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宮,永華殿。
內侍嘴上沒把門,花宜姝隻是略作試探,他就說漏嘴了,將價值三萬兩的夜明珠吐露了出來。
三萬兩!花宜姝吃了一驚。
雖說她也是手上有幾十萬兩的富婆,但像花樓裡打劫大老板那種事一輩子隻能有一次,像這樣的橫財可遇不可求,平常時候,想要攢個一千兩都費勁。就連曹得閒這樣有正經俸祿的,到現在都沒能將欠她的一萬兩攢夠。
因此聽見李瑜為了買一顆夜明珠就將三萬兩給出去,花宜姝心裡不免歎息。
嘖,不愧是皇帝,真有錢!
可與此同時,她也犯了難。因為李瑜特意讓內侍回來讓她準備禮物,李瑜平時送她東西可從來沒要過回禮,在李瑜心裡有個很樸素的概念,他認為兩人已經是夫妻,他的東西就是她的東西,所以他拿了吃了喝的好玩的給她一份,他不認為是送。這一次他會特意吩咐,表明了那價值三萬兩的夜明珠是拿來做定情信物的。當初在歸州他就說過要給定情信物,後來遲遲沒動靜,花宜姝還以為他忘了,沒想到竟然等在這裡。一想到他精心準備,而她卻早就拋之腦後,花宜姝就十分心虛。
“這可怎麼辦?”花宜姝蹙起了眉。
李瑜什麼好東西沒見過?她匆匆準備的東西,他怎麼能看得上呢?她手裡倒是能拿出個七八萬兩來送給李瑜,但她預料到李瑜一定不會高興。
而他精心準備了定情信物,等發現她什麼也沒有準備,想必會十分失望。花宜姝如今可真是越來越看不得李瑜失望了。
想了又想,她摸摸肚子,覺得自己癸水差不多要走了,肚子也不疼了,於是決定出宮去,看看能不能找點新鮮玩意兒送給李瑜。
與此同時,城南陋巷當中。
一隊隊兵丁在街頭巷尾穿行而過,不斷搜羅長相奇異的番邦人,城中百姓驚奇不已,紛紛議論是出了什麼事情。
陋巷之中一間小宅院開了門,剛剛的番邦人脫去金色假發,撕掉麵上偽裝的易容,露出了一張俊秀的少年臉,他看上去才十三四歲,麵頰上還肉肉的,還是一副十足稚氣的模樣。
他背著包袱迎著那些官兵走過,沒有引起任何一點的懷疑。
“嘖嘖,看來這次騙了個不得了的人物。”喃喃低語一聲,他心中卻沒有絲毫懼怕。
大人物又如何?隻要人心中有了欲念,就會忍不住邁入陷阱。
想起那個戴著麵具,眼神如鷹隼般銳利的男子,他當時甚至猶豫要不要掉包夜明珠,因為他認為那個男人會看出來,結果競拍成功後,那人竟然眼神飄忽走了神……此時再想想自己當時緊張得心臟砰砰跳的樣子,他就不禁哈哈大笑起來。
高興,高興,他最愛騙大人物的錢!這次能騙三萬兩,下次就能騙十萬兩!
把這些有錢人全都騙光,騙光!
少年得意洋洋地穿過接道,剛剛拐入另一條小巷,卻一下呆住。
那個冤大頭,那個戴著麵具的冤大頭,出現在了他麵前。
“我的錢很好拿嗎?”
李瑜開口。
作者有話要說:關於有童鞋覺得我把皇帝寫蠢了的,嗯,隻能說,再聰明的人也會有疏忽的時候,何況他並不是非常聰明。
忽然就想起了博士生被電信詐騙幾十萬的新聞。
這個就是歸州刺史他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