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二年的上海灘再如何繁華洋氣,國際都市,也不可能出現數十年後才有的體積小巧的按鍵手機,更何況這銀色手機還極可能是奇異物品,而不是普通手機。
但就算是奇異物品,排除其他因素,依照正常的民國時間門線往後推算,現實世界裡,它們作為各大研究所的實驗品也是近十年內才被陸續發現出來的,以前未曾出現。
而且看寧永壽的表現,這必然是個他及周圍所有人公認的稀罕物。
黎漸川偏頭,恰好露出一絲掩藏在絕不露怯的自矜之下的驚奇神色,端詳著銀色手機,淡淡答道:“不曾見過,可是新進的西洋玩意兒?”
“哎,這等寶貝哪兒是西洋人就有的。”
寧永壽下巴高抬,輕蔑鄙夷之色閃過,顯出幾分自傲:“這真要算起來,可也隻能是我們寧家的傳家寶!”
黎漸川配合著問道:“此話何解?”
寧永壽裝腔作勢地撩了撩袍子下擺,翹起腿,一副講述傳奇故事的說書人表情,神神秘秘地嘿嘿一笑,壓低聲音道:“曼晴小姐,我也就是看咱倆是朋友,才告訴你,旁人想聽都沒地方去聽,你可要為我保密。”
“鎮上的鄉紳百姓,曾來的舞女戲子,沒有聽過的?”
黎漸川帶著尖刻,直接拆穿了這話,似笑非笑睨著寧永壽:“寧先生,依您說的,你我是朋友,便撇去虛的罷。”
寧永壽尷尬:“哎喲,曼晴,你可真是哄不了的人。”
但他也不往心裡去,尷尬完,便繼續興致勃勃地講:“可是曼晴,寧某這話裡,保密許是虛的,傳家寶卻絕對是真真的。要說來曆,得從大約兩年前說起,就我假死撞爛腦袋,又回轉過來,開始戒大煙的時候。”
“我大哥早沒了,之前院子一直空著,後來我大煙初步戒好了,我那院子也被折騰得不像樣子了。也嫌牆上撞得四處是血,不吉利,我便沒令人收拾,直接搬去了大哥院子。”
“二哥由著我,沒管。”
“我到新院子睡了幾宿,有一遭夜裡,起夜碰翻了床邊一摞書,砸下一大花瓶來,花瓶碎開,裡頭就裝著這麼九個巴掌大小的東西。我打眼一看,銀的,還是個沒見過的怪模樣,就摸出來琢磨。”
“我這人打小聰明,一琢磨就琢磨出來了,給它取個名字,叫移動電話機。”
這名兒一出,黎漸川簡直想給寧永壽豎大拇指。
最早二戰時期出現的詞,硬生生給提前了幾年琢磨出來。不過現在的上海北平等城,已有電話的存在,能實時通信,再加上能隨意移動,想出移動電話機這麼個稱呼,好像也非常正常。
且看寧永壽的模樣,還真是這麼個經曆,不似說謊。這奇異物品,莫非和寧家或死去的寧老大有關?
“叫移動電話機,還能像你方才一樣隨便按按便同警察報了案,這莫非也是一類新型的電話機?”黎漸川以王曼晴可能了解的角度說出推測,適時地表露出自己的興趣。
“還真讓曼晴小姐猜著了!”
寧永壽哈哈笑道:“你說咱這算不算心有靈犀一點通?”
他習慣似的嘴上花花,卻又怕黎漸川真的生氣,話音拋出又趕緊撈回來:“說笑的說笑的,我這人這嘴呀,曼晴小姐可千萬彆介意——我二哥也是認同這麼個叫法的,大家夥腦子一轉,保準兒都這麼尋思。”
“這移動電話機就跟這名兒一樣,隻要帶著,走到哪兒都能接打電話,聯係上人。”
“九台移動電話機,按這笑臉數量編的號,我這是第九號,九個笑臉,另外八台移動電話機按這個阿拉伯數字九,就能往我這兒打來電話。剛才我按的是八,那台移動電話機在縣城警察局羅處長手裡,電話就是他接的。”
“另外七台,也都送出去了,六台送了縣城裡的達官顯貴,還有一台給了鎮上我家的世交周叔,大家夥都喜歡得不得了。可惜沒有第十台,不能送曼晴小姐,是寧某對不住了。”
寧永壽舉著銀色手機侃侃講解完,一臉遺憾抱歉。
黎漸川露出一點笑:“多謝寧先生好意,隻是這到底是寧先生的傳家寶,便是有多的,也該送更緊要的人,我是不敢要的。不過聽寧先生說這些,是有幾分好奇,可否現在借我一觀?”
