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要價一塊錢,這東西要是手巧的人,能給拚成一件不錯的衣服,做褥子被麵子也挺不錯的。
一塊錢,著實不算貴了。
一個大姐看中了,卻非要講價。
最後用九毛錢給買走了。
沈家也不在乎便宜這一毛兩毛的,總歸是不賠本。
東西都賣光了,大家就把攤子拆了裝車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宋桂蘭還看到有殺豬的,就買了幾斤上好的五花肉,四個大豬蹄子全包了。
賺到錢了,當然是要吃好的!
縣城市場的事兒結果也很快出來了。
正月初九的下午,宋元從縣城來到了靠山屯,把合同的草稿帶來給沈文看。
起草合同可是讓王主任花費了不少的心思。
他是想做點事兒,不過這種跟商業有關的事兒,他們這些當領導的實在是沒啥經驗。
畢竟,之前的市場沒開放過,大家都是靠供銷社買賣。
這種自由的經濟,對誰來說都是很陌生的新東西。
王主任之前的任務,就是抓思想教育的。
現在他來管這個市場的事兒,也有點跨行的意思。
好在,縣城裡還是有些老人的。
宋元幫著王主任,找到了一個曾經在大當鋪裡當賬房的老先生。
在幾十年前,當鋪就相當於銀行,人們都是講究規矩,講究契約的。
老先生懂這些東西,就幫忙起草了合同書。
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