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財如命》/春溪笛曉
第九十七章
秋天的山林被染成了深紅, 紅色的楓林間走出個年輕男子, 他留著長長的頭發, 簡單地束起, 露出清俊的麵容。比之一般成年男性, 他看起來乾淨純粹,絲毫不帶油膩或粗糙。一個正在上子彈的中年壯漢遠遠見了他, 流裡流氣地調侃:“小少爺, 你回來了?金爺也回來了, 好像還給你帶了個小後媽, 你要不要去看看?”
年輕男子目光頓了頓,像在消化著中年壯漢的話。直至越過對方走出好幾步,年輕男子才回頭看了那中年男人一眼,什麼都沒說,轉身離開。另一個正在擦槍的人猛拍壯漢肩膀,說道:“你膽子真大, 就不怕回頭金爺知道一槍斃了你?”
“不至於?”中年壯漢一激靈,下意識地看向年輕男子離去的方向。金爺這兒子年紀不大,製-毒方麵卻非常厲害, 有他牽頭研究,要製-毒都不需要種植罌-粟了。眼下市場上賣得最高價的七號新型毒-品就是他研製出來的。不過老天很公平, 給了他這麼厲害的天賦,也拿走了他一些東西。他除了研究實驗室裡瓶瓶罐罐之外什麼都不感興趣,心智一直停留在小孩子狀態,有時連金爺的麵子都不給!
“嘖, 怎麼不至於?這位小少爺就是金爺的命根子,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你想死就繼續。”
兩個人還在聊著,年輕男子已經走到金爺的院子外。有人攔著年輕男子不讓他進,年輕男子緊抿著唇,從口袋裡掏出一支槍,目光瞬也不瞬地盯著擋路的人。他父親教過他,要是有人敢對他不敬或者敢攔著他,可以一槍把對方給斃了。
守門的人一激靈,下意識地退開。年輕男子邁步往裡走,隻聽裡麵傳來一把熟悉的嗓音:“真乖,不哭也不鬨。”他抬眼看去,隻見一個女孩被綁在椅子上,衣服雖然還穿得整整齊齊,模樣卻有些狼狽。女孩皮膚很白,頭發烏黑漂亮,眼睛也亮亮的,像世間最美麗的寶石。
“爸爸。”年輕男子喊。
金爺正準備捏起方晨雨下巴的手收了回去,轉頭看向來到門口的年輕男子。他不是第一次當著兒子的麵玩女孩子,有次甚至還曾經準備教兒子開葷嘗嘗鮮,可惜兒子一點興趣都沒有,被女孩子碰到以後還吐得厲害。
金爺惋惜之餘,也隻能把那個連點小事都做不好的女孩給處理掉了。
金爺沒有避諱,伸手摸向方晨雨的下巴,感受著方晨雨因恐懼而生的顫抖。他笑道:“慎言,要一起來嗎?你也二十歲了,早該嘗嘗女孩子的滋味了。”
年輕男子盯著方晨雨漂亮的眼睛,目光幽沉。等視線轉到方晨雨被掐紅的下巴上,他才終於開口:“我,喜歡。”
金爺一頓,收回手,有些意外地看著自己的兒子。他原以為自己不會有孩子,沒想到前妻離婚時懷了孕,為了報複他自己帶著孩子走了。若不是這孩子情況特殊,前妻又生了重病性命垂危,他可能永遠都不知道自己有個兒子。雖然兒子隨了前妻姓,不過他對這孩子一向極儘疼愛之能事,一直以來都是他要什麼就給什麼。
金爺看了眼安靜漂亮的女孩,有點惋惜。不過難得兒子說喜歡,金爺也就壓下了自己留著好好玩的念頭,大方地說:“行,你喜歡就給你。你要是真喜歡,就早點讓她給我生的孫子。”
許慎言麵帶疑惑。
“就像我上次教你那樣。但是你要小心些,她看起來乖,放開了可是要咬人的。”金爺拍拍許慎言的腦袋,“槍還記得怎麼用?”
許慎言乖乖點頭。
“那就好。”金爺說,“就像二寶一樣,剛來時學不乖,總想往外跑,你打斷它的兩條腿,現在它就很乖了,天天趴在門口向你搖尾巴。”
“嗯,我明白了。”許慎言說。他喜歡的狗叫二寶,二寶不肯留下陪他,他聽父親的話打斷了二寶的兩條腿,現在二寶一直很聽話,也一直好好地陪在他身邊。所以如果這個有著漂亮眼睛的女孩子不聽話,他就開槍把她的兩條腿打斷,到時她就會乖乖聽話了。
許慎言從口袋裡掏出把刀,上前切開綁住方晨雨的繩索。
方晨雨被帶到這個地方來之前始終被蒙著眼睛,並不知道自己被帶往哪裡。她聽到金爺父子倆的交談,變得更安靜了。這對父子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扭曲的,哪怕眼前的年輕男人看起來像隻溫順的羔羊。剛才他們提到槍,實際上就是在警告她不要想著逃跑。
方晨雨咬了咬下唇,看向近在咫尺的青年。因為又被注射了麻藥的關係,她四肢發軟,用不了勁,想跑也跑不了,更彆說對抗兩個成年男性。
許慎言切開了繩索,有些無從下手,想了想,伸手把方晨雨抱了起來。他抱著方晨雨看向金爺:“我的?”
“對,你的。”金爺鼓勵道,“你想怎麼玩都可以。要是不喜歡了或者玩壞了,我再給你換個新的。”
許慎言看了眼懷裡抱著的少女,軟綿綿、輕飄飄,看著很容易玩壞。他回憶著金爺玩弄女孩子時的畫麵,皺了皺眉,要是用鞭子打、用刀子刻字、用煙燙,甚至砍下她身體的某些部位,很快就會玩壞。玩壞就不漂亮了,要扔掉的。許慎言認真保證:“不玩壞。”
金爺縱容地說:“隨你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