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還是這麼做了。
回到府中之後,葉明輝並未就寢,而是去到書房,將所有丫鬟都攆出去,緊緊關上房門,孤身一人,研墨作畫。
他再年輕些時,十四五歲年紀,是京中人人讚譽的神童,琴棋書畫無一不精,大儒收他為親傳弟子,皇帝親自召見問策,而後他大哥入仕,二哥領兵,忠勇侯府炙手可熱,樹大招風。
從此葉明輝一蹶不振,成為傷仲永,徹底放浪形骸,再不提筆。
“嗬嗬,雖然多年不曾用功,畫技倒未曾褪色嘛。”葉明輝放下飽蘸墨汁的狼毫,滿意地看著已經成型的人物小像。
那是一名少女,豆蔻年華,秋水雙瞳,隻是不知為何,神態表情竟無絲毫活人的靈動,反而呆若木雞。
正是千金。
葉明輝笑著笑著突然斂起笑容,呆呆地看著這畫,他想起,曾經情竇初開時,第一個直視他眼睛的那個女人,她微笑著說:“我喜歡你。”
如此大膽的女人,是不常見的。
或許當時他就該知道,那絕不可能是這凡塵俗世所能養出來的女子。
葉明輝笑笑,將畫像折起,放到胸口,仔細放好,預備明日托人去打探此次任務者的身份。
他知道任務者每次所降臨的身份,都一定是京中貴族家女子,必不可能低了,隻在那一個小圈子裡找,是很容易找到的。
自然,京中高官顯貴向來將自己女眷看得很嚴,她們的長相外男是不會知道的,但是葉明輝混跡花叢多年,自有癡心密友願意為他去打聽。
找到人之後,他也不準備做什麼,隻想告訴她一件事:彆去招惹他大哥,會死的。
快跑吧!
對方大概率不會聽從他的建議,但是唯此一遭,他自覺仁至義儘,方可閉耳塞聽,繼續沉淪花叢。
第二日一早,葉明輝出門去,而千金在破廟中醒來,嗅到一陣香氣撲鼻。
小乞丐二狗生了火,歪著一隻手,在火上烘烤一隻肥雞,雞肉的油脂經過高溫烘烤,滴在火焰上,劈啪一聲,香味越發濃鬱,
二狗昨夜小心翼翼護在懷裡,就算是斷了根指頭都不願意被千金搶走的就是這東西。
千金默默看過去,二狗訕笑著說:“這雞在地上滾了好幾滾,沾了屎了,不乾不淨,姑娘你怕是不能吃的。”
千金哼一聲,哪裡看不出他的把戲。
隻是也懶得計較,她本也不是要搶他吃的,不然昨夜就動手了。
“你一個乞丐,也吃得上肥雞?”
這裡的人日子未免過得也太舒服了些。
千金三年沒見過什麼葷腥了,昨日在禦史大夫府上,本以為能好好吃些肉菜,結果端上來都是些清湯寡水養顏的東西,一點兒葷腥都沒有。
她有意點菜,卻被係統抓住一頓說ooc,人設崩了,會被當成妖怪之類的。
所以她才跑得那樣快。
跑出禦史大夫府上之後,係統先生再也不嘰嘰歪歪說她崩人設了。
二狗挪挪屁股,悄悄離千金遠了半個身位,才說:“昨天運氣好,侯府的公子哥兒去遊船上見他相好的,擺闊,從船上大把地往外撒錢,我撿了銅錢,怕被人搶了,立刻就全換了這隻肥雞。”
千金瞅瞅他的腳底板,二狗把腳使勁兒往回收,生怕她來搶鞋底子裡那幾串兒銅板。
見千金沒有動手的意思,又是諂笑著奉承:“老大您是個講究人,見不得臟東西的,小的一身臟,您就把我當個屁放了。”
千金懶得說什麼,起身準備離開,卻被係統叫住。
“你問問他,他說的公子哥兒是不是葉明輝?”
果真是葉明輝。
二狗繪聲繪色地給千金描述這公子哥兒如何闊氣,如何瀟灑,隨手一扔就是大把的錢,昨晚上遊船邊上的百姓都走了大運,當場過節呢。
又說他今晚上肯定還來,他要去遊船邊上再去蹲點兒,看能不能再撿點兒飯吃。
千金說:“聽起來他是個好人。”
能讓人吃飽飯的就是好人。
千金決定以後對他好點兒。
係統聽了卻很納悶:“這不太對啊,他天天去花船?去一天也就算了,他不是挺純情的嗎?怎麼能天天去呢?三兄弟裡葉明輝好感度是最容易刷的才對。”
“這次任務剛開始,初始好感隻有2,居然還在花船有相好的?我可是純愛係統啊!任務目標怎麼能天天逛花船呢?!”
亂了,全亂了。
千金呆呆看著天邊紅日初升,問它:“係統先生,你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他是不是能認出你。”
係統呃了一聲,支支吾吾地說:“我陸陸續續見他五次,最近一次是半年前吧,至於認出我……不能吧。”
它也發現是哪裡不對了,如果接受這個設定的話,那麼葉明輝那古怪的表現和隻有2的初始好感就都說得通了。
要知道千金掰斷了二狗一根指頭,二狗的好感度都還有17呢。
“……該死,原來任務目標都會記得啊,那些失敗的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