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101章(1 / 2)

冬天的林河村沒有什麼好看的景色,所有的樹都是光禿禿的,好像枯死了一樣。

倒是田野裡還有綠色,手掌長的綠色麥苗掩映在白雪裡,就像純白的世界裡突然多出來的顏色,讓人見了心喜。

現在村裡管控沒有那麼嚴了,方英秀在家多養了一隻母雞,林夏每天的工作除了喂雞外,就是去雞窩裡找雞蛋。

“娘,這雞蛋今天是留著還是吃了?”

林夏摸出來兩隻雞蛋,另外一隻老母雞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大了,還是嫌天太冷了,現在不愛下雞蛋。

“吃了!”

方英秀的聲音從廚房裡傳出來,林夏拿著雞蛋,小跑著進廚房,臉上帶著開心的笑容。

雞蛋這東西,就是越少越香。反正她現在挺愛吃的。

小時候家裡的雞蛋不多,她娘總是攢著賣錢,一個月可能才有一次解饞的機會。

方英秀還總是把唯一的雞蛋給她,她哥哥看得直咽口水。

林夏哪忍心吃獨食,雞蛋最後就是分三份,她、哥哥、她娘一人一份,那時候的雞蛋是最香的。

現在沒有那時候那麼窮了,她娘也大方了點,但是能吃到雞蛋,她還是很高興。

“娘,我要吃燉雞蛋。”

“好。”方英秀依著她,回到家,她才能完全放下壓力,做一個被娘寵愛的女兒,什麼都不用想。

燉雞蛋又香又滑,雖然沒有香油,林夏也吃得津津有味,分了一半給方英秀。

方英秀一開始不要,林夏硬分給她,她最後帶著格外高興的笑吃完了,還說了句:“怪不得你愛吃,燉雞蛋比煮的嫩。”

冬天農田裡沒什麼活,現在也不用開鑿水渠之類的,離這裡不遠有個修路的活,都是村裡的青壯年去,村裡的大部分婦孺就閒在家裡。

這個時候,她們最愛乾的就是串門。

林夏一回來,她們家也成了村裡大娘大嬸最愛來的地方。

她不喜歡聽這些人問她有沒有談對象,大學生活是不是可好了的話。

那種既羨慕嫉妒又不願意她過得太好的眼神,讓她著實受不住。

更何況還有她娘在旁邊360度無死角的誇,把她寫信告訴她娘的所有學校取得的成績,還有以前文工團獲得的表揚,全都拿出來說一遍。

也不知道她娘的記憶力怎麼這麼好,都多少年前得的一次文工團團長的表揚還能記得。

更彆說她寫歌唱歌演電影這些事,更是每次都提。

林夏覺得她臉皮不算薄的,但也覺得受不住她娘的這些誇,臉紅。

所以一般這些大爺大娘過來的時候,她都會躲出去。

要麼在院子裡乾活,要麼出去撿柴火。

今天也是這樣,外麵的水很冷,還好她家有個井,當年她爹還在世的時候打的。

井水壓出來,是沒有那麼涼的,但是這個天洗衣服,儘管不下雪了,這手也不會暖和到哪裡去。

所以林夏燒了一大鍋的水,鍋下麵火不斷,舀出來一桶熱水,就往鍋裡再加一桶涼水,保證熱水不會斷。

用熱乎乎的水洗衣服,手也是暖的,身體也是暖的。

坐在屋裡納著鞋底,和方英秀說話的一眾婦人看著林夏勤奮地乾活,也沒說出來什麼讚揚的話。

“嫂子,夏妮兒這從外麵回來就是和咱村裡的不一樣啊,洗衣服還要用熱水。”

林夏的二嬸笑著和方英秀說,看著像是在誇,實際上說林夏矯情。

方英秀哪能聽不出來,她的針用頂針紮進鞋底,眼睛都沒往院子裡看一眼,雲淡風輕地說:“是啊,外麵的生活多好,學校澡堂裡有隨便洗澡,熱水隨便接。村子裡啥也沒有,洗衣服不燒熱水,凍著我家閨女怎麼辦?我可不想我養得嬌嬌的閨女,回家一趟,因為洗衣服凍了一手的瘡。”