“榮幸之至!”
寧永壽是半點都不怕黎漸川搶了他的傳家寶就跑,二話不說便把銀色手機遞了過去。
入手是冰涼的金屬感。
周身無明顯銜接縫隙,好似一體,金屬也不常見,一時難以辨認出來。笑臉確實是帶著詭異氣息,但明顯沒有生命意識。
黎漸川邊細細觀察著手裡的銀色手機,邊道:“看著是有些意思,也有點古怪。寧先生平日用著,沒有什麼限製嗎?我常聽人說,一些家傳寶貝怪得緊,還有要人血供養的,又或必須放在祠堂之類的地方,才能安生的,總要遵循什麼規矩。”
寧永壽道:“曼晴小姐彆的不像,隻這一點和曾來的舞女戲子說的一樣,上海那邊莫不是許多這樣的傳聞?”
“但反正,我家這傳家寶是沒有這些事的。不看它的本事,也就隻當個普通玩意兒,哪有規矩不規矩的。”
果然。
不是他經驗太少,看不出或感應不到,而是這銀色手機當真沒有所有奇異物品都該有的特殊規則。
難道說,這這真的不是奇異物品,而隻是一個看起來像是奇異物品的怪東西?
是這個副本獨有?
可隻要在魔盒遊戲內,最基本的規則還是不會變的,副本可以有獨特,但絕對不會有超出規則的獨特。
黎漸川眉心擰了下,又飛快鬆開,暫時按下了不斷浮起的諸多想法,將銀色手機還了回去。
寧永壽邊將銀色手機收起來,邊後知後覺地想起什麼般,帶著點錯愕疑惑看向黎漸川,猶豫著開口道:“我初看曼晴小姐,以為是大家閨秀,留洋回來的新女子,卻不想,曼晴小姐實則是……女中豪傑?”
“一腳踹門,閒看血屍?”
黎漸川瞥向寧永壽,隻見他小心翼翼地抬著一雙細小的眼睛,頗有些敬畏,卻不見質疑。
微微一笑,黎漸川正要開口拿出準備好的解釋忽悠過去,一道透著明顯虛弱的柔柔女聲卻先一步傳了過來:“王小姐可不怕這些,我在上海時瞧報紙上說,王小姐懂醫,常跟紅十字會的醫生們去鄉下義診不說,北伐時還跟父兄上過戰場。”
“一具死屍,同戰場上可是比不了的,小巫見大巫罷了。”
話音落,人也到了。
黎漸川轉頭,就看見一名十三四歲的小丫鬟攙扶著一位滿臉精明相的美麗少婦從圍觀的人群裡走了過來。
少婦約莫三十來歲,一對金蓮足,踩一雙繡花鞋,發髻高挽,彆朱紅墨綠的寶玉,身上一件倒大袖的亮紫色短褂,料子水滑,流光溢彩。她提著一條帕子,虛虛掩著口鼻,敷了厚厚脂粉的麵上猶見蒼白。
“曼晴小姐果真是精彩人物!”
寧永壽一驚,旋即高聲讚道。
他又頗親切地起身迎向少婦,問道:“季太太不在樓上歇著,怎麼也出來湊熱鬨了?血腥大,衝撞了可就要不好……來來來,先坐下歇歇,看太太這臉白的,要不要去回春堂請彭老大夫來看看?”
季太太被扶著坐在圓凳上,輕輕歎氣:“用不著,老毛病犯了,見不得血罷了。早知這麼嚇人,我也就不下來瞧了,偏寶生不安定,要打聽,我好勸歹勸,將他關在了屋子,親自來替他看這熱鬨。”
應過寧永壽的聲,她又看向黎漸川,語氣透出幾分明顯的親近:“沒想到王小姐竟來了朋來鎮。”
說著,她又一笑:“王小姐許是不認得我,我們雖都是上海人,但一個在南,一個在北,卻是沒見過。隻是我愛看王小姐的書,尤其是那本《海棠語》,讀了許多遍,難以釋手,也常在報紙上見到王小姐的事情。”
“往日總想結交,不得時機,今日卻巧了。”
“寧老板,王小姐來你這公寓住一住,那真真是蓬蓽生輝了。”
寧永壽也跟著笑:“是極!”
圍在尚算熟悉的死者旁言笑晏晏,縱是演戲,黎漸川也有些打心眼裡不適,他看得出,不是這世道令人事不關己地冷漠了,而是朋來鎮上往來的這些人,似乎本質上就對生死欠缺最起碼的尊重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