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滴(1 / 2)

重啟後, 哥譚的蝙蝠燈,莫名成了熱門景點, 一夜之間火遍全美。

起因是一名來哥譚旅遊的遊客, 拍了張蝙蝠燈的照片, 上傳到ins, 並隨口許願說,球球啦,給我一個暴富機會吧。

然後他把手機放下, 隨手刮開一張彩票,中了三十萬。

吃瓜網友:“……”

吃瓜網友:“……臥槽!”

那張蝙蝠燈的照片, 開始在推特上被瘋轉。

不斷有人回來repo,說轉發後居然真的會有好運氣, 表白成功的, 拿到offer的,蹭到機票的;

跟著又有人說, 拍到蝙蝠燈不算什麼, 拍到哥譚名產大蝙蝠的那個記者, 早就買車買房走上人生巔峰啦!

於是一堆人嗡嗡地湧進哥譚, 在黑夜裡伸著脖子到處找。

最後又有人說,拍照算什麼!我家小寶寶摸到過蝙蝠的尖耳朵,居然一整年沒病沒痛, 不管出去玩還是吃飯,有福利還是特殊名額都是他的……

於是嗡嗡湧進哥譚的旅客,就不光是帶相機了, 包裡裝什麼家夥的都有,裝備比阿卡姆那群瘋子還齊全。

戈登很無奈:“對不起,老朋友。你懂的,蝙蝠燈已經被遊客占領了,咱們以後得換個安全點的見麵地點了。比如這兒。”

倒吊在阿卡姆窗前的蝙蝠俠:“……”

戈登:“然後……你知道的。無論如何,我都是你最忠實的老夥計。”

蝙蝠俠靜靜地:“我也是,戈登。”

戈登很不好意思,紅著老臉,兜裡掏出張小紙來:

“所以你能不能幫我刮一下這張彩票?芭芭拉的生日快到了,我想給她買條好點的裙子……”

蝙蝠俠:“……”

等他回到蝙蝠洞裡坐下,叫了兩聲阿爾弗雷德,才想起迪克又把老管家拐出去度假,家裡就剩他了。

這些令黑暗騎士頗感啼笑皆非的事情,才在這時,顯出了無儘苦澀來。

他頭上開出來的幸運小花,是一個勇敢、聰明的金發小王子,在曾經折損到隻剩一隻的蝙蝠耳朵旁,為他種上的。

小王子把這個世界的命運托付給守鐘人,並鄭重其事地握了手。

他說:“祝你好運,騎士。”

於是他的騎士,就一直幸運到現在了。

這幾年他持續遊走在犯罪邊緣,卻連重傷都沒有受過,這也是阿爾弗雷德這麼多年來,頭一次放心出去度假的原因。

——隻是那個祝他好運的小王子,永遠不會再回來。

他找過薩沙。

而且在尋找過程中,他隱隱約約覺得,除了守鐘人以外,可能還有其他人保有記憶。

他已經確定夜翼擁有完整的重啟前記憶了,但當他們在韋恩莊園的時候,不會在阿弗麵前談起——

其實不管什麼時候,他們誰也不想談。

他去了“人類最後一任王子”誕生的島嶼小國。

然後他發現,自己是第三個來的:

鋼鐵俠前腳剛走。

至於第一個是誰,不用查看衛星痕跡,他都知道。

——消失至今的克拉克·肯特。

至於他們為什麼隻來了一次,布魯斯登上島嶼後,就明白了。

在這條世界線上,那位人類史上最後一任王子,居然沒有誕生。

按道理來說,逆時鐘隻是負責倒流時間,不會抹去所有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布魯斯本以為自己會看到一個跟薩沙長得一模一樣、隻是更加年幼的小王子,可是他並沒有看到。

