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既沒有鄙視和嘲笑她,講題的過程也堪稱耐心,她問比較基礎的內容,林肯也沒有拿出那種在她語出驚人時看白癡的眼神看她,整個過程堪稱和諧。
雖然沒有呂師兄那樣迎財神般春風化雨小心翼翼,林肯的態度也絕對算不上差,畢竟才花了九毛九,還贈送了一瓶進口礦泉水,這價格哪裡去找呢?黎小麥覺得人要懂得知足。
關鍵她雖然是學渣,卻也是識貨的,林肯講題思路極其清晰明確,一個字的廢話都沒有,句句直指要害。
呂師兄講題,會在她犯錯的時候指出來,並溫和地告訴她正確的方向,但林肯似乎連她在思考的岔路口往哪個地方歪都能提前知道,會在那錯誤的路口刷刷刷插上幾把刀子堵住,把她往正確的思路逼。
幾次三番,黎小麥有一種大腦裡堵塞的孔竅都被疏通了的感覺,慢慢靈光起來,原本一看到就發怵的內容也敢嘗試了。
等到黎小麥做出了一道在她看來難度超過三顆星的大題,並經林肯確認完全正確時,她忍不住伸出手要和對方擊掌。
然而伸出手後黎小麥才發覺有些尷尬,這題在她看來很難,但其實和期中考試的某道題類似,林肯都能判卷子,解出來還不是喝涼水一樣輕鬆,她這興奮的舉動在他眼裡肯定像個笑話。
黎小麥尷尬地欲縮回手,想假裝整理頭發掩飾一下,卻見林肯飛快地和她碰了一下手掌,並順勢完成了她下一個動作——摸了摸她的腦袋。
暈,他還越來越順手了啊!隻不過黎小麥覺得被他這麼一摸,頭發非但沒有整理好,說不定還更亂了,趕緊把筆放下,伸出雙手攏了攏,嘴唇微微嘟起,眼睛斜斜地往上看過去,嗔了他一眼。
在林肯的印象中,一直覺得黎小麥五官最突出的就是眼睛,又大又黑又亮,他沒有太多華麗的辭藻來形容,但總歸就是黑白分明,波光粼粼,孩子般極度純淨,不僅能映出人像,直視人的時候似乎連人心都可以映出來。
笑的時候像兩個彎彎的月牙,而她又很喜歡笑,或者說她的喜怒哀樂都很直觀,不管是笑還是哭,在她這裡都是很純粹的情緒,她似乎還沒掌握成年人那些諸如“似笑非笑”、“皮笑肉不笑”等高深技能,這一點也很像孩子。
這大概也是李家和自己家兩個人老成精心有十八竅的老爺子那麼喜歡她的原因。
越是複雜的人就越喜歡簡單,越是汙濁的人就越喜歡純淨,在這個**橫流的大都市,在他們這個圈子,哪怕真是個孩子,你都不能小瞧他們的心思。
然而今天被她這麼帶著嗔怒地看了一眼,眼風掃過,說不出的嬌俏,嬌俏裡又帶一絲少女獨有的嫵媚,林肯忍不住心跳漏了一拍,心裡隻剩下一個想法:他錯了,她其實並不是孩子,算來比他也隻小上一歲而已。
黎小麥容顏嬌美精致,因為講題,兩人湊得比較近,氣息相聞,以他的角度能清楚看到她粉白細潤的側臉,一絲毛孔也看不見,近看卻覆蓋著一層細細的絨毛,就像是夏天的水蜜桃一樣,飽滿又鮮嫩。
她鼻梁挺直秀美,嘴唇花瓣般精巧又輪廓分明,到下巴處猛地一收,是細長又白皙的脖頸,鎖骨精致,肩背薄瘦,整體卻不單薄,已經具備女性獨有的輪廓。
黎小麥的皮膚很白,頭發卻很黑,是那種天然的黛青色,和耳際皮膚的玉白交相映襯,愈發顯得黑的更黑,白的更白,對比強烈到觸目驚心。
而偏偏她耳際慣常彆到耳後的幾絲亂發,因著她低頭的動作總是調皮地翹起來,林肯手指有些癢癢,強迫症一般總想幫她彆回去,卻見黎小麥把一題做完之後直起身子,順手便把頭發理好了,然而等她再伏案的時候,那頭發就又偷偷逃離她的耳朵,彎成一個固定的弧度,像在撫摸她臉頰一樣,似觸非觸,似離非離,透過燈光還在她的臉上映出來個淺淺的灰影。
林肯這下不止手指癢,連心也癢了起來,因為他竟然見鬼了似的想到了一個詞:耳鬢廝磨。
這是什麼魔鬼詞彙?在所有林肯精通的的天賦才能中,絕對沒有文學這一項,林肯完全不知道這麼肉麻的詞是什麼時候塞到他腦子裡的!
他這邊內心有如一萬頭草泥馬狂奔而過,那邊黎小麥順利完成了今天的作業,頗為滿意,看著這位林壞水都順眼了不少,想想那九毛九有些過意不去,立刻大方地表示:“謝謝你了,改天請你吃飯,不過明天我應該就能找到新的老師,就不麻煩你了。”
林肯內心還沒擺脫那日了狗的震驚,就聽到黎小麥這樣一番話,想象中和黎小麥“耳鬢廝磨”的人換成呂建平那顆土豆臉或者彆的什麼不知名男人的地瓜臉,瞬間變色,立刻站起來:“想什麼呢?你還想去找誰......”
好在他還有幾分理智,沒有把那四個字說出來,而是空咽了一下,調整出一個酷炫狂霸拽的表情地反問黎小麥一句:“還有人比我更便宜嗎?”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祖宗們旅行歸家,要恢複單更了,大家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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