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Chapter 54(1 / 2)

魅魔的莊園 蜀七 13796 字 9個月前

拆洗晾曬過的棉花依舊不如池晏想的那麼蓬鬆, 管家在睡了一晚棉被後看起來很累, 池晏問過以後,管家才說:“大人, 太重了。格@格@黨”, 他蓋著被子,夜裡感覺自己要被壓死, 讓他這個老人家喘不過氣來。

池晏:“……”

他睡的時候沒覺得重來著。

不對,他睡的時候有克萊斯特陪著,重量幾乎都在克萊斯特的身上。

所以他很輕鬆。

那麼, 怎麼讓棉花成棉絮,做出來的棉被蓬鬆又保暖,還不會死沉死沉的?

這個問題池晏可以解決——彈棉花!

彈棉花是個老手藝,用的工具就是一把懸弓,單人可操作,幾個人一起彈棉花效率並不算低,懸弓需要用到的材料就是木頭和牛筋。

在九十年代以前, 彈花機還沒有出現時, 製作棉被都還是需要老手藝人彈棉花。

一個人一天可以彈八斤棉花, 這還是老手藝人才有的效率, 並且不算彈棉花的時間, 隻說做棉被,一天也就兩條。

彈好的棉花壓過之後鋪在織好磨好的細棉網上, 壓過的棉花能更好的貼合棉網, 不會跑棉, 等第二層棉網掛上去,第一層的棉花就慢慢舒展開,這樣才能做出蓬鬆柔軟保暖的棉被。

現在的問題是,木頭易得,牛筋難得。

殺牛取筋?想都不要想!

領地上隻有兩頭牛,是整個領地唯二的兩個牛寶貝,彆說殺它們取筋,就是殺它們吃肉,池晏都舍不得,他還準備偷偷買一頭母牛回來,看看能不能配種呢。

而且兩頭牛在領地的待遇很好,牛棚每天都要打掃,天冷的時候還要把它們牽到房子裡去,每天都有乾草嚼,偶爾還能吃到煮熟的卡坨,卡坨的葉子它們也很愛吃。

照顧牛的是牛頭人,大約因為名字裡都有牛這個字,牛頭人們照顧牛的時候還算細心。

隻是多數時候,牛頭人很不明白——為什麼這兩頭牛平時乾得活加起來還沒有他們一個人看得多,大人卻對這兩頭牛這麼好?

物以稀為貴,牛頭人們不懂這個道理。

“都是牛。”牛頭人給牛喂了一把乾草,牛叫著拱過來,吃得津津有味。

牛頭人繼續絮叨:“怎麼你們過得這麼好。”

牛不懂牛頭人的憂鬱,繼續吃草,中途還抬頭衝牛頭人叫了兩聲,牛頭人又給它們喂了兩把卡坨葉,牛滿意了,低頭吃個不停。

領地裡現在數量最多的鴨子,鴨子孵出的小鴨不少,現在都長得差不多了,吃得多,拉得也多,照顧鴨子的人每天清理鴨舍都要花半天時間。

豬長得慢,現在還隻是半大豬,因為是野豬,雖然從小被人養大,但還保留著一定的野性,運動量還很大,身上一旦臟了,還會主動要求洗澡,諾瑪這個小女仆現在已經是專業的養豬戶了。

她總是把豬豬們弄得很乾淨,豬圈也很乾淨,她也不嫌麻煩,豬食都是弄熟了的。

領地裡也沒人知道該怎麼養豬,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時候人們去樹林裡打獵,還會從豬圈裡領一頭豬走,這些豬運動量大,跑得快,鼻子還靈,帶著人總能找到獵物,這樣下來就沒人願意吃豬了。

雖然豬肉很誘人,但豬找到的獵物加起來,可比這些豬原本的肉多得多。

這些豬,就作為“獵豬”,被好好的養了起來。

池晏知道的時候還囧了一會兒。

雖然他知道豬聰明,但沒想到它們還能搶獵狗的工作。

說起來豬也是雜食動物,野豬可是會吃肉的,就跟熊貓在人們心裡的印象一樣,池晏小時候一直以為熊貓隻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來熊貓是雜食動物,當年還有一個新聞,山上的熊貓偷偷吃了山下一戶人家養的羊。

那戶人家花了挺長時間才抓住這個“小偷”。

不過雖然不能吃豬肉,但是好歹豬有用,沒養這麼大也沒浪費糧食。

池晏讓人給豬做了項圈,以後去打獵就可以牽著豬去了。

這些豬長得還是很威武的,公豬都有獠牙,有點像獅子王裡的彭彭,不過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們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紮手,背上的毛發尤其旺盛,鼻子大,腦袋小。

體型也和現代豬不一樣,胸腹肌肉非常發達,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矯健。

跑起來像是一陣風,力氣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時候兩隻豬還會一起圍獵野羊野鹿,打獵結束,還會從人的手裡要吃的。

它們也是要吃肉的。

不過池晏讓諾瑪把肉煮熟了拌著豬食給它們吃,免得染上寄生蟲。

這時候池晏可沒地方去找打蟲藥。

有時候克萊斯特帶來的那群魔族也會去樹林裡抱小野豬回來,小野豬得先跟原本的野豬分開養,跟諾瑪相處一段時間後再讓它們見麵,估計原先的野豬以為諾瑪是“媽媽”,以為新來的野豬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納了。