這個小國的國王膝下,隻有兩位小公主,無論從年齡還是性彆都對不上。

這是他對薩沙已知的唯一線索了。

一旦斷開,布魯斯就像飄蕩在大海上的船舶一樣,再也沒有方向。

重啟第三年,也就是發動逆時鐘的5年前。

複仇者聯盟開進大都會。

其實紐約、大都會、哥譚這幾座城市,都是北美的經濟中心,挨得又近,隻不過城市的風格不太一樣罷了。

複仇者聯盟聲望很高,去哪裡都會被人民列隊歡迎,尤其是熱情好客的大都會。

大都會人奔走相告,說自從人間之神失蹤以後,咱們城市又來了新的超級英雄啦,大家快出來拍照發推一波走鴨。

複仇者們表麵上是來旅遊觀光,實際當他們在大都會的時候,整座城市都被戒嚴了。

但這一年,什麼都沒有發生。

美隊轉頭就去哥譚。

卻發現,重啟後已經過了三年了,哥譚竟然從未出現過小醜這個人物。

這麼久了,所有曾經曆過那段歲月的英雄,其實都在下意識相互回避。

可是美隊知道,自己這次必須跟守鐘人麵對麵談談。

適逢不巧,蝙蝠俠去追擊一個跨國毒梟了。

美國隊長在韋恩莊園門前撓了撓腦殼,一個白發蒼蒼卻精神矍鑠的老管家出來,往他手裡放了一封信。

信很簡單,一如黑暗騎士的風格。

[——我們已經解決了小醜的所有問題。祝好。]

美隊很了解蝙蝠俠的工作作風,他說解決了,那就一定是解決了。

但他倒是有點好奇,“我們”指的是誰。

不過轉念一想,也許是夜翼。

重啟後第四年。

正聯依然沒有正式建立。

對於沒有記憶的人們來說,其實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

他們記得四年前,那些才剛出道的義警英雄們集結在一起,在達克賽德手中拯救地球的盛況。

當時人們以為,正義聯盟會成為一個永久保護地球的超英組織,正義大廳都給他們建好了,裡麵的桌子和牆壁,寫著巨大的“JL”,象征這些英雄永遠為正義而戰。

然而現在,正義大廳隻能放著落灰。

無人光臨。

不過就算沒有記憶,所有人都知道,最大的問題在哪裡。

超人——正義聯盟的精神領袖和主席,已經失蹤四年了。

盧瑟扛著他的氪石炮到處找人,可超人就是在大都會消失了,星球日報多了一張吃灰的辦公桌。

後來這張辦公桌被主編拖走,用來放廢稿和外賣飯盒。

當超人剛從大都會消失時,還引發了一波很大的騷動。

他是大都會的太陽,明日之子、人間之神,所有人都習慣每天早上起來,看見一抹紅披風在頭頂掠過,忙忙碌碌的樣子。

有段時間人們以為他死了,或者被困在了什麼地方,還眾籌過要去找人。

可是後來,世界各地陸陸續續有目擊超人的消息。

超人依然在救人,不過是全世界範圍內的,有人比對過消息時間,發現他全天二十四小時,都沒有停下來休息過。

他還在托舉墜落的飛機,打撈失事船隻,把恐怖分子用鋼筋一捆,打包丟進監獄。

但他不怎麼出聲。

超人的移動速度比相機快門快幾千倍,如果他不想被拍到,他也有兩萬種方法,躲過人類的鏡頭。

有地外衛星勉強拍攝到他的紅披風,儘管隻是一抹殘影:

人間之神時常在地球大氣層外巡邏,不管哪一路外星軍隊,在進入人們視野前,就會被他自己解決掉。

不戰鬥的時候,他偶爾會坐在月球上,也不乾什麼,隻是坐著,遙遙看著這顆蔚藍的行星。

知道超人沒有死,隻是不喜歡露麵而已,騷動很快就平靜下去了。

可是熟悉他的大都會人,覺得心裡很難過。

為什麼非要離他們這麼遠呢,超人?他們心想。

為什麼要躲開所有人的目光,默默地為他們做儘好事?

這讓他們連想要感謝他的機會都沒有。

人們說,為什麼我們的神,看起來這麼悲傷呢?

“謝謝你,超人!”

他們隻好朝天空喊。

也沒有回應。

不知道是不是某種逆反心理,這種可遇不可求的姿態,反倒讓超人在民眾中的人氣更高了。

克拉克從前總想努力融入人群,讓彆人不要害怕自己,所以看起來像隻平易近人的大狗狗,也更像個鄰家大男孩。

他總是笑眯眯地配合所有采訪,哪怕被記者刻意刁難,他也總是很好脾氣地回答,老老實實說一些,甚至聽起來有點傻氣的實話。

然而當這種人不再掩飾自己的力量,選擇遠離人類的視野,成為一個強大又沉默的守護者時。

他身上一直被掩飾起來的神性,就被前所未有地展示出來了。

當然了,盧瑟還是要跑出來唱反調的:“He——tui!什麼神性!不過是個愛裝深沉的外星人罷了!”