林二嬸覺得方英秀在諷刺她,因為她閨女就是因為天天去河裡砸冰洗衣服,用冷水,臉上手上全是凍瘡,又紅又腫。

她尷尬地“嗬嗬”笑了兩聲,沒有往下接話。

倒是一旁林夏的鄰居花大娘笑嗬嗬地開口了:“春他娘這話沒錯,夏妮兒現在長得白白淨淨,一看就不像村裡的姑娘,是我閨女我也疼她,燒點熱水怎麼了?就是費點柴火,她們家有水井,又不用操心水。”

“柴火我家不缺。”方英秀臉上帶上了驕傲,“夏夏一回來,天天都去撿柴火,堆了一廚房了。”

“你家夏夏可真懂事,咱們村裡今年考出去的磊子,還不如夏夏考的學校好呢,回來之後彆說幫著家裡乾活了,還天天使喚他爹娘。”

“就是就是。”

這群人開始說起了誰家的孩子勤快,誰家的孩子懶,還有因為懶娶不上媳婦的那一家子。

林夏在院子裡聽了一會兒就不想聽了,自動屏蔽屋裡的聲音,嘴上開始念念有詞背譜子。

其實今天她洗的主要是她和她哥哥的床單被罩,趁著這兩天不下雪天晴曬一曬,再過幾天她哥哥也回來,到時候正好用。

彆人洗這些大件,都需要人幫忙擰水,林夏完全不需要,自己就把床單洗好擰好掛上了。

“娘!衣服曬上了,我去樹林裡撿柴火!”

林夏在圍裙上把濕手擦一擦,將剛剛掉下來沒顧得上的碎發彆到耳後,和方英秀發了聲招呼,背上簍子,出了門。

她們這邊的路邊河邊喜歡長一種荊條,這種荊條是用來編簍子的主要材料,每年村裡會編的都會割很多編各種簍子、筐子去賣。

林夏的哥哥會編,跟著她爹學的,她家的這些現在都是林春以前編的。

他隻要回來,看見家裡缺了,就會去編。

編多了方英秀就拿著去賣錢。

因為村裡不少人會編這個,倒也值不了多少錢,但總歸能掙個幾毛一塊的。

林夏自己拿了一把鐮刀,她也不弄大的樹枝,地上的枯葉早就被人撿沒了。

掉的樹枝也天天有人來撿,所以林夏就找那些又高又粗枝條又多的大楊樹,把一些不必要的或者枯死掉枝條割下來,割滿一背簍就回去。

有些枝條濕的,需要曬曬才能用,有些枝條本來就是乾枯的,可以直接燒。

林夏割著,林子裡也有很多村裡的小孩來撿柴火,看林夏一會兒割了半簍子,十分羨慕她。

“姐姐,你等會兒割完了能不能讓我用用你的鐮刀?”

林夏低頭,就看到一個到她腰的小孩,呲溜了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地看著她手上的鐮刀。

“不行哦。”林夏把這棵樹上枝條割下來,從爬的半高的樹上跳下來,搖了搖頭。

小孩這麼小,樹枝都得爬樹上才能割,她哪裡敢讓他用鐮刀。

割不到樹枝事小,割到她自己就不好了。

“我割下來的樹枝會留一點在地上,你撿吧。這鐮刀太危險了,你太小,不能用。”

小孩原本都低下了頭,特彆難過,準備走了,聽到林夏的話,立馬驚喜地抬頭,像看大英雄一樣看著她。

她“嗯嗯”地點頭,生怕林夏反悔。

“跟著我吧。”

也就這一個小孩大膽,其餘的見林夏生疏,又長得好看,不像村裡的人,都不敢接近。

“你是誰家的孩子?”

林夏換棵樹,又蹭蹭蹭幾下爬上去,看得小孩一臉崇拜。

“我爹叫林大炮,我叫林小草。”

“大炮哥家的孩子啊,我在村子裡的時候我記得他媳婦,也就是你娘,生下你不到一年,又有了你弟弟,天天挺著肚子抱著你來我家門口轉悠,那時候我還逗過你呢,估計你都忘了。”

林小草聽著林夏這話,一臉懵懂,顯然沒聽明白,林夏看她一眼,笑了出來,還是個小孩呢。

“你叫小草,誰給你起的名啊?”