它們都很依賴諾瑪,還會跟在諾瑪屁股後麵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諾瑪,它們還會發出進攻般的低吼。

因此諾瑪也有了個外號——豬媽媽。

諾瑪並不生氣,她很喜歡自己養大的小豬。

當豬媽媽沒有不好的。

她還可以領著自己養大的野豬們去樹林去采野菜,很安全,豬們還會放哨,一般她帶四頭豬出去,兩頭守在她身邊,另外兩頭就藏在草叢裡放哨,一旦發現危險,就會發出豬叫。

守在諾瑪身邊的兩頭野豬,就會拱著諾瑪離開。

總之,現在領地裡的人都認可,豬是有用的豬,可以吃,但沒必要。

連池晏都決定不吃這些豬了。

既然沒法養狗,養豬也挺好的。

它們還學會了去固定的地方排便,每天拉完粑粑,還要讓諾瑪給它們埋起來。

因為有諾瑪給它們洗澡,清理身體,也不會去爛泥坑裡打滾去除身上的寄生蟲。

池晏覺得照這樣發現下去。

說不定這片大陸進入“科學發展”時代的時候,沒有獵狗和寵物狗,隻有獵豬和寵物豬了。

以後人們都牽著豬出門遛彎。

那場景想想還……挺有意思的?

就是不知道這些野豬能長多大,池晏想起自己高中同學網購的小香豬……

養在宿舍裡,最後的場景簡直可怕。

隻有一種國外野豬是真的長不大,但不像小香豬粉嫩可愛,棕黑色的小野豬可以捧在手心裡,一輩子都長不大,而且膽子很小,還沒有獠牙,聽說全世界隻剩下一百五十隻,樣子有點像豚鼠,就是毛很硬,已經瀕臨滅絕了。

這些豬也挺親近池晏的,有時候還會偷偷溜進城堡裡,幸好身上不臟,池晏也沒有太管,這些豬會集體活動,躲著人走,趁池晏開門的時候溜進池晏的房間,在池晏的腳下蹭,讓池晏摸它們。

它們第一次溜進來的時候,池晏還被嚇了一跳,男仆們也手忙腳亂要把野豬趕走。

結果野豬以為男仆們要攻擊池晏,就擋在池晏麵前,衝著男仆們擺出攻擊的架勢。

池晏也就讓男仆們退下,好好的擼了一回豬。

經過這件事以後,野豬們偶爾出現在城堡裡,仆人們都見怪不怪了。

隻是野豬們無論如何都不親近克萊斯特,一看到克萊斯特出現在池晏身邊,就拚了命的發出豬叫,叫聲之淒厲,讓池晏頭大如鬥。

而且野豬們還會偷偷溜出去,叼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回來養。

有一次它們還叼回了一窩剛斷奶的小貓。

這倒是做了回好事,小貓們長得快,估計才三個多月,就開始捉老鼠了。

並且把野豬當家人,從那以後,豬和貓一起出動,成了領地裡一道彆樣的風景線。

野豬的精力旺盛,它們越長越大,還會在人們耕地的時候幫忙,人們把簡易的木犁給野豬拴上,野豬就會乖乖的犁地。

又能打獵,又能犁地,領地裡就真的沒人打野豬肉的主意了。

還會有人偷偷給野豬喂自己家的卡坨。

池晏:“我覺得我以後都沒豬肉吃了。”

克萊斯特看那群豬很不爽:“我讓人去把它們殺了,給你吃肉,好不好?”

池晏連忙說:“彆,我覺得它們挺有用的。”

克萊斯特看著池晏。

池晏大驚失色:“你瘋啦,連豬的醋都吃?”

克萊斯特:“……”

池晏看克萊斯特偏過頭,一副受傷模樣,有良心不安地湊過去:“你彆生氣啊,我不是故意的,但是那群豬……也不是經常過來找我。”

隻要豬溜進來找池晏,就必然要阻止克萊斯特接近池晏。

克萊斯特不說話。

池晏抱住克萊斯特的胳膊:“我們去看造紙坊看看怎麼樣?”

池晏去看克萊斯特的眼睛。

克萊斯特再次轉頭。

池晏就鍥而不舍的扭動身體。

克萊斯特深吸一口氣:“你站起來。”

池晏:“……”

哦豁,刺刀出鞘了。

池晏滿臉通紅地站起來,小聲說:“這個……我也不是故意的。”

最後隻能等收刀後,兩人再一起去造紙坊。

造紙坊一大早就開始忙碌了。

艾瑪起的很早,天還沒全亮,她就衝到了造紙坊裡。

昨天晚上艾瑪做了個夢,夢裡的她也在造紙,她夢見自己把卡坨葉子下的杆跟麻皮泡在一起,就能做出柔韌可折疊的紙。

夢在紙造好的時候戛然而止,艾瑪一睜眼就爬起來,臉也不洗,頭也不抓,穿上鞋就衝向了造紙坊。

池晏到造紙坊的時候,造紙坊裡的人都在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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