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2 開始搞地皮(1 / 2)

明天肯定不行, 需得提前同陳宴安說上一聲,另外這麼小個娃,肯定隻能上半天, 一整天的話小孩子太累, 宋三郎舍不得。

傍晚,老太太回來,宋三郎過去同她說了關於徐正元的事,沒有說太具體, 隻說他已經托了關係, 但能不能救出來現在還不能下定論, 不過機會應該會很大。

有了兒子這句話墊底兒,老太太寬心不少,問三郎托關係花去多少銀錢, 三郎讓她不用操心銀錢的事, 若有需要自然會張口。

徐正元的事情處理完, 宋三郎開始著手搞南城的地皮,他看上了南城的一塊窪地,因為地勢低窪,無法在上麵建民宅, 約摸有兩百多畝的空地都荒著, 夏天雨水多的時候就是一片沼澤地, 長滿水草。

唯一的好處就是場地大,價格便宜。

這片窪地周邊的地皮價格約合四十兩銀子一畝地, 而這片窪地的價格隻有十兩銀子一畝,總共兩百六十二畝地,才不到三千兩銀子。

大夏朝不允許商人大麵積買賣土地建造房屋,朝廷才是唯一的合法地產開發商, 朝廷專門設立有叫“莊宅所”的衙門,主要負責經營官地與公屋的租賃買賣,其目的有二:

一是為朝廷搞創收;二是為城中的中低收入者提供租賃住房,這其中不乏一些低階官員的保障性住房。

就目前洛京城的房價來說,除了祖上有宅的,外地考進來的官員想在京城置辦一處房產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宋三郎是官身,且他審請買地的理由是建立馬球場,這在之前是沒有這樣先例的。

因為打馬球在大夏朝乃是王公貴族們的專屬運動,沒有人認為貴族們打馬球跟賺錢能有什麼關係,所以也不會有人買這麼大一塊地用來建馬球場。

莊宅所的王主事看著宋三郎遞交的審請犯了難,在這之前還沒有人在城中一口氣買下二百多畝地。

賣吧,沒有先例。不賣吧?這塊地荒著也是荒著,能賣出二千多兩銀子,也是自己的一個政績。

宋三郎見他為難,道:“不若這樣,若是在下的馬球場能夠盈利,宋某願把其中二成的利潤捐給朝廷的慈善堂,若是不能盈利,宋某就當自己是冤大頭,異想天開。”

“不過,不管盈利與否,宋某把這片荒地開發出來,亦是城中的一道風景,總要好過它現在的樣子,且夏天一到,這裡蚊蟲成災,周邊居民不勝其擾,王主事覺得呢?”

聽到宋三郎如此建議,王主事有些心動了。

宋三郎趁機又道:“隻要王主事的初心是為朝廷著想,想來朝廷亦不會錯怪您,若您覺得不妥,亦可向上麵彙報請示。”

王主事忍不住好奇道:“宋大人,在下實在想不通,你這馬球場如何才能賺錢?在下甚至想不明白,有哪個貴族會到你這裡來打馬球?”

宋三郎嗬嗬一笑,“關於如何賺錢盈利,在下實在不便多說,王主事見諒。”

對方不願多說,王主事也意識到自己失言了,尷尬一笑,道:“是在下冒昧,不過你我乃是同僚,二百多畝地,實在不是個小數目,在下會將宋大人所言如實轉告上峰,若有結果,會儘快告之宋大人。”

宋三郎拱手謝過。

兩日後,宋三郎得到消息,叫他去莊宅所簽訂契約書。

兩百多畝地雖說不少,那也得看是什麼地,那片荒地沒有人管,有人願意出錢清理也是為朝廷乾了件好事,況且對方還願意讓出二成利潤給朝廷,對各方都有好處的事,為什麼不賣?

再者說了,若真是朝廷哪天用得著這塊地,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征回來了。

土地交易契約一式三份,宋三郎手裡一份,莊宅所留一份作為繳納土地交易稅的憑證,還有一份上交所屬地衙門,由當地衙門登記造冊存檔,承認其合法性。

買地的銀子連同稅銀一並交於對方,流程走完,兩百多畝地正式歸到宋三郎的名下。

事情遠比宋三郎想象中要順利,他將兩成利潤讓於朝廷的慈善堂,就是為自己找了最大的靠山,也最光明正大的靠山,有了這層關係,他以後再做任何事,都有方便上許多。

最重要,開馬球場隻是前戲,他真正要做的事是建立倉儲中心,連接大夏朝東西南北的四方客商。

若他開馬球場盈利可觀,朝廷嘗到了甜頭,相信會很願意和他進行更深一步的合作。

與朝廷合作,利國計民生,遠比與張璟等人合作更有意義,關係也更穩固簡單,隻涉及利益,不涉及人情,亦不會有太多利益分配不均的牽扯。

隻要他宋三郎所做之事,對朝廷有利,對天下百姓有利,朝廷也不會與他計較那幾分利錢,相反還會鼎力支持。

若是與張璟等人合作,讓人不賺錢不行,讓人太賺錢也不行。不賺錢就是浪費人家的投入,太賺錢,人性經不起考驗,而且人的欲望是會不斷膨脹的。早晚你會滿足不了對方的胃口。

還是少些銀錢上的牽扯比較好。

地皮已經劃歸到自己名下,靠山也已經找好,下一步就是找人來投錢了,郭大有可以算一個。

宋三郎並沒有急著直接去找郭大有,與商人打交道套近乎沒用,關鍵是你得讓他聞到肉腥味兒,讓他知道合作有肉吃。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