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都沒有想起賀蘭芳那些人了。
當年雲團團借著去京城的機會跑了一趟承恩市,在那裡拿到了賀蘭芳並非賀之亦親生母親的‘證據’後,就沒再關注過那邊。
不過想來那份登上報紙的道歉信一出來,崔家的生活一定會受到影響。至於影響有多大,就不得而知了。
人都應該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任,想到被他們間接害死的年輕老師,雲團團就不後悔自己離開前的節外生枝。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雲團團雖然不是什麼人物,卻大小算得上是個名人,但賀蘭芳那邊卻一直沒有找上來,開始的時候雲團團還會想著他們會不會哪天就突然跑來上演一場狗血劇情。然而時間一長,這事那事的一多雲團團也就顧不上想他們了。
至於崔星輝,他和他媽媽在鎮醫院裝病,最後真將自己整出了大病最後消失在了眾人視線裡,從那以後雲團團他們就很少再聽到這娘倆的消息了。
細細算來,都二十多年前的陳年舊事了。
“當年我去承恩市的時候,那會兒村裡的豆腐坊還隻是一個想法呢。”雲團團感慨了一句,然後問賀之亦怎麼處理。
麵前的兩個人一個是賀之亦生母,一個是賀之亦親侄子,問明白了賀之亦的想法更重要。也許過了二十多年,賀之亦已經釋懷了呢。
他們已經為人父母,雖然不理解賀蘭芳,但卻也比年少時多了幾分寬容。
誠如雲團團所想的那般,賀之亦確實已經釋懷了。但他的這份釋懷不是因為不再怨恨賀蘭芳,而是因為這些年的平靜生活漸漸的抵消了心中那股戾氣。
對賀蘭芳…以前沒有親情,現在沒有怨恨,一如陌生人。
“報警吧,都交給警察來處理。”賀之亦說完轉身去了書房,將賀蘭芳偷拐孩子那份說明找了出來。 "西郊那邊有個養老院,等警方那裡走完流程就將人送到那邊。"
那個養老院的月費有些高,幾乎是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了。不過這點錢對於賀之亦來說不過是毛毛雨,他隨便接個單子都夠賀蘭芳在那裡住上一年半載的了。
至於這個小孩…也許是血緣關係吧,這小男孩的眉眼長的跟賀之亦和舒寶都有些像,不過不管什麼血緣,小男孩的父親都不被賀之亦承認,更何況是他了。他們家這些年資助過不少孤兒院,
孤兒院的生活條件也都還可以,與其將這個孩子留在家裡,還不如送到那邊去。
他是一千個一萬個不想再跟那些人牽扯上了,更不想給舒寶留下什麼隱患。
雲團團尊重賀之亦的選擇,她可以儘自己所能的給雲老太養老,讓雲老太成為全花國最幸福,最讓人羨慕的老太太卻不願讓偏心的雲滿倉到京城來…他們倆口子一個麵上冷冷淡淡的,一個麵上熱熱情情的,可本質上他們是同一類人。
麵對親情,他們都不願將就,心裡也容不下半點瑕疵。
家裡有電話,雲團團直接走回屋給那邊打了電話。說了這邊的情況後,雲團團也沒折騰派出所的同誌,而是自己家出車出人將賀蘭芳和崔小孩送了過去。
因確實沒什麼事,也就沒通知律師,隻自己與賀之亦走了一趟派出所。
出門前跟雲老太和雲彩說了一聲,兩人之前一直在後院也不知道前麵發生了什麼。還問他們,"你倆不在家吃早飯了?"
雲團團笑著搖頭,逗她們玩的回了句: "不了,我倆約會去。"一聽這話,雲老太和雲彩也就不問了。
在二十多年前他們知道了賀蘭芳的偷拐行為後就已經與他們那邊斷了聯係。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雖然不知道被拐的小孩不給人販子和買家父母養老會不會受到輿論譴責,但他們不願意因為家裡的私事被人熱議,也不願這種事再給自家的女兒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所以他們不追究賀蘭芳當初的偷拐行為,願意負擔賀蘭芳女士今後的生活,出筆錢給她養老。
至於這個小男孩以後如何他們就不管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人撫養,那就送到孤兒院去好了。
如果賀蘭芳真是偷拐孩子的人,不不不,偷拐孩子的都不配稱人,叫他們畜生都是對畜生的侮辱,所以他們隻配叫孽畜。
如果賀蘭芳真是這種孽畜,雲團團就是拚了被輿論攻擊也絕對不會出這筆錢的。
這世上就有很多腦子穿刺的閒人,跟被拐賣的孩子說什麼‘那也是養了你很多年的養父母’。拜托,如果他們是走正規程序收養的孩子那是養父母,法理人情都應該孝順愛護。但如果不是,那就是買家。讓被拐賣的孩子感激買家…真應該讓說這話的人都體驗一回全家被拐的痛苦。
可惜在這種案子裡,大多數買家是不會判刑的。
