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1 / 2)

汴京生活日誌 清越流歌 9623 字 10個月前

沈麗姝把馬娘子當公事公辦、雷厲風行的女強人,殊不知馬娘子完全是因為對女性的同情心使然,一時衝動才這麼說。

看到小東家略顯詫異的神情,馬娘子也開始後悔自己的多嘴,但話都說了,覆水難收,她連忙解釋,“小東家彆怪我冒失,我想著或許也是緣分,昨天您父親沈押司離開後,剛巧貞娘家裡人也把她送到我這來了。這孩子您二位也瞧見了,麵黃肌瘦的,在家裡吃不飽穿不暖,她娘在她小時候就去了,難產,一屍兩命,家裡人很快給貞娘她爹張羅續弦,她後娘的身子骨倒硬朗,肚子也爭氣,一連給她爹生了兩個兒子,漸漸也把貞娘擠得無處站腳。貞娘每日在家給繼母和弟弟們當牛做馬,但隻要她爹還在,不管如何苛責,也總有閨女的一口飯吃。可是天不遂人願,去年貞娘她爹做工回家,天黑失足落水,人就這麼沒了,她娘聽信貞娘克父克母的傳言,剛守滿一年,就火急火燎想把貞娘發賣了。”

“我也是看貞娘這孩子可憐,人又勤快懂事,才來我這不到一天,裡裡外外擦拭得乾乾淨淨,便有心想給她尋個好去處,像沈押司和小東家這樣的心地人品,要是能瞧中貞娘,將她領回家裡去,那她就就是進了福窩,旁人幾輩子都換不來的福分。”

聽到前半段介紹,沈麗姝還在心裡感慨,這熟悉的劇,把同父異母的倆弟弟化成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姐,那不就是古代版灰姑娘的故事?

但是後半段發展也太急轉直下了,沈麗姝都不由皺起了眉頭,看看一旁垂著腦袋不吭聲的貞娘,又看向神色略顯不安的馬娘子,“不可以讓貞娘出來做工賺錢,為什麼要賣身?”

她可不是那個被電視劇坑得一臉血的無知姝娘了,來的路上聽老爹好一頓科普,已經這裡賺錢的門路也挺多,女子不用賣身為奴照樣能找到工作,大不了像李娘子那樣,世上老板千千萬,這個不行咱就換。

賣身在這其中根本是下下之策,毫無性價比可言。

彆看賣身為奴立刻就能得到一大筆賣身費,可從此身家性命也被捏在彆人手中,要麼下半輩子徹底擺爛,做好任人擺布的準備,但凡還有點追求盼望,想要賺夠了錢就去贖身的,需要付出的代價都是賣身時得到的數倍不止。就這還要拚運氣,運氣好遇到比較善良講理的主家,可以讓下人以兩倍的“低價”贖回他們的賣身契,黑心點的三五倍也有。

可萬一進了那大戶人家,平時待遇是好了,彆人大家族就圖個穩定清淨可信,偶爾發善心允許下人贖身,名額也極其有限,搶不過彆的同事,就隻能一輩子當個下人。

千難萬險拿回自己的賣身契也不是結局,最要緊是去官府消除奴籍,回歸良民身份,不然贖身贖了個寂寞。

最後這一步,也未必就比贖身來得簡單輕鬆。

很多人贖身到最後,人是得到自由了,攢了大半輩子的錢也所剩無幾了。

辛苦苦十幾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圖什麼?

沈麗姝認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徹底走投無路,否則都不應該輕易邁出這一步。

馬娘子看她願意跟她聊貞娘的事,不著痕跡的鬆了口氣,接著搖頭苦笑道,“我也是這麼勸貞娘她繼母的,不喜這孩子,遠遠打發她出去做工就是了,我幫貞娘找個規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礙她娘的眼,領了工錢還能幫忙養弟弟,這麼做個三五年,也就可以說親了,到時候嫁了人,又能妨礙到她娘什麼?”

“可這王娘子咬死了賣身,偏貞娘親生爹娘都不在了,她是名正言順的母親,要打要賣,她一個人說了算,我們外人也沒法子。”

馬娘子雖然也同情貞娘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言語中也難免帶著幾分司空見慣的雲淡風輕,很顯然,但凡那王娘子不這麼狠心非得賣了繼女,而是準備壓榨幾年,拿走貞娘的工資,再簡單把她嫁出去,馬娘子都不會出來打抱不平。

沈麗姝可聽不得這話。

在沈家安穩日子過久了,身邊全是無條件支持配合並縱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長輩,以及算是順風順水的創業經曆,讓沈麗姝險些忘了這個時代的本質。

封建社會,再多的溫情和歲月靜好,也掩蓋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麵——當父母的,隻要他們自己願意,如何虐待甚至是發賣兒女,都沒有人能阻止,這是真實存在的嗎?

