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娜抬起一隻腳就朝他的手踢過去。
湯姆帶著勝利的微笑威脅道:“你再亂動,我就真要看到什麼了。”
迪安娜紅著臉,立刻乖乖靠好。湯姆的手法很好,她很快就覺得腳底沒有那麼酸脹了。她好奇地問湯姆,從哪兒學來的按摩技術。
“小時候我不想在那個大院子裡呆著,總是主動去散傳單或者送報紙,然後在外麵逗留一天才回去。但是跑久了,腳就會疼,甚至起水泡。還有上次去山洞,我在山洞裡迷路了,又看不清腳下,被石頭劃破過鞋底和腳掌。所以就自己摸索出了怎麼按摩腳底。”湯姆淡淡地說。
迪安娜坐直了身體,向前親了他的臉頰,笑靨如花地說:“巧了,我也喜歡在外麵遊蕩,所以最喜歡發傳單。不過我在的那個地方比倫敦小,其餘的時間我都是去一家舊書店裡找書看。所以我沒怎麼長時間走過路。”
她好奇地看向湯姆穿在拖鞋裡的腳,輕聲問:“那個時候很疼吧,腳破了是不是還得走回孤兒院?有人照顧你嗎?”
湯姆搖搖頭:“他們不知道。”
“他們沒有看出來你走路姿勢不對勁嗎?”
“我沒有讓他們看出來,像一切正常一樣地走了回去。”湯姆回憶起那條一步一鑽心的旅程,“如果讓他們知道我行走困難,很可能會被那些麻瓜小孩當做一個可以攻擊我的弱點。隻有讓他們覺得我和平時沒有區彆,他們才不敢貿然打擾我。”
“所以……你之後依然在孤兒院裡跑來跑去地……乾活?”迪安娜覺得自己的鼻頭有些發酸,相比於湯姆,她的童年簡直太幸福了。
湯姆點點頭,溫柔地笑著說:“如果你不介意我的手剛剛摸過你的腳,就哭出來,我可以幫你擦眼淚。”
迪安娜撇著嘴輕拍了他一下,微微哽咽地說:“聽起來像小人魚的故事,每一步都走在刀尖上。你知道嗎?我第一次讀小人魚,就哭了。”
“你覺得她傻嗎?”湯姆用毛巾擦了擦手,扯過一條毛毯蓋在迪安娜的身上。
“小時候不覺得,後來才發覺,她真的很傻。”迪安娜吸吸鼻子。
“她是不是應該殺了王子?反正他也不愛她。”湯姆確實是這麼想的,他在第一次讀這個故事的時候,隻覺得小人魚應該用尖刀在王子和鄰國的公主身上捅十幾次,最後再一刀斃命,放乾他們的血。然後回到海裡,伺機殺死那個做交易的海巫。
迪安娜卻搖搖頭:“她從一開始就錯了。為什麼她不在海邊與王子見麵呢?告訴王子,是自己救了他,告訴王子自己喜歡她,如果她變成一個不會說話的人類,王子願不願意和她在一起。或許……王子其實根本不介意她是人魚,或者啞巴呢?”
湯姆看著眼睛紅紅的迪安娜,心裡思緒萬千。這就是迪安娜,如果確認自己喜歡,就不會在意其他的客觀因素。正如一年級時,她絲毫不在意血統論圈子的眼光,毅然和他做朋友;正如那個暑假的伍氏孤兒院裡,她挑戰科爾夫人的言辭,毅然把他,這個從未坦誠對待她、擁有無數前科、生活在雜亂的孤兒院裡的陰險人物,帶回了家;正如在小漢格頓,她在得知了他肮臟地身世後依然在他身邊抱著他,維護他的榮耀和靈魂。
如果他是步步走在刀尖上的人魚,迪安娜一定是她自己口中的那個王子。
作者有話要說:
阿布:我就不應該帶著爹媽來見“彆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