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全文完(1 / 2)

掌上飛花 多梨 15814 字 8個月前

陳修澤一直沒有去細想自己的腿被砸斷、接骨的事情。

孩子多的家庭中,母親生病,那時候能夠讓每個人都吃飽飯、穿上乾淨的衣服已經足夠,況且鄰居家跌斷了腿,也是父親這樣接骨,沒有任何問題。

偏偏他那時候還在生長期,身高驟然長,胳膊和腿上都有微微發白的生長紋路。陳修澤的腿養好後,也沒察覺到不對勁,一日一日——

開始顯露出跛態。

母親和父親又接連離世,令陳修澤連悲淒的時間都沒有。父親的棺槨在家中停的那日,房子也漏水,陳修澤在棺材上放了一個碗,接著從天上掉下的雨水,又好像在接著上天不忍心的淚。

弟弟妹妹們都睡了,陳修澤獨自一人坐在棺木前守著,守到棺材上的水碗滿了,他拿起,一瘸一拐地走到父親生前養的一盆薔薇前,緩慢地將碗裡的水澆完,再拿過去,用袖子擦乾棺材上的水,重新用碗接。

一開始想養好家裡的弟弟妹妹,後來也漸漸有了私心。誰不貪財戀勢,誰不愛權利,誰沒有往上走的欲,望?

陳修澤就有。

作為大哥,他脾氣好,但作為家裡唯一能擔起責任的人,陳修澤也有狠心冷情的一麵。他親自斬掉了啟光的一小截手指,縱然再不舍,也知道,隻有這一劑猛藥能救弟弟。今日他還能計算衡量著,切掉那不妨礙做事的部分;倘若啟光再如此沉迷下去,將來被斬斷的隻會更多。

陳修澤下得去手。

啟光溫熱的血落在他手上,陳修澤恍惚間想起,幼時他起床給啟光溫奶粉。弟弟喝了有些嗆奶,他輕輕地拍,用紙巾去擦,那沾在手指上的奶粉,也是溫熱的。

陳修澤不想讓弟弟妹妹也走他的老路。

所以他送啟光和慧寧去念商科,送至珍去英國深造,送永誠讀書……

存活之餘,陳修澤亦想往上走。孟久歌待他不薄,陳修澤亦投桃報李,儘職儘責——當然,這份職責也絕非愚忠,蠢貨才會任人宰割、任由孟久歌的子女將他蠶食。

照顧蘇夫人,留著孟久歌的孩子,也是陳修澤為這位義父所儘忠。他會保證孟久歌這最後一房太太平平安安地活到自然死去,也能保證讓那個孩子也健康長大,不至於讓孟久歌斷了血脈。

前提是蘇儷俏不生事端。

外界流言蜚語頗多,陳修澤都不會往心中去。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傳言,講什麼陳修澤殺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無所謂。那些不入流的報紙周刊,個個唯恐天下不亂,編排得有聲有色,表麵一副仗義執言憤懣不平的模樣,私下裡都是生意,不過是為了以獵奇引人耳目、為了銷量無所不用其極。

陳修澤事務繁忙,懶得理他們,隻等後來一一清算總賬。

偏偏,蘇儷俏那個沒腦子的東西信了。

小報上揣測紛紛,講什麼陳修澤偏偏留了蘇儷俏一個人不殺,又說孟久歌上了年紀,又纏綿病榻,蘇儷俏卻生了孩子……猜那孩子是陳修澤。

什麼蠢話。

孟久歌嗜色如命,娶了好幾房太太。孟久歌年輕時候也荒唐,寧可十日無肉,不可一日無女;酒色成癮,哪怕是後來上了年紀,身體差了,也絕不可沒有女人,蘇儷俏年紀輕,是他最寵愛的一個太太。孟久歌生命中最後三年,基本也是在蘇儷俏房中和其他年輕的紅顏知己處輾轉而過——

陳修澤不殺蘇儷俏,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脈的母親。

誰知蘇儷俏看多了報紙,信以為真。

她還當其他人都是陳修澤殺的,怕他殺了自己,也是想要給今後找個靠山。畢竟過慣了錦衣玉食,很難再回到昔日清貧時刻。

陳修澤礙於臉麵,察覺蘇儷俏的心思後,隻讓人將孟久歌的遺產分給她些,也同她客氣講明,孟久歌永遠都是他義父,也是他師父。

此時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

或者說,尚未有另起一個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陳修澤就有家,他親自照顧著幾個孩子長大,又沉迷於權勢,於其他方麵,未免有些興致缺缺。

更何況,陳修澤曾照顧過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儘頭,身體都開始爛——放縱於女色就是如此,不知不覺染一身病。後期病都要入腦,也難怪孟久歌後來漸漸開始講胡話,瘋瘋癲癲。

就像將釘子從鞋中拔出時,陳修澤沒想到未來的自己成為一個跛子;在囑托阿賢去照拂那個可憐的孤女時,陳修澤也沒想到自己會對其一見鐘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見到方清芷的心情?

