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對的。
一老一小一時間都沉默。
總算的,屋子裡還有寶生。
寶生現在個子有一米七多了,皮膚白淨,五官清秀,穿一件深藍色的薄毛衣,白色的節約領翻在外麵,時髦又乾淨,是個挺好看的小夥子了。
他快手快腳的準備著食材,一會兒切菜,一會兒燒火的,忙的很。灶間裡,都是他的腳步聲、切菜聲、燒火聲。
秦凝在寶生的腳步聲、切菜聲、燒火聲裡,終於抬起頭,轉身問著:“寶生,我幫你燒火吧?你看你忙的。”
寶生再不是畏畏縮縮的小徒弟了,他笑著,朗朗的說:
“不用不用,姐,你陪阿公說話,我一天不在家,阿公多冷清啊,你陪阿公說話就好,我很快就好了。”
任貴均就在寶生朗朗的話語最後,輕輕的歎了一聲:
“唉,小凝啊,你,真的一點也不喜歡你哥哥嗎?你要是實在不喜歡他,我,這次就和他說一說,不要再打擾你了,你阿山阿姨寫信告訴我,他為了攢著假期,常常的去做彆人不願意做的工作,家裡那麼近,他都不舍得回,你看這……”
秦凝立刻低下頭。
因為,就這最後一句,讓她沒來由的,眼前蒙上一層迷霧,心口處一陣酸澀。
她就知道,這個麻煩精、自以為聰明的笨男人,肯定就是這樣了!
她不敢抬頭,不敢說話,就怕心口處的酸澀,會突然的噴薄而出。
可是,她這麼沉默,任貴均在心裡就歎了一大聲。
他等了一會兒,試探著,低低的絮叨:
“唉,舅公實在是老了,老了就總是放不下,這也放不下,那也放不下。你那麼乖,舅公就盼著,能有個人疼著你,你屹峰哥哥那麼乖,舅公也盼著,能有個人疼著他。
可世上的事,怎麼能合心合意呢?總是有了這個沒有那個,好像總是有了不足,才是過日子,老天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唉!
那,小凝啊,要不然,這次你屹峰哥哥來,我就跟他說,老天沒有幫他安排好事事如意的事,他該知道,沒人疼著的時候,也該自己憐惜自己,不要這麼執拗,要不然,讓你也覺得辛苦是不是?你說,我這樣說,好不好?”
秦凝努力的咽下心裡無法言喻的酸澀,終於抬了頭:
“舅公,不是這樣的,老天太忙了,不會安排事事如意的事。我,自己,會安排的。有什麼話,我會和哥說的。”
任貴均眨了眨老眼,看了秦凝好久,終於,綻開滿是皺紋的笑容:“小凝,那,舅公就放心了。”
秦凝轉開臉,嘴角彎勾:“咳咳,舅公,我去幫寶生擺飯。”
三月十五號一早,秦凝在睡夢中忽然醒了。
她立刻出了空間看看,卻發現,外頭黑漆漆的,天還沒有亮。
她起來點了油燈,看了看懷表,不過才四點半。
太早了!
她在床上翻了個身,想再睡一會兒,可是,卻怎麼也睡不著。
她又進入空間,坐在桌子前。
那片半紅半綠的葉子就在眼前,一撂信卻已經從左手邊,移到了右手邊。
她輕輕的打開最上麵的一封。
這是成屹峰七三年寫給她的最後一封信,上麵簡短的告訴她,他要回來了。
“……如果火車不誤點的話,我應該五點就能到蘇州的,就算火車誤點的話,我上午也應該能到的。
我會先去書勉姐那兒,把我父母給他們家的禮物送了,我就回來。要是能有車的話,我下午就可以到前進大隊的。等我去見了外公,我就來看你……”
那一次,秦凝沒看這個信,結果任貴均跌斷骨頭進了醫院,她還給他寫了平生的第一封信。
可最終,成屹峰來了,路過清溪公社,先去文化站找她,才知道任貴均進了醫院,兩人才在醫院見麵了。
這次,他的行程,應該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應該就能到了吧?
秦凝輕輕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氣,轉身出去另一間竹屋。
這邊的竹屋是兩間儲藏室,一間裡麵是無數的茶葉、上百瓶茅台酒、幾百甕的葡萄酒和幾百甕的桂花酒;另一間,就是各種名貴藥材、名貴字畫、錢和重要票據,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頭看著。
她該穿什麼好呢?
紅色?
太熱烈了吧?成屹峰會不會覺得,她太想他了呢?那個,她也是很驕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來他們就已經很彆扭了,認識了三年多,才邁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適合她。
藍色?
現在她不需要冷靜,她想讓自己也有一點激情。
……
秦凝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嫩黃色的毛衣。
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設計的,款式上都帶著後世的一些元素,簡約時尚又合身。
而這件嫩黃色的毛衣,不但顏色非常有春天的氣息,領口還織成了荷葉邊,袖子有點蓬,看起來十分溫柔可愛。
秦凝在空間換上了,下麵還配了一條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間裡的大鏡子裡照照,真是青春無敵美少女啊!
可惜,現在這個天氣,現在這個時代,鄉下姑娘穿裙子,是會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為要談戀愛,讓自己成為農村的焦點,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則。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換掉了,換成一條藏青色的褲子。
這個顏色,才是目前正經姑娘的標配。
“呼!”她對著鏡子呼了口氣:“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請彆辜負我。”
難得的,她把頭發低低的紮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滬上認識的時候一樣,簡單而優雅。
然後,她在空間呆呆的坐著,不知道自己還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