林夏那時候一心沉浸在學習和思考前途上,都沒關注過外界,出門就是上工,除了和林娟關係好,其他人她都沒怎麼相處過。就是見麵打個招呼的交情。

“俺奶奶起的。”林小草用袖子蹭掉鼻涕,憨憨地說:“俺奶奶說叫小草好活。”

林夏懂了,村裡有這習慣,小孩子一出生先起個賤名,養大了要上學了,再請村長幫忙取個大名。

她看林小草這年紀,估計還沒送她去學校呢。

村裡人送孩子去上學年齡都大,七、八歲正常,九、十歲的也有。還有十來歲去上小學一年級識字的呢。

林夏自己也無聊,林小草跟著她,和她說著話,崇拜的眼神一直跟著她,也讓她不覺得時間難熬了。

終於割滿了一簍子柴火,林夏準備回家,林小草的小背簍裡也滿了,跟在她屁股後麵走。

正走著,林夏眼尖,看見一隻灰兔子躥了過去,林夏想也沒想,一鐮刀甩過去,小兔子頭身分離,血肉模糊。

林夏趕緊遮住了林小草的眼睛,讓她背過去。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沒看到,乖,轉過去。”

林小草乖乖聽話,林夏把兔子撿起來,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腦子沒跟上,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處看看,連個綠樹葉都沒有,最後沒辦法,拽了溝邊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團,塞進了背簍裡。

“小草,好了。”

“姐姐,你剛剛甩過去好厲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著指甲看著林夏,眼裡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來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簍說:“你現在學不了,等你長大了力氣大了才能學。”

這兔子林小草已經看到了,林夏也不準備把兔子帶回家了,直接帶著林小草去了一個遠離村子沒人的地。

把兔子開膛剝肚,皮子一扒,然後滋滋地烤起來,快熟的時候,撒上隨身帶的鹽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著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東西,就沒有不香的。來,這個腿給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遞給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裡,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給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給她:“有點燙,慢點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給他,也顧不得燙了,斯哈斯哈,燙著啃著。

吃著吃著,她哭了起來。

林夏正吃得開心,看他這模樣,嘴裡啃著的肉停止了嚼動。

“你怎麼了?哭啥,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肉。”

應該說是,她從來沒吃到過肉,她家裡的肉,都是緊著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聲笑出來:“那就多吃點。”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著,一個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著。

林夏又遞給她一塊肉,林小草搖了搖頭說:“我不吃了,我飽了姐姐。”

說著她挺起來她的小肚子。

林夏沒再給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彆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個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來幾張紙包了起來。

順帶還分了林小草一包肉:“這肉你自己藏起來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彆告訴任何人,下次有機會姐姐還帶你來吃,你告訴了彆人,以後就沒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點頭:“姐姐,我不會和彆人說的。”

“乖孩子。”

不過林夏給她的肉她也沒有要,她說拿回家沒有地方藏,想讓林夏幫她拿著。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裡不受寵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補丁落補丁還穿著,頭發臟兮兮的,估計冬天都沒有洗過。

一雙手凍得又腫又紅,手指像大粗蘿卜一樣,林夏對她心軟,未嘗不是因為她看著太可憐了。

還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裡很清澈,看著就讓人喜歡。

林夏背著背簍回家,家裡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頭都這麼高了,家家戶戶都該做中午飯了,人也該回去了。

“娘,看這是什麼?”

林夏從背簍裡掏出來兔子,在方英秀麵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樣:看她帶回來了好吃的。

“這是什麼?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聞出來了香味。

林夏點頭:“對,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時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麵烤了分給她吃。我覺得拿回來她吃不到嘴裡。這個也是她的,給她留著。”

方英秀歎口氣,“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點頭,把肉塞到方英秀嘴裡說:“我聽她的話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趕緊伸手接住骨頭,把嘴裡的肉咽下去說:“那個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裡對她不是很好,天天去乾活,衣服都不見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過來方英秀做飯的活,洗洗手在旁邊繼續和麵說:“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沒見她啃肉時的樣子,看著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個小可憐。”方英秀說完,歎口氣:“小草都該去上學了,她家裡人一直不送,估計以後也沒機會上。”

林夏和麵的手一頓,不知道怎麼接,村裡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說,整個國家,各種農村裡,這種現象普遍存在。

重男輕女,有的人家看生出來是女孩,要麼溺死,要麼扔了。真是造孽。

“以後會好的。”林夏低聲說了一句,心情變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著老石叔去縣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車去縣城。

合同方英秀已經簽好了,林夏在郵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縣城裡逛。

縣城對於村子來說大多了,賣東西的卻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貨大樓,她主要想給她娘買兩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掛著的黑色呢子大衣,沒想到這小縣城裡也有賣的,她立馬拉著方英秀過去。

“大姐,幫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號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乾活,我穿這麼好乾啥?你彆亂花錢!”方英秀拽著林夏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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