陳修澤夜間遲遲不眠,睜眼閉眼都是她在太陽下光潔的發絲,美麗又絢爛。他半倚著床,連續兩次,才覺熱意漸漸消退。

他去洗乾淨手。至珍在國外繼續深造求學,永誠不在家,外麵隻有陳啟光和溫慧寧輕快的說笑聲,隔著門傳遞進來,倆人在門前走過,不知陳啟光說了什麼,溫慧寧笑罵他一句,追上去打。你追我打,其樂融融。

陳修澤那時忽然想,他的確需要一個妻子了。

將來,啟光和永誠會結婚,成家立業,慧寧和至珍亦會找到心上人。老宅隻是老宅,絕不可能繼續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而陳修澤亦有了想要擁抱的人。

誰知方清芷已經有了心上人。

陳修澤當然知道,以梁其頌父母的人品,自然不肯同意方清芷和梁其頌在一起;但陳修澤不願令梁父梁母三番五次地來譏諷她,更不想事情往更混亂的方向發展——

梁其頌善良有餘,勇氣過足,稚嫩氣盛。倘若他真的要同方清芷私奔、二人生米煮熟飯來逼父母就範,豈不更糟糕?

假設再暗結珠胎,他也隻能下手殺掉這個孩子,以徹底斷了兩人的聯係。

但那樣對清芷的身體傷害太大了,陳修澤不願。

起初將人掠到自己身邊時,陳修澤不是不懂她的抗拒。他清楚知道自己強人所難,因而交談相處時多一份耐心。

年齡差距,讀書上的差距,身體上的差距。

陳修澤握著她的腳,想起方清芷同梁其頌牽手奔跑時的姿態。良久,仍毅然決然地深深埋入,好似要將那人徹底從她腦海中擠走。

屢次被她氣到,恨恨地想,就不該為這麼一個沒良心的耗費心力;但每次看她落下淚珠,又隱隱憐惜,想她不過年齡還小,能懂些什麼。

除了開頭她的叛逆和偶爾的爭吵外,陳修澤承認,她給自己生活中帶來的歡樂是遠遠多於氣惱的。方清芷學習用功,生活節儉,一支鋼筆用到尖尖彎了;她自己買了廉價的筆尖,裝上後繼續用。偶爾失手,弄了一整個筆記本亂糟糟的墨水,她懊惱又可惜地扯掉那幾張被墨水暈染後的紙張,繼續寫——

陳修澤看不下去,私下裡買了她那個鋼筆一模一樣的牌子,再故意當著她的麵,讓阿賢丟掉,假裝是收拾出來的無用品。

果不其然。

“丟掉做什麼?這樣浪費,”方清芷蹙眉,“陳生用不慣這樣廉價的筆,我用得慣——阿賢,不要丟,好可惜,我能用。”

就這樣,她那支已經傷痕累累的鋼筆終於退役。作為交換,陳修澤拿了那支筆,放在自己桌子上,擺著看。偶爾也會灌上墨水,撫摸著她曾經抓握的那些地方,緩慢地寫,清芷,方清芷。

人如其名。

性格也如此。

她頰邊那對梨渦如此好看,卻很少會對他顯露。隻有講些話逗她開心,才能引得她露出一對小梨渦。陳修澤幾次都想要身寸到她那對梨渦上,又壓下去。

照顧著,照顧著。

終於等到了這樣一個戒指。

陳修澤夢裡不知歲月長,半夜醒了一次,隻聽方清芷趴在他懷抱中,低聲叫著媽媽,不知她夢到什麼,借著月光,隻瞧見一臉不安悲淒。陳修澤閉著眼睛,輕拍她的背,哼著歌。

是他阿媽唱過的歌。

以往家中下大雨,又潮又悶熱的天氣裡,孩子們打蚊子,睡不著覺,阿媽就這樣唱,用一柄大扇扇著涼風——

“月光光,照地堂。蝦仔你乖乖瞓落床。

聽朝阿媽要捕魚蝦囉,阿嫲織網就到天光……”

方清芷不再出聲,她抱著陳修澤,漸漸地睡去了。

清晨醒來後,陳永誠又艱難地穿上了裙子,吃飯也要站著,不能坐。他委屈極了,隻不過這次不能再向方清芷控訴,隻哀傷地講:“昨夜我是趴著睡的,你們可知趴著睡覺是什麼滋味?我昨晚還吃了一整晚湯圓做宵夜,隻覺胃裡的東西都要從喉嚨中擠出……”

他淒淒涼涼地講,一桌人無人為他發聲。

沒有一個哥哥姐姐或者大嫂願意為永誠的屁股打抱不平。

“還是之前大哥手下留情,才叫你這樣一直不知悔改,”陳啟光恨鐵不成鋼,“你這張嘴,要比口袋還要鬆。”

