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放血療法(1 / 2)

小奧斯汀小姐 米迦樂 10997 字 9個月前

亨利名下又多了一家公司,奧斯汀工業, 主營蒸汽印刷機。

他實在是忙不過來, 於是將打字機公司的主要運營工作交給表親托馬斯。托馬斯自從次子小托馬斯失蹤之後, 又生了一個兒子, 名叫沃爾特, 現在2歲半。托馬斯升職了,薪水更高了,於是家裡可以雇得起更多的仆人, 瑪麗表嫂將兩個年幼的孩子小愛麗絲、沃爾特看得很緊, 至於長女四月,比愛麗絲大快2歲, 現在是快到19歲,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至於長子弗萊明, 自從他弄丟了弟弟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家。他現在在弗朗西斯的軍艦上服役, 是少尉軍官。

出乎父母意料的是,四月偷偷喜歡上了喬治·拜倫。

瑪麗表嫂覺得拜倫是長得很俊美, 但腿腳不好,大大減分;而且像他那樣的貴族, 肯定看不上四月, 四月既沒有受過什麼正經的淑女教育,文化層次不高, 長得不算漂亮, 嫁妝也沒有豐厚到能讓男爵折腰。瑪麗表嫂表示還是得講個門當戶對, 雙方肯定互相看不上,還是彆想太多了。

四月很委屈,“為什麼愛麗絲就可以隨便挑?她都有戈登了!”

愛麗絲剛到倫敦的時候,在她眼裡不過是個鄉下窮親戚,沒想到10年過去,當年的鄉下小女孩成了有錢小姐。

“那是因為她有爭氣的哥哥!”瑪麗表嫂一想到長子就氣不打一處來,至今她仍然怨恨弗萊明沒有照看好弟弟。“亨利可以給她一筆嫁妝,好讓她能跟戈登家的兒子結婚。”

這麼一說,四月也沒什麼好說的了。她是妒忌愛麗絲,但愛麗絲的境界顯然比她高出許多,就連少年玩伴個個都是優秀青年。

“好了,彆看拜倫長得很漂亮,我可是聽說,他在劍橋學了很多不好的玩意,還欠了很多債,你是覺得你父親有這麼一筆錢幫他還債嗎?要是我們家像貝克福德家那樣有錢,倒是可以考慮。你看看貝克福德小姐,她就看不上拜倫。我看,她以後恐怕是要嫁給公爵的。”

公爵這個等級對四月來說太高階了,她無法想象。“愛麗絲認識了貝克福德小姐,就再也不跟我玩了。”

瑪麗表嫂皺了皺眉:這確實是事實,愛麗絲不在家的時候倒不覺得,但她回了倫敦,也很少來找四月玩,四月要是想見她,隻能去奧斯汀家。也就是因為去了奧斯汀家,四月才見到了拜倫。

少女都喜歡長得漂亮的男孩,這是正常現象,瑪麗表嫂並不會因此責備女兒,但必須得跟她說清楚,為什麼她認為他倆不般配。拜倫要是看上了四月,自然會前來拜訪她,但可惜,他肯定沒有。

愛麗絲長大了,比起小時候可以說變得很漂亮,氣質獨特,有一種特彆自信的神采飛揚,這一點是四月比不了的。蘇珊·貝克福德也有那種自信的神態,她倆能成為好友太自然不過。

還有商人的女兒露辛達。露辛達·格裡森來倫敦必定會去找愛麗絲,受過良好淑女教育的露辛達也有那種非常自信的神采。瑪麗表嫂覺得,女孩子還是要去學點淑女教育,四月沒能接受過很好的教養,確實不太好尋找到合適的丈夫。她家現在有了一些錢了,但還沒有有錢到讓男方忽略四月的教養問題。

瑪麗對托馬斯提到四月的小心思,托馬斯驚訝:“拜倫是男爵!他不會看上四月的。”又有點心疼女兒,想著四月將來要是能找個牧師結婚,或是民兵團的年輕軍官做丈夫,就算是好婚姻了。拜倫自己長得漂亮,認識的又是愛麗絲、蘇珊這樣的漂亮女孩,他恐怕都沒有記住四月到底長什麼樣子。

*

拜倫確實根本沒有注意到四月。

他眼裡隻有兩種女孩:漂亮女孩,以及路人。

男孩同理。

*

過了新年之後,伊沃與拜倫分彆返回學校。

奧利弗直接從牛頓莊園去了劍橋,沒有再返倫敦。

格蘭特倒是從肯特郡回來一趟,到了奧斯汀家一次,不過是跟威廉和莎莉一起來的,規規矩矩的扮乖孩子。

愛麗絲開始整理旅行筆記,按照路線一份一份標好、編號,查找資料,修訂錯誤,重新潤色,用打字機重新打了一遍,手工裝訂起來,放在那兒。

喬治牧師看到這份旅行筆記,饒有興致的開始翻看。

喬治牧師1731年5月出生,現年75歲半,不到76歲,在19世紀初期絕對算得上長壽了。他身體一直很健康,很少病痛,操勞半生,晚年得以頤養天年,膝下子孫成群,倒也老懷甚慰。

英國人不作興祖父母帶孫子,不過兒子、女兒住得這麼近,走不到10分鐘就能走過來,實在也很親近了。

當父母的說是不偏心,實際還是有所偏愛的。六個兒子裡麵,兩個小兒子弗朗西斯、查爾斯都是12歲便去了海軍學院,雖然心疼他倆小小年紀就離開家,但說起來,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不算長;

