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1 / 2)

不得不說,苺穀悠司就是有一種能讓人一見鐘情的魅力。

這世界上大多數人的一見鐘情本質上其實都是見色起意,大多數人第一眼愛上的啥那副好皮囊——如果僅僅看外表的話,那麼苺穀悠司可以說是超越了這世界上幾乎99.9%的人,對他的外表一見鐘情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大倉燁子身為一個擁有正常審美觀的女性,當然也在苺穀悠司的狙擊範圍裡。

她在那一瞬間,隔著屏幕就被苺穀悠司的眼神給徹底擊中,指尖都因為那種像是心臟被擊中的感受而微微發麻,心跳聲如擂鼓,響地她的耳膜能清晰地聽見這道聲音。

接下來的事情就不受控製了,大倉燁子繼續在詞條裡看關於苺穀悠司的信息,其中不乏無死角的高清生圖,苺穀悠司是極少數的無修死亡角度生圖都能美貌爆棚的人——所以很自然,大倉燁子越看越覺得喜歡。

最後大倉燁子打開了《IDOL101》,決定一夜補完這個節目。

在深夜之中,客廳一片漆黑,隻有大屏電視發出不自然的藍光,照亮了窩在沙發上帶著詭異笑容、麵泛紅暈的粉發少女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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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風尚》趁熱打鐵,第二天橫濱和東京的市LED大屏上就掛上了苺穀悠司的單人照片。

照片上的少年穿著整整齊齊的黑色西裝,整個人矜貴傲慢,漫不經心地握住槍抬起眼睛看過來時,又像是被某種危險至極的野獸給叮住了,一瞬間隻會讓人頭皮發麻心臟狂跳。

這段時間,出現了很多看廣告牌看的發呆好久的純路人,而在盯著廣告牌看完之後,這些純路人中對很大一部分直接被宣傳照片給提純成了粉絲。

不得不說,有些人真的就是站在那裡什麼都不動,就算是睡覺也能吸引源源不斷的粉絲——而苺穀悠司就是典型。

他天生就該是偶像。

《潮流風尚》的官方似乎也沒想到熱度會這麼高,雜誌原本的發售日期定在半個月後,但是看目前這個情況,官方十分懂得靈活變通,當即就把雜誌的發售時間提前到了一周後。

官方有種預感——這也許會成為《潮流風尚》創刊以來銷量最高的一次。

苺穀悠司並不知道《潮流風尚》在想些什麼,他隻是秉承著工作時的敬業態度,在配合《潮流風尚》的宣傳工作,比如轉發推特什麼的。

倒是北島俊一比他更加興奮,拿著一瓶速效救心丸在他麵前喋喋不休:“太強了!太強了!太強了!”

北島俊一宛如一個隻會說“太強了”的複讀機。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牛的——你的流量全是實打實能轉換成商業價值的,”北島俊一滿麵紅光,“一點水分都沒有!”

“我之前還以為那是總公司那邊幫你造勢,沒想到居然都是真的粉絲,”北島俊一憋了半天,隻憋出了一個詞來,“太牛逼了悠司!”

苺穀悠司毫無靈魂地笑了兩聲。

可笑,港口黑手黨那邊怎麼可能幫他造勢?他那時隻是個出來執行任務的普普通通底層人員,森鷗外這個追求最優解的人怎麼可能在尚且看不到回報的他身上砸那麼多錢?

所以他能出道,真的是全靠雞血的龐大粉絲群。難得的是粉絲們都有一種“哥哥隻有我了”和“你不投我不投悠司何時能出頭”的虐粉心態,自然而然地就開始打雞血砸錢——最後把苺穀悠司生生推到了C位出道的第一名上。

所以才會出現他的熱度和流量半點水分都沒有,粉絲全是願意真金白銀砸錢的人,也是各大甲方最喜歡的那種熱度高沒水分的藝人。

北島俊一的心情終於能夠平複一點,他吃了一粒速效救心丸,醞釀了一會兒才開口說:“節目組那邊有消息了,專輯的十二首歌準備好了,再加上節目裡原創的那幾首歌,你們有二十首歌得練習。”

“好,我知道了。”苺穀悠司點點頭,二十首歌的練習量對他來說不算什麼,總比要每天被中原中也一對一加練要輕鬆一點吧?

“你有數就行,THRONE的集體練習室在東京那邊,你這段時間可能都得住在那裡了。”北島俊一繼續說,“我看那邊的意思,你們訓練完了應該就會開全國巡演,二十首歌剛好夠開演唱會的要求。”

苺穀悠司驚訝了:“這麼快?”

“這是這種選秀的常規操作,以前不也有選秀節目啥要開全國巡演嗎?結果一出道就沒水花了,熱度太低,當然開不起來。”北島俊一好笑地出聲,“但是你們不一樣啊——準確的說,悠司,是你不一樣。就算其他人沒什麼粉絲來看,就單你一個人的粉絲,也夠節目組回本租場館的錢了,而且他們會實實在在地大賺一筆。”

北島俊一再次補充:“你也會大賺一筆。”

“演唱會嗎……”苺穀悠司抬起眼睛看向天花板,緩緩眨了眨眼睛,金色的眼瞳在燈光下流光溢彩。

他不知不覺就在黑手黨的路上越走越偏,在偶像這條路上倒是越走越順遂。

平心而論,如果撇開私生活會被下班時間被窺探這一點的話,苺穀悠司其實覺得偶像是個相當不錯的職業。

他到今天還記得在出道夜的那天,場館全都坐滿了人,所有人在他出現的那一瞬間開始沸騰、大聲尖叫、呼喊他的名字,那一刻所有人的眼裡心裡都是他,每個人的眼睛都因為他而閃閃發光。

這種感覺說不清,但苺穀悠司原本平靜而毫無波瀾的心因為這樣的場麵而微微加速了。大概所有人都無法拒絕這樣的場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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