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芷低頭,將紙裁成正方形,折了折,折成一隻千紙鶴,輕輕放在能曬到太陽的室外郵筒上。
她忽然想起陳修澤那個用了七年、經過無數次零件更換的手杖。
陳修澤認為那根跟了七年的手杖還是原來的那根,但隻不到一年,方清芷已經確認今日的梁其頌已經不再是昨日的梁其頌了。
她仰臉,微微眯了眼,手搭在眼簾前:“今天太陽好熱啊。”
天氣仍舊一天天熱下去。
直到開學,倒是最熱的時候,阿賢過來了。
阿賢臉上的疤痕明顯淡了些,他戴著帽子,笑著說自己現在非常需要遮陽——
“花了好多好多錢呢,”阿賢指著自己臉上那道如今是淡粉色、褪過一層血痂的疤痕,“都是大哥給報銷的。”
他來的時候,方清芷正在花店裡挑禮物,聽到阿賢這樣講,愣了愣,又問:“是不是再來幾次,就一點兒疤痕也看不出了?”
“也不會,”阿賢說,“醫生講了,說會變淡,之前那些坑坑窪窪、不平整的肉會變得平整光滑……但顏色沒辦法,再長好之後,還是有痕跡的,會容易發紅。”
方清芷想了想:“其實也沒關係啦,稍微有些發紅,不明顯的。”
阿賢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也笑:“對,剛好我是個男人嘛,長得太好看也不行,容易被懷疑工作能力——你在為大哥選花?”
後麵那句,阿賢高高揚起調子,有些欣喜的意味。
“不是,”方清芷解釋,“同學的未婚夫過生日,要請我們一塊兒過去。我不知送什麼好,想選束花。”
阿賢問:“上次書店裡的那個同學?”
“對呀,”方清芷沒想到他還記得,說,“你記憶力真好。”
“還行,”阿賢笑,“選百合吧,百年好合,他們將來也是夫妻,這個兆頭好。白頭偕老,和諧美滿,百年好合……”
他幫著方清芷挑選百合花,指點她,該怎麼挑——之前和陳修澤一起跟著孟久歌的時候,阿賢沒少做這些幫忙挑選花朵的事情。
陳修澤一直沒有再來。
阿賢也不是經常往方清芷這邊跑,他知道當初方清芷為什麼搬出來,所以儘量讓自己的動機像個朋友,而非“監視者”。和其他人相比,方清芷同阿賢相處其實更自在些,至少阿賢不會真的像個獄卒。
方清芷也不知如今她和陳修澤究竟算不算“分手”,也或者……冷落?分歧?一拍兩散?找不出合適的詞語。
阿賢倒是同她提了幾次陳修澤的現狀,說陳永誠無心學業,陳修澤原本想讓弟弟去留學讀書,現在也漸漸打消了這個心思。
陳永誠不適合做學術,真要送去英國,他本身性格頑劣,若是再染上些其他糟糕的癖好,豈不是更加糟糕。
“不是講,97年英國佬就會離開嗎?”阿賢說,“今天早上,大哥還說,那個鐵娘子戴……”
方清芷說:“戴卓爾。”
“對對對,戴卓爾,”阿賢說,“她昨天去大陸談判,就是講英國和香港的事,跌了一跤。”
方清芷頓了頓:“她跌跤怎麼了?”
“大哥說,英國佬離開是板上釘釘的事,”阿賢低聲,“香港的人口太少了,不能總看這一時。大哥看上內陸的發展前景,打算送永誠去那邊做事。看,這些年香港的地產生意不就像個金礦麼?大哥講了,現在去內地,那裡才是還未開墾的大金礦。”
方清芷說:“你一直在講大哥說,大哥說,怎麼陳修澤最近話這麼多?”
阿賢笑:“那我不講大哥說的,說’大哥不說’的事情。”
方清芷問:“什麼?”
阿賢說:“大哥嘴上不說,我看他挺想你的。你離開後,他便天天睡在你房間裡了。”
方清芷抱一束潔白的百合,轉臉看窗外:“……那個家都是他的,也不是我房間,我隻是暫時住在那裡而已。”
阿賢不說話,他隻看方清芷懷裡的百合,潔白,美麗,馨香,是他親自挑的,每一朵都完美無瑕,無論花還是莖,都沒有缺陷。
一如對方。
到了。
方清芷抱著百合花躬身下車。
米娜同她未婚夫家庭都闊綽,雖然尚算不上大富大貴,但也遠超普通家庭。方清芷捧著花送過去,米娜笑著迎接,她右邊的腿有一塊兒淤青,頗為惹眼,隻笑著說是不小心磕碰到了。
方清芷沒有放在心上。
她之前一心讀書打工,極少交朋友。現在才漸漸覺出朋友的重要性,不過也不會主動去結交,對於旁人遞來善意的橄欖枝,方清芷也不會拒絕。
比如米娜邀請她們來的這一次。
直到傍晚才散場,方清芷不飲酒,但不慎吃了一小顆酒心巧克力。味道雖然不重,但對於絲毫碰不得酒精的她而言,仍舊是個大麻煩。
儘管她在嘗出酒精味道時就偷偷吐了出來,也不能保證當真安然無恙。方清芷急急同米娜告彆,隻說自己家中有事,先回去。
米娜好心腸地讓司機送她到家。
下車時,方清芷的步伐就開始不穩當了,偏偏房間還是在三樓,她頭昏眼花地扶著牆慢慢爬樓梯,剛踩了一腳上去,台階窄,便不小心跌在地上,磕得膝蓋痛。
沒等方清芷起身,一雙手扶起她。
方清芷轉身,看到陳修澤。
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見了,他還是那個模樣,如今不笑不講話,看著有些嚴肅。
陳修澤將手杖遞到方清芷手中:“拿著。”
方清芷下意識拒絕:“不用。”
陳修澤強行塞住:“替我拿著。”
方清芷沒問他怎麼突然在這裡,隻安靜接過手杖。陳修澤半蹲在她身邊,示意她趴在自己背上——他要背她上去。
方清芷依靠著冷冷的牆,搖頭拒絕。
“上來,”陳修澤說,“我腿腳不好,抱著你上樓梯,容易跌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