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吃元寶(2 / 2)

吃過飯鄭旭東就要回去,方翠蘭想著大年初一鄭家估計也有一大堆事,也沒多留他,隻招呼林佩送他回去。

現在不像以前搞盲婚啞嫁那一套,灣裡疼女兒的基本都是閨女對象後,相處半年一年再結婚。但鄭旭東年紀已經不小,陳桂花想今年把他的婚事給辦了,偏偏他假期隻有半個月,年初七初八就得回部隊,兩個孩子相處時間滿打滿算也就十天。

就這十天還有各種各樣的事擠著,像現在,鄭旭東上午來拜年,下午還得去叔伯家裡。就吃頓飯的功夫兩個孩子能說幾句話?方翠蘭可不得想方設法給兩人騰空間。

這些事方翠蘭知道,林佩顯然也考慮過,在她看來幾天定終身太快了。但她總不能這時候讓鄭旭東退伍回來跟她談戀愛,真這樣鄭旭東的事業不說完了,但能否得到前世的高度就有待商榷了。

林佩不是那種有情飲水飽的姑娘,她要結婚,男人的人品相貌能力一樣都不能缺,她願意跟鄭旭東結婚正因為鄭旭東沒有短板,不然她一個人過不是更逍遙自在,何必給自己找個大爺供著?

理智來說,林佩乾不出毀人前途的事,雖然她也不覺得自己有這麼大魅力能讓鄭旭東照她說的辦,但這話她說都說不出口。

至於推遲婚事這事不是不行,雖然原著中鄭旭東就沒有結婚,但裡可沒提鄭旭東和陳桂花關係如何。就算陳桂花最終沒拗過鄭旭東,但兒子和媳婦不同,父母對兒子隻有妥協,對兒媳婦卻是能無理攪三分的。

如果要嫁鄭旭東,因為婚期的事和陳桂花鬨僵不是明智之舉。

所以林佩考慮過後,覺得還是趁過年這段時間跟鄭旭東多處處比較好,最好在鄭旭東離開前她能決定是否要嫁他。如果要嫁那就按部就班談親事,如果不嫁也彆耽誤鄭家人的時間。

鄭家雖然有事要忙,但不急在這一時半刻,鄭旭東推著自行車跟林佩並排走著,問起她生病的事。

林佩聽他話頭,猜測八成是方翠蘭告訴他她不肯打針的事,解釋說:“我不是不肯打針,隻是感冒不嚴重,那兩盒藥回來吃,悶悶汗就差不多了,我今天早上起來就沒覺得不舒服了。”

鄭旭東點點頭說:“那就好,隻是我看你臉色不太好,所以有點擔心。”

林佩聞言摸摸臉,抬頭望著鄭旭東:“我臉色真的很難看嗎?”

“不難看,隻是你像是沒睡好。”

林佩鬆了口氣,解釋說:“淩晨灣裡到處都在放鞭炮,一直響到兩三點鐘,所以我沒睡好,跟感冒沒關係的。”

轉點要放鞭炮,但守夜不是人人能熬住的,大多前半宿就睡著了,直到鞭炮聲的響才起來。所以林家咀周圍幾個灣光鞭炮就放了兩三個小時,吵得林佩快崩潰,早上又是七八點鐘起來,眼睛下麵當然有黑眼圈。

“鞭炮聲的確磨人。”鄭旭東說道,“過了這段時間就好了。”

農村也不總放鞭炮,一般也就過年這幾天,平時就家裡來了重要客人放一放,再就是婚喪嫁娶了。

林佩點頭,這她也是知道的。

說話間兩人到了林家咀路口,鄭旭東停下腳步說:“就送到這裡吧,我自己騎車回去就好。”

說完他卻沒有騎車離開,而是將車梯子放下,然後拿起後座壓著的一摞用布包著的正方形物品拿在手中,遞給林佩:“給。”

“這是什麼?”林佩接過東西,邊打開布邊問,但鄭旭東賣著關子沒回答,直到她打開布驚訝問,“書?”

布裡麵包著兩本西方名著,分彆是《基督山伯爵》和《百年孤獨》,兩本書都是硬封皮,翻開後裡麵有一股書頁味道,邊角整齊,顯然是沒怎麼翻閱過的。林佩摸著書問:“你在哪裡買的書?看著好像是新的。”

“二十九我去了一趟市裡,經過新華書店的時候看到有書賣,就進去挑了兩本書。”鄭旭東輕描淡寫說,“到你家的時候你不在,我就沒拿下來。”

林佩眼睛一亮,她穿來那麼久還沒去過市裡,更不知道市裡有新華書店。但她很快回過神來,將書遞給鄭旭東說:“這我不能收,太貴重了。”

鄭旭東卻也不肯要,將手背在身後:“這是送給你的。”看著林佩神情,他又補充說,“我特意買的。”

林佩動作頓了頓,想到她跟鄭旭東是對象關係,也等同於戀愛了。情侶之間互送禮物的確算不上什麼,要是她非不肯收場麵還可能過不去,便點頭說:“那好吧。”心裡琢磨著送鄭旭東價值相當的禮物,也不占他便宜。

見她收了禮物,鄭旭東臉上露出一絲笑,從口袋裡摸出兩張電影票說:“那天去市裡經過電影院,進去買了兩張票,時間是明天中午,你……”說到這裡鄭旭東頓了頓,有點緊張問,“你願意跟我一起去看電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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