長子詹姆斯性子較沉悶,次子喬治智力不足,三子愛德華12歲就去了遠親奈特家,所以,喬治牧師和奧斯汀太太最偏愛的自然會是漂亮又嘴甜、性子又很活潑的四子亨利;

三個女兒裡麵,愛麗絲沒有出生的時候,父母都偏疼簡;等到愛麗絲出生後,喬治牧師最疼的就是小女兒;奧斯汀太太雖然覺得愛麗絲有點多餘,本不應該有她,但誰不疼自己生的娃呢,一聽到愛麗絲在倫敦病了,立即放下一切連夜趕往倫敦,日夜守護在小女兒身邊。

姐姐們也都覺得父母偏愛最小的孩子實在再正常不過,愛麗絲小時候淘氣,但並不令人生厭,是可愛的淘氣,兄姐們都喜愛她。

愛麗絲賺了錢之後也很大方,聖誕節總會給侄子侄女們準備很多禮物,一人一份,誰都不能少。媽媽覺得她自己還是個孩子呢,沒必要給侄子侄女們送禮物,她就說,哎呀不要破壞我買買買的快樂,花錢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情啊!

媽媽說不過她的歪理。

*

到了1807年的2月,愛麗絲同喬治牧師一道外出,去附近教堂看望教堂病房的病人後,回來當晚就開始發燒。

她自己是非常小心的,因為知道這個時代醫學不怎麼發達,一向小心謹慎。就是這次去病房,也堅決要求父親和她都戴上棉紗口罩,不要接觸任何病人,不管他們得的是什麼病;回家後,脫了衣服泡在酒精裡,讓凱特為她用大朵棉球沾了酒精擦拭全身,也要求父親照樣做。

她以前也跟喬治牧師去過教堂病房,都是這麼一套流程下來,沒出過什麼問題。喬治牧師退休了,但還是心係窮人,一個月總要去一次教堂病房看看,捐點錢,可以說是為人善良又熱心公益。

但事情往往總要有那麼一次“萬一”。

愛麗絲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燒,教堂病房的教士和修女們也不會讓喬治牧師和愛麗絲真的去碰觸病人。媽媽一看愛麗絲發燒了,急得當晚就叫雅各布去請了醫生。

等醫生來了,也沒法知道是什麼病,於是就決定先放血,看看她會不會退燒。

放血的原理是基於此時醫學認為發燒是疾病導致體內血氣過多,放血可以將導致疾病的細菌帶走,列文虎克生於1632年,這個時候英國的醫生都已經用上了顯微鏡,但也才到“之所以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階段。

愛麗絲燒得迷迷糊糊的,見醫生從醫藥箱裡拿出了一個黃銅的小方塊,啞著嗓子,對席德妮說,要她叫醫生一定先給放血刀消毒。

醫生一臉莫名,說什麼是“消毒”?祖祖輩輩都是這麼用的,沒聽說還需要什麼消毒。

席德妮叫凱特端來一隻乾淨的瓷碗,倒了一碗蒸餾過的高濃度酒精,將放血刀泡在酒精裡,看著手表,泡了30分鐘,才讓醫生拿走放血刀。

黃銅放血刀是一個接近正方體的小塊,貼在手臂皮膚上,冷冰冰的,很舒服。

醫生按動按鈕,貼著皮膚的一麵彈出4片刀片,猛地在愛麗絲手臂上割出4個刀口。

放血刀拿走了,手臂上的傷口汩汩的流出暗紅色的血。

凱特拿了一隻黃銅臉盆擱在她手臂下,血不斷的滴到臉盆裡。

愛麗絲甚至都不覺得痛。

*

放血療法雖然不科學,但現在也沒有什麼更科學的方法,隻好被放血了。不管有用沒用,至少能讓媽媽感到安心。

媽媽半晚上沒睡,守在她床邊。

凱特一直在給她換額頭的毛巾,用溫水打濕毛巾;為此女仆半夜起來燒水,灌進保溫瓶裡,拿到愛麗絲的臥室。

到了第二天上午,愛麗絲的體溫降下來一度,精神好了一些,嚷嚷著餓了,但真端了飯菜上來,她又苦著臉說吃不下沒胃口。

昨晚放血的刀口很細,放血的部位也是有定規的,不會因此割到手臂上的大血管,流了一會兒血,傷口凝結收口。席德妮還按照愛麗絲的吩咐,在放血刀割傷她手臂之前用酒精棉球消毒手臂,傷口收口之後,用酒精棉球快速擦拭傷口,再用乾淨紗布擦拭。

到了半夜,愛麗絲的體溫又升上去了,到了40度。

於是醫生又被半夜找來,換了一隻手臂放血。

她病情反反複複,發燒一周,都是白天體溫稍降,晚上又升了上去,愛麗絲很擔心是不是得了腦膜炎之類的,搞不好要燒成個傻子,擔憂得不行。

兩隻手臂又放了一輪血,她就再也不願放血了,這沒等病好,放血放成了木乃伊,好像也不是什麼好事。

等她終於不發燒了,喬治牧師不知為何,也病倒了。

也是白天體溫稍降,晚上又升了上去。也是采用了放血療法,但畢竟喬治牧師年老體衰,比不得愛麗絲還很年輕,體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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