這個世界,大概隻有一對農民夫婦知道,克拉克此刻的精神狀態,是極度茫然痛苦的。

世界重啟的第一年,克拉克一聲招呼都沒打,就從大都會回到了堪薩斯。

他不知道為什麼,看起來精疲力竭,踉踉蹌蹌地從玉米田裡步行回家,一抬頭,看見坐在門前的瑪莎。

克拉克輕聲說:“媽媽。”

然後他栽倒下去。

瑪莎和喬納森同時跳起來,跑向自己的兒子,超級狗狗小氪在後麵汪汪叫著,急得亂跑亂跳。

兩個老人沒法把高大的克拉克扶起來,最後還是小氪叼住他的後衣領,艱難地飛起來,把他放進自己的房間。

在8年前這個時間點,克拉克的父親喬納森·肯特,還沒有在龍卷風裡身亡。

當父親的在屋裡屋外一圈圈亂走,嘴巴裡叼著他的煙鬥;

瑪莎則坐在床邊,用柔軟的毛巾,發著抖擦拭那張英俊的臉龐。

瑪莎顫著聲問:“告訴我,你到底怎麼了,克拉克?”

他們的兒子,是地球最強大的男人,百病不侵、刀槍不入,從未讓他們看過如此脆弱不堪的樣子。

該帶他去哪裡治呀?

老婦人心裡慌極了,根本沒有主意。

克拉克睜開他的藍眼睛。

他的神情痛苦而茫然,但眼睛的顏色,還是跟天空一樣純淨漂亮。

他的神情中,依然有一種令他們害怕的、一了百了的決絕感。

但當瑪莎似有預感、抓住他的手掌,喃喃說“彆讓我們失去你”時,這種決絕感,就慢慢消失了。

“我沒事,瑪莎。隻是需要休息一段時間。”最後他說。

他做錯了很多事,失去了最深愛的人,當他最終用一支氪石針讓自己死亡時,他的身體在極度痛苦地扭曲破碎,但心中卻是解脫自由的。

然而他還是回來了。

而且這一次,有瑪莎和喬納森在,他再也不能從罪孽和夢魘中解脫。

他摸自己身上所有口袋,這是8年前克拉克·肯特上班時的西裝,當然不會有那一顆漂亮的禮物石頭。

而且,他也再也不能把那部相機放在枕邊,在睡著和睡醒時,看著他笑眯眯的小王子了。

——他已經完全失去了薩沙。

在重啟第一年,他發瘋似的找遍了世界每一個角落。他當然去過那座小島國家,但是事實告訴他,他做的一切都是徒勞。

薩沙是獨一無二的靈魂,他既然已經義無反顧地離開自己,那自己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在這條過去的時間線上找到他?

他沒有辦法開口向任何人求助。

走偏的5年讓他眾叛親離,哪怕時間推倒重來,他也再也沒有辦法,去博取曾經的隊友們的原諒

——儘管這個世界,也許隻有他一個人有從前的記憶。

克拉克的身體,屬於8年前那個陽光快樂的大超,可是一顆心卻早已蒼老不堪。

他不想再係著紅披風了,黑發淩亂、胡子拉碴,身上隻披了一條破麻袋似的玩意兒,一路磕磕絆絆,尋尋覓覓地跋涉到北極去。

孤獨堡壘還是剛建成時的簡陋樣子,裡麵停放著他的嬰兒飛船。

正義大廳的小公寓根本還沒建立,反抗軍基地當然也不可能存在,這座堡壘,已經算是薩沙停留過的最後一個地方了——卻也是他給了薩沙致命一擊的地方。

人間之神閉上他的藍眸,發著抖俯下身去,親吻被冰雪凍硬的地麵。

在那條時間線上,這裡曾有一張小床。

跛著一條腿的小王子坐在床上,很可憐地抱著碗,用小勺掏著蔬菜糊糊吃。

然後他怯怯說,我可以為你照看伊登·肯特——

人間之神一想起來,就覺得如錐心之痛。

該死的。

為什麼就不能告訴他,伊登·肯特從未存在過?

為什麼要那所謂最高元首的自尊?

——更何況他所做的那一切,都不過是個越陷越深的偏執笑話。

他找不到薩沙,就靠在曾經放過小床的這個角落,渾渾噩噩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再後來,克拉克踏上了沉默的贖罪之路。

他開始拯救所有人。

在以前,他從來不會這樣做。

因為即便是人間之神、鋼鐵之軀,他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如果過於疲憊,就會像當初跌落雲端一樣,不由自主感受到力不從心。

而且,氪星人速度再快,也無法同時出現在世界各地數千個角落,所以無論是瑪莎還是他本人,對自己的要求都是“越多越好”。

但他逼著自己去做,就像患上了強迫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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