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小麥被他的動作嚇了一跳, 進屋後林肯的手臂直接向她伸過來, 看姿勢很像要壁咚她,黎小麥緊張了——不不不, 不會吧!林壞水這是又壞出新境界了嗎?要對她一個柔弱的孤身少女用強嗎?
黎小麥心臟撲通撲通猛跳,在腦海裡演練拒絕反抗的姿勢, 連反抗成功後占據道德製高點的宣言都想好了。
卻見林肯長臂一伸,將她身後的門關上,隨即便收回手, 從鞋架上拿起一雙拖鞋扔在她腳邊。
黎小麥低頭看了一眼那拖鞋, 是男式的, 又寬又大, 不過她是客人, 也沒得挑, 要是林肯能拿出來一雙女士拖鞋給她,說實話也挺驚悚的。
這一遲疑,林肯語氣已經有些不善:“嫌棄的話你以後自備。”
黎小麥沒有潔癖, 這拖鞋看著也挺乾淨, 沒什麼好嫌棄的, 而且她也不想有什麼以後。
不過經林肯一提醒才發現他居然是光腳穿著一雙深色的襪子踩在地板上, 看來是把自己的拖鞋讓給她了。
這怎麼好意思,做客的基本禮貌黎小麥還是懂的,立刻就推拒道:“要不還是你穿著鞋吧,我光腳就行。”
林肯卻不理她,徑自進了屋, 走向衛生間,出來時腳上已經穿了另一雙拖鞋。
有得穿就行,黎小麥鬆了口氣,看來男人龜毛也有龜毛的好處,這進衛生間還要換鞋的習慣倒是給臨時到來的客人提供了方便。
隻是黎小麥的腳掌窄而且薄,穿進那雙寬大的拖鞋,啪嗒啪嗒有點像小孩子偷穿大人鞋的感覺,腳掌集中在鞋的前半段,後半段都是空的,這讓她走動的時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倒是難得顯出些拘謹的樣子。
真是的,個子長那麼高就算了,腳還那麼大,整個一大腳怪!黎小麥一邊腹誹一邊打量著周圍的環境。
屋子不大,百十平米的樣子,裝修看起來很新,是簡約風格,兩個臥室,一個住人,另一個用來做書房,客廳裡除了一個光禿禿的沙發什麼都沒有,書房裡就擁擠多了,一個超大的書桌,還有書架,電腦打印機投影儀等一切俱全,很容易就看得出主人經常盤踞在哪裡。
房間大概有專人打掃,一塵不染的樣子很符合林龜毛的特質。
林肯打開客廳裡的櫃式冰箱,拿出一瓶水扔給黎小麥,說了聲:“我去洗個澡。”示意她先進書房自己玩。
黎小麥愣愣地接過那瓶水,納悶地問他:“不是要上課嗎?”這孤男寡女,洗澡什麼的太曖昧了吧!
林肯看她的眼神裡帶著鄙視:“你從外麵回家不洗澡嗎?”
黎小麥眨眨眼:“當然不,我睡覺前才會洗!”
話題走向越來越詭異了,好在林肯並沒有糾纏這個問題,隻跟她交代了一聲:“書隨便看,白色電腦沒有密碼可以用,書架上的資料不要動。”就先離開了。
書房有一整排頂天立地的書架,隻有下麵一層放書,上麵都用來放置一些卷起來的紙筒,不知道是圖畫還是什麼東西,主人既然交待了,黎小麥自然不會去動。
桌子上有兩台電腦,一黑一白,造型都很具備設計感,一看就是高端貨,林肯雖然說白色的可以用,但黎小麥並沒有打開的**。
大概是從小生活在大自然中,黎小麥並沒有像同齡人那樣依賴電子產品,手機和電腦對她來說更多的隻是一種工具,她很少用來打發時間。
再說她也沒有時間可打發,折騰了這麼一晚上,她的作業還沒寫完。
於是林肯洗完澡換了身衣服進來,就發現黎小麥端端正正坐在書桌前正在寫作業,大概遇到了困難,眉心輕皺,兩條秀挺的長眉微微聚攏,嘴巴裡麵還念念有詞。
林肯不動聲色地湊過去瞧了一眼,是關於畢奧—薩代爾定律的,見黎小麥筆尖顫顫巍巍要往A上麵勾,立刻出聲:“選D。”
黎小麥瞪眼:“怎麼可能!”見林肯剛洗過澡的小白臉更加白嫩,卻一臉冷漠,黎小麥蔫了:好吧,她選A本來也是蒙的。
往後翻了翻答案,果然是D。
罷了罷了,黎小麥認輸,錢都花了,就認他當一晚上的老師吧!
等到真正開始講題的時候,黎小麥原本的顧慮並沒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