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有關係了不起?(2 / 2)

濱江警事 卓牧閒 11335 字 10個月前

“韓老板,是你懂政策還是我懂政策?”

“政策上就是這麼說的!”

“你不要跟我狡辯,狡辯沒用。”

“我怎麼就狡辯了?楊所長,你說我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員規定,你要有政策依據,不能瞎說。”

“要看文件?”

“嗯。”

“行,我讓你心服口服!”

楊三旺從來沒遇到過這麼不上路的船主,當即舉起對講機,用本地話呼叫正在前麵檢查的同事。

等了大約五分鐘,又上來三個協管,並帶來了一份文件。

“韓老板,看見沒有,這是1997年頒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低配員規則,像你這樣600噸以上未滿1600噸的內河貨船,按規定甲板部要有船長、大副、二副、三副各一人,水手三人。輪機部要有輪機長一人,輪機員三人,機工三人!”

楊三旺話音剛落,一個矮個子協管就嗬斥道:“聽見沒有,最低安全配員要十四個人,你船上隻有四個人,你這是嚴重違反最低安全配員規則!”

老韓樂了,笑看著他們問:“楊所長,你是海事嗎?”

“你這話什麼意思?”

“你們既然是海事不可能不知道最新規定,你們不能用以前的規定來處罰我。”

“什麼最新規定?”

“你不知道?”

“你少跟我耍花樣,船舶證書和船員證先暫扣,等會兒去檢查站接受處理。”

“等等。”老韓怒了,立馬起身道:“話不說清楚彆想扣我的證!”

“韓老板,我警告你,我們在依法執行公務,你如果不配合就是妨礙公務,信不信我通知公安!”

“什麼依法執行公務,你們是在知法犯法!”

“誰知法犯法了,你給我把話說清楚!”

“隻要是海事執法人員都要有執法證,你們有嗎?沒有執法證就是知法犯法!”

“海事是剛成立的,沒來得及辦。”

“海事是剛成立的,港監不是,不管交通部港監還是地方港監都要有執法證,你們把港監的執法證拿給我看看!”

看樣子是遇到硬茬了……

見陵海的船主如此囂張,楊三旺更堅定了狠狠處罰的決心,再次舉起對講機用本地話喊人。

“要執法證是吧,等著,馬上送過來給你看看。”

“不隻是有沒有執法證,而且你們不懂法,連法都不懂你們執什麼法?”

“我們怎麼就不懂法了?”

“不懂還嘴硬,我找你個懂的人教教你們!”老韓回頭看向兒子。

韓申當即掏出手機,撥通弟妹的號碼。

簡單說了下最低安全配員的事,隨即把手機遞到楊三旺麵前。

“這是做什麼,找關係,找人說情?”

“我韓正先遵紀守法,用不著找關係,更用不著找人說情,我是找人給你們普法。”

“你找的誰?”

“懂法的人,趕緊接,你聽聽人家怎麼說。”

楊三旺看了看桌上印有交通部長江港監局字樣的公文包,猶豫了一下接過手機,就聽見電話那頭有個女的用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問:“您好,請問您是無江地方海事處的同誌嗎?”

“是,請問你哪位?”

“我姓韓,叫韓向檸,我在濱江海事局安檢科工作。”

韓向檸遙望著江上正在返航的小001,如數家珍地說:“關於內河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員,交通部1997年確實頒布過規則,也就是您剛才所說的1997年的交通部7號令。但在《規則實施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

眼前這個船老大果然有點關係。

楊三旺定定心神,下意識問:“什麼問題?”

“首先,當時製定《規則主要考慮的是為了與我國已加入的國際公約接軌。體現我國在交通方麵堅持沿海向國際公約靠攏,內河向沿海靠攏,逐步走內河、沿海統一原則,大方向無疑是正確的。

但由於目前我國內河航行船舶與沿海航行船舶、以及國際航行船舶的巨大差異,導致製定《規則時兩者不能統一,即使統一了也很難兼顧各自的實際情況。”

韓向檸頓了頓,耐心地解釋道:“您在一線執法,內河船舶的情況您最清楚,從國內內河三等船舶和四等船舶的實際情況看,其船型、結構和相應的配套設施根本不可能滿足配員要求。

比如五百噸的船,就要十一個船員。船就那麼大,讓那麼多船員住哪兒?

從經濟角度出發,十一個船員以人均工資一千元計算,光工資一項支出,一個月就要一萬一千元,而一條五百噸的內河貨船一個月能賺到這麼多錢嗎?顯然是不可能的,可以說《規則的要求與實際經濟效益嚴重不匹配。”

電話裡的女人不隻是同行,而且很專業。

楊三旺愣住了,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往下接。

韓向檸深吸口氣,接著道:“所以《規則一開始施行就遭到江南、浙海和東海等地港監發證機關的異議,紛紛要求降低配員標準。

國家港務監督局,也就是現在的交通部海事局,先是在98年9月以港監字251號文下發了《關於執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有關問題的批複,對內河船舶最低配員標準作了調整。

緊接著,又於上個月以港監字313號文下發了《關於修正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表的通知,對內河船舶的配員再次進行了修正,大大減少了最低配員人數。

97年頒布的那個《規則,至少在內河船舶的最低配員這一塊,可以說並沒有真正實施過。”

楊三旺真不知道這些。

一起檢查的協管都是臨時招聘的,更不會懂。

姓韓的船老大有關係,打電話的那個女人很可能是他女兒,要不讓姓韓的船老大走吧。

楊三旺正準備放人,外麵傳來小汽艇的引擎聲,走出來一看,所長喝得紅光滿麵的來了。

他趕緊沿著船舷走過去,跳上小汽艇彙報起剛才發生的一切。

“沒超載?”

“沒有。”

“四個人就符合最低配員?”

“他有關係,他家有人在濱江海事局上班,說的有鼻子有眼,聽口氣好像真符合規定。”

“符合什麼規定?”

“那個女的在電話裡說是國家港務監督局下發的通知。”

“什麼港務監督局,現在隻有海事局。”

丁所長打了個酒嗝,點上煙冷冷地說:“有人在濱江海事局上班就可以不交罰款?濱江海事局又管不到我們!上去好好檢查檢查,這麼大的船不可能沒問題,先查出點問題暫扣。不上路子是吧,那就彆怪我不客氣。”

“行,我先上去查查。”

……

這一查還真查出不少問題。

羅延鳳在船上養了六隻下蛋的老母雞,雞雖然關在籠子裡,但雞糞往哪兒倒,裝垃圾的倉裡空蕩蕩的,肯定是往河裡倒了。

船上雖然有油汙水分離裝置,但船周圍的河麵上漂有油汙。

到底是哪條船滲油,河水究竟是被哪條船汙染的,說是你就是你!

扣船扣證,扣下再說,如果不配合就叫公安。

韓正先沒想到他們居然如此不講理,指著他們咆孝道:“你們這是亂罰款,信不信我去告你們!”

“誰亂罰款了?我還沒處理你呢!”

“想告我們是吧,上岸去告啊,去交通局,還是想去縣委?要不要我幫你找輛車?”

“你……你們不講理!”

“違法違規了就要接受處理,你這是什麼態度,你要是再這樣我們會頂格處罰,從重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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