錢梨兄妹在遠處潛伏好之後,便從背包中取出盒子打開,然後將其中的零件一個一個重新拚裝好。

其實此時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終本著牧羊犬的職業操守,他決定在那裡多等上一等。

他沒有看,隻是豎起耳朵聆聽。

格物七境,感知,初識,入畫,不惑,洞天,巔峰,圓滿。

他獨得圓滿。

也是正因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來到這法相滿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徑是五感強化,而到了巔峰境,五感的繼續強化讓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動物,所以當他聆聽的時候,遠處的聲音曆曆在耳。

原本錢梨兄妹被發現之後他就應該走,他對錢梨所說的讓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讓他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時間。

可是對方做到了,他卻不想走了。

他告訴自己,如果他們說出自己的名字,那麼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還快。

可是他們沒有說,軒一便不能走。

他隻好架起大槍,在遠處瞄準謝君豪的腦袋。

可是他不能開槍,開槍錢梨便必死無疑,因為那個電圈會因為失去控製而爆裂,裡麵的人便會被烤熟。

他手中的槍喚做電磁迅雷槍,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個字的名字就感覺不舒服斯基,其實通常來說叫它電磁槍就夠了。

這把槍不用火藥,不依賴魔法,隻依靠閃電的力量加速,子彈在出膛的那一瞬間可以達到十倍音速,幾乎是目前人類所能製造的最強單兵科技武器,如果說這把槍真有什麼缺點的話,那就是太貴了。

它的造價堪比一件頂級的人境靈器,子彈更必須使用特製的鋼釘配合能量晶石使用,槍貴倒算了,關鍵是子彈奇貴無比,以科技司的能力,成品率尚且不到三個百分點,所以就算偶爾配發下來,所給的子彈都是論個位數計算的。

至於平時的訓練那就是更加摳門了,基本是一個月隻讓打一次靶,你這個月脫靶了,下個月就彆想摸這把搶了,所以到目前為止,軒一是唯一一個槍槍命中從未脫靶的測試員,以至於後來它幾乎成了自己的專屬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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