是的。

身為父母就有絕對的權威,彆說虐待買賣子女,或丟棄或打殺,都未必會追究法律責任。

沈麗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嬰堂,麵試李娘子的時候,她對這個話題感興趣,好奇多問了幾句。

李娘子說據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嬰堂有幾十家,官府和私人籌辦都有,但私人育嬰堂孩子更多,因為官府不提倡棄嬰溺嬰之風,他們隻收身有疾病,或是遭遇實在無力扶養,或是父母長輩皆亡故的孩童。

那官府督辦的育嬰堂也是最好的去處,他們定期組織領養活動,偶爾有些好心人從那裡收養義子義女。

這種大多都是富貴人家,不缺一口飯吃,縱然身有殘疾,領回去也不至於苛待,就當是做善事,畢竟那些夫人小姐們定期去寺廟進香供燈,其花費可養一兩個孩子高多了。

隻是官府雖好,卻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沒病沒災,單純不想養孩子、尤其是養女嬰的狠心爹娘,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將孩子丟私人育嬰堂就跑了。

這甚至還算是負責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嬰堂丟孩子都費事的,草席一裹隨意扔去荒無人煙的角落,等著野狗把他們叼走。

儘管官府不提倡棄嬰溺嬰,這種事仍然屢禁不止。

私人育嬰堂的出現,拯救了許多本應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嬰和少部分男嬰,正是行善積德的好事。

在育嬰堂乾了好幾年的李娘子,心中自是念著前東家的好,言談間透露出來的,也是積極正向的一麵,比如他們育嬰堂每年救了多少無家可歸的孩童,東家花費了多少銀錢為他們遮風擋雨雲雲

沈麗姝乍一聽也覺得不錯,這不就是孤兒院?

她熟,大學每年還組織去孤兒院敬老院做義工的活動,她也參加過。

沒想到這麼早就有孤兒院了,社會福利也沒她想象的那麼落後。

沈麗姝跟李娘子一樣,對這類官方組織和私人組織表示了衷心的支持和感謝,就沒深想了,直到把育嬰堂和貞娘的遭遇、以及馬娘子雲淡風輕的口吻結合起來,頓時有些細思極恐。

從沒像此時此刻這般真切的認識到,她生活在一個吃人的社會。

可是她清醒意識到了,又能這麼辦呢?

沈麗姝忍不住又看了看始終不敢抬頭的貞娘,隻覺得前所未有的茫然,甚至找不到說話的力氣,沈家旺便幫她接過話茬,繼續問馬娘子,“那個王娘子想換多少錢?”

雖然沈家旺麵不改色,不見絲毫動容,可這個“換”而不是“賣”字,也泄露了他內心的不忍。

這類事情他本該司空見慣的,眾生皆苦,衙門前擊鼓鳴冤的那些,哪個不比這貞娘淒慘百倍千倍?

隻是旁邊看著就被嚇到了的閨女,讓他心軟的同時,不由也對貞娘生出兩分惻隱之心。

這貞娘雖然瘦成一把骨頭,比姝娘還小一圈的樣子,但沈家旺有眼力,她應該比姝娘大個一兩歲,這個年紀也符合馬娘子說的養個三五年嫁出去。

都是十來歲的小娘子,這貞娘生得也有兩分顏色,因此讓身為三好父親的沈家旺總是忍不住代入,自家姝娘要是也這麼被人糟踐,他得多心痛?

老父親的情緒一上來,在衙門練就出來的鐵石心腸立刻蕩然無存了,心想要是合適,就做主把這貞娘買下來,日後隻跟隨姝娘左右,伺候她的飲食起居。

同時也算一樁好事,給家裡孩子們積福。

“那王娘子開口要十貫。”

“十貫?!”沈家旺瞬間不淡定了。

他們家確實不差錢,姝娘那個人形聚寶盆就不說了,孩子她娘名下店裡的分紅,每個月至少能分到幾十貫,另外還跟二舅兄投資林家大舅的肉鋪,賺得不多,可也有個六七八貫,加上姝娘給的吃食補貼,請她娘幫忙把關也算工錢,零零碎碎,家裡每月到手就沒有低於五十貫的,運氣好甚至能有七八十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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