r />不是他們沒有罪,而是怕他們在事情敗露後挺而走險,毀屍滅跡不給受害人留一點活路。所以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法律在儘可能的保護受害人。至於說設重罪讓那些人怕到不敢做買家…雲團團隻能說人性的惡始於貪婪和僥幸。
…
這個案子最大的難處就是這一老一小的安置問題,小的還好說,如果找不到直係親屬就送往孤兒院。可這老的,尤其還是全身癱瘓這種的,真就不好安置她。
國家也有一些養老院,那些養老院收容的都是一些無兒無女,無人贍養的老人,由國家出錢贍養他們直至死亡。如果最後真找不到賀蘭芳的直係親屬,派出所這邊肯定要向上打申請將人安置到那裡。
這個流程賀之亦和雲團團是聽說過的,若非如此也不會那麼痛快的接手賀蘭芳了。
一是賀蘭芳確實是賀之亦的親生母親,雖然已經恩斷義絕了,但在法律上賀之亦是有責任和義務贍養賀蘭芳的。隻要賀蘭芳沒在賀之亦小時候掐死他,這個責任逃不掉。他們不能因為這麼一點舊日
恩怨就給國家添負擔。
二一個則是早年弄的那個文件隻在早些年有用,自從前幾年國家從國外引進了DNA技術後,是不是親生的驗一驗DNA就知道了。那個文件最大的用處其實就是在科技不普及的情況下阻止賀蘭芳他們靠過來的,而賀蘭芳他們也確實是被那個文件唬弄住了。現在DNA技術就在那裡擺著呢,與其到時候真尷尬了,還不如先拿文件出來表示自己這麼多年不聯係是情有可源,之後再表個願意負責的態度,讓人無處指責。
賀蘭芳已經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麻煩了,不過是按月出筆錢的事。且不說雲團團手裡的那些股份每年能有多少分紅,就是賀之亦手裡的錢也不少。這筆錢於他們來說真心不是問題。但那小男孩…按現在的繼承法,小男孩也是有繼承權的。
不但能繼承賀之亦的遺產,還能繼承舒寶的。
不是雲團團心思陰暗,這種出身的小孩養在家裡,難保不會成為白眼狼。而且雲團團猜測小男孩的母親之所以在離開時不帶著他,未必沒有讓小男孩多得到些什麼的心思。
說不定小男孩的生母就在暗處觀察呢,等到小男孩真的被雲團團他們收養了,她也許會偷偷聯係小男孩,然後再借著他們大人對小孩戒心低的心態做些什麼。
旁的不提,再過個幾年
小男孩的母親若是瞞著所有人跑到他們家做保姆……那就又是一場家庭倫理劇了。
你說不能以偏概全,那小男孩的母親也是受害者,說不定人是好的。
彆開玩笑了,從知道崔星辰有老婆的那一刻,她沒有立即跟崔星辰分手,就已經能夠看出來她藏在受害者麵具下的貪婪了。
因為賀之亦與雲團團的心性都擺在那裡呢,倆人也都不是那種拖泥帶水,遇事不決的性子,所以人都沒進宅子就被拉到了派出所,之後更是直接讓保鏢將賀蘭芳送到了西郊的養老院。至於那個小孩,暫時由派出所的同事負責就不歸雲團團他們操心了。
當然了,臨走前雲團團還是借著那封信報了警。
崔星辰損害了她的個人名譽,哪怕現在找不到崔星辰,但案卻必須報。
派出所這邊立了案,雲團團便與賀之亦離開了。倆人沒直接回家,而是先去吃了早飯。哪怕在京城呆了十七.八年,雲團團也吃不慣豆汁,不過賀之亦卻是吃的。
不像那些地道的京城人,隔三差五都要喝一回豆汁。他是能吃,但也沒那麼愛吃。豆汁在他這裡,與其他的尋常早餐沒什麼兩樣。
兩人去了豆汁店對麵的天津灌湯包子鋪。
聽說老板是天津人,可一張嘴卻是滿嘴的京片子。所以這包子到底是不是正宗的天津包子他們也不知道。跟著出來的人也都沒吃早飯的,幾人隨意挑了一張桌子坐了,各自點了想吃的包子和粥。
包子還不錯,雲團團覺得雲老太應該會愛吃,當即從包裡拿出大哥大往家裡打了個電話。
給您老買兩屜包子中午吃呀?'
雲老太那邊說好,又問雲團團中午回不回來吃。這會兒都快十點了,中午就是回去估計也吃不了什麼了。而且馬上就要開學了,雲團團和賀之亦還準備給舒寶準備些住宿用的東西。於是雲團團就告訴雲老太,她和賀之亦一會兒還要去一趟商場。
舒寶的成績已經出來了,成績也一如她希望的那般,他們學校還特意打了條幅各種宣傳。冬奧花滑冠軍加上京市理科狀元的身份,讓舒寶的人氣又漲了不少,找她拍廣告代言的公司也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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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人多了,請這個不請那個,不請誰都不好。而且她現在也不是雲總了,有些人請了也未必會來。大辦不是時候,小辦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最後一琢磨便索性不辦了。
舒寶報了京大,對於京大他們家也算是熟門熟路了。又由於法醫和醫學這兩個專業的共通性,舒寶去了京大後,說不定還能聽到雲彩的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