陳永誠可憐兮兮:“我知錯了。”

他一人此刻講知錯了又能有什麼用?事情講出去,難免走漏了風聲。

不出兩日,陳啟光和溫慧寧的這樁事,就已經傳揚了出去。

但陳修澤反應極快,等公司裡的人正為這一樁“兄妹”緋色事淺淺議論時,陳修澤已經聯係了些媒體的朋友,請他們拍攝些照片——正是陳啟光同溫慧寧去挑選鑽石戒指和婚紗。

這幾日,陳修澤罕見地也去同一些舊友吃飯,有好事者問起,陳修澤也隻從容不迫地答。

“慧寧的確不是我的親生妹妹,而是父親舊友的孩子,托付給我們家,一同長大。”

“童養媳?怎麼如此還有這種說法?”陳修澤搖頭,“是青梅竹馬,自然而然發生的情愫,不要用這樣迂腐的字眼。”

“自然是為了結婚,”陳修澤微笑,說,“我這個做兄長的,怕是又要頭痛——今後怎麼算?算男方的親戚,還是算女方的呢?”

他態度坦然,私下中也同陳啟光、溫慧寧定好了說辭。

即使有不長眼的去陳啟光或溫慧寧那邊搬弄是非,也被,乾脆利落地駁回。

這一次,陳修澤下了狠手去治那些八卦周刊。不過兩日,再無小報八卦編寫什麼“兄妹亂/倫醜/聞”,更沒有妄自揣測什麼“童養、媳”,什麼“共/妻”類的胡話。

到如今,事情還沒有徹底停止。

陳修澤對陳永誠的確失望,將他送走曆練的想法再不能更改。更何況陳永誠已經逐漸顯露出拈花惹草的性質,這點和陳家其他兄妹更是不同……陳修澤隻拿定主意,將來送他去內陸,再為他選擇一個合適的、適齡的女孩子結婚。

不能縱著他這樣下去。

永誠是最小的一個弟弟,平時哥哥姐姐們也的確偏寵他,才養得這樣一個性格。好像永遠長不大,就連心理年齡都要落後幾歲。

陳修澤都不知,若是陳永誠成家後,性格是否會有所好轉。

——再往上,第二件令陳修澤發愁的事情,那便是至珍和她所傾心的“丹麥男友”。

至珍的確寄了照片來,是她與那個丹麥男生的合照。

對方還沒有大學畢業,會一些簡單的中文——據至珍講,兩人的感情就是在學語言時快速升溫。

讀信讀到這裡,陳修澤皺眉:“什麼快速升溫,我看是令我快速上火。”

晴朗的午後,方清芷在讀書,旁邊放著一碟香噴噴雞蛋仔,還有方清芷自己烤的小曲奇餅乾。她拿了一個,放在口中吃,眼光從麵前的書本上移開,終於落在陳修澤手裡的信上。

信是至珍寫來的。

方清芷寧靜地說:“你要接受現實——愛情本來就是跨越國籍、年齡、性彆甚至物種的。”

陳修澤握住信紙,他說:“你倒是提醒了我,之前你提到那個路邊的小狗小貓,天上的麻雀小鳥,水裡的金魚海上的海鷗,還有樓下賣魚丸的阿伯——”

方清芷叫停:“請不要如此發散思維。”

陳修澤輕笑一聲,心情稍和緩了些,低下頭,繼續看信。

至珍又在信中提到,小男友很喜歡中國文化,他的父母——也就是至珍的導師和師母,也很感興趣。將來或許會同至珍一起來香港看一看,至珍還打算勸小男友同她一起在香港定居。

陳修澤長歎:“總算寫了些我想看的東西。”

方清芷的速度比他快,陳修澤還在看妹妹所寫的後麵幾行字時,她粗略一看,已經快速完整封信——

還有照片。

的確是個金色頭發、藍色眼睛的男性,笑起來牙齒很白,看起來不錯,是個好看的白皮鬼佬。

方清芷說:“丹麥啊,小美人魚的故鄉。”

陳修澤說:“哪個美人魚?”

方清芷微微坐下:“是那個童話故事裡的美人魚啊,生活在海中的小美人魚愛上王子,用自己的聲音交換一份能讓魚尾變成雙腿的藥物。可惜王子仍舊愛上其他人,小美人魚的姐妹用自己長發換了刀子,隻要殺掉王子,小美人魚就能重新回到大海,否則隻能變成泡沫。”

陳修澤問:“後來呢?”

方清芷說:“小美人魚丟掉刀子,跌入大海,變成泡沫。”

“這個故事不好,太悲傷,”陳修澤簡短地折起信,“我要同至珍打電話,勸她再想一想。”

方清芷說:“孩子將來必定還是黑色頭發黑色眼睛。”

陳修澤歎氣:“非我族類。”

方清芷若有所思:“倘若這樣算,幾千年前,我們祖先也並不是一個國家的人——”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