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凝滯得像是要結冰。
又淅淅瀝瀝下起雨,黑黢黢的石頭房子裡,千金靜靜地垂首而坐,手邊隻有一個盛水的泥壺和一個木頭挖出來的杯子。
杯子中盛滿井水,滿是土腥氣。
門外有許多雙眼睛盯著她,她隻是泰然自若地坐著。千金路上走了十七天,鞋子已經磨破了,換成了新編的草鞋,身上的衣服卻還看得出精細的紋繡,是富貴人家才穿的衣服。
許多眼珠子盯著她看,卻隻有雨聲靜靜落下,連呼吸聲都細微。
如此這般對峙半個時辰,老陳抱著刀回來,弓著腰,進了院門先跪地,然後將長刀舉到頭頂,膝行而前,送到千金跟前。
於是院外的人都散去了。
這緊張的半個時辰,在千金所看不到的地方,應當發生了許多事,最後她隻看到結果。
他們決定認命。
花崗鎮全部的壯勞力都在野狼寨,野狼寨被屠戮一空,他們又要如何為他們報仇?做不到的。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人活在這世上,就是會遇到這樣無力的時候。
千金打開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過,點點頭,從懷中掏出一小塊兒銀子,扔到桌上,出門繼續往西去。
她的身後,老陳帶著幾個老頭兒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著她的背影,許久許久。
“這把刀之後便又可以再砍十五個人頭。”千金心說。
係統說:“你上次說那把刀能砍十五個人頭,我還以為你隻是說個虛數,沒想到竟然真有那麼準確。”
千金說:“熟能生巧。”
旱災之前,她隻是柏之國小柳鄉一個村戶的女兒,碰過的刀隻有鐮刀和菜刀,但是旱災之後,她用過許多許多刀。
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
“我喜歡刀。”千金說。
係統歎了口氣,放低聲音說:“但這把刀不夠好。”
這把刀砍十五個人頭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許千金要麵對的是幾千幾萬個人頭。
係統不知道這樣的方式,和之前五個宿主所選擇的道路比起來,究竟是更好還是更壞,但它已經失敗了太久。
做一個被人殺的人,或者去殺人的人,這個世界似乎隻有這兩種選擇了。
係統又說起花崗鎮和野狼寨。
“我不明白,天道氣運究竟是怎麼算的。”它說:“花崗鎮的慘劇,難道不該歸罪於葉明欽麼?”
他掏空了這樣的一整個鎮子,甚至逼得他們上山做了土匪。
做下這樣的事情,僅僅是因為他在建造長城,便是值得嘉獎的嗎?
“我不喜歡花崗鎮。”千金說。
千金一方麵覺得他們的選擇是明智的,另一方麵又厭憎他們的軟弱。自然,如果他們要為野狼寨報仇,千金不會手下留情,可是僅僅因為仇恨的儘頭是死亡,他們就能放棄仇恨嗎?
他們的家人,死了就白死了?
保全他們自己,難道就比報仇更重要?
千金不會那麼選擇的。
就算是要死,她也會死在報仇的路上。
係統歎了口氣:“他們真的也挺可憐的。”
千金隻是說:“人活在這世上,哪個不可憐?”
繼續往西走,人煙越來越少,治安越來越亂,打家劫舍的越來越多,像花崗鎮這樣的村子也越來越多。
關於葉明欽的傳言也越來越多。
千金不擅長和陌生人攀談,於是在係統的建議下,找了一個路邊的茶棚坐下,一坐就一聽,聽往來的行人喝茶時說些不緊要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