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強盛其實離不開唐代相對完備的法律製度。
在唐代之後,曆朝曆代在修訂本朝律法時幾乎全部都以唐律作為基準,再根據當下的形勢稍作調整。
唐律裡有一項條款影響了後世幾千年,就是所謂的“舉劾”。
與彈劾類似,不過後世的彈劾多為禦史之類擔任監查職務的言官負責檢舉官吏的罪狀,但是唐代的“舉劾”則是一種有強製性的監察製度。
有唐一代,“知情不報”是要被追責的。
比方說,如果一個人聽說自己的朋友私下招兵買馬,打算聚義揭竿,最終,朋友拉起一支人馬高舉反旗對抗朝廷,那麼,若這人未在事前將朋友告發,將至少被判處流放兩千裡。
又或者一個人一個人聽說某人殺人搶劫或入室行竊,隱瞞不報,罪名坐實,知情人將鋃鐺入獄,根據犯罪者的犯罪情節連坐。
但這些可以“舉劾”的對象往往都是同僚、朋友、鄰居,並不包括親人。
如果,某人的親戚犯了罪,那麼,某人是不能舉報親戚的,就算想來一出“大義滅親”也是不允許的。
這是唐律裡的“同居相為隱”原則,也就是說:親戚隻要不是犯下謀反欺君等不可饒恕的罪行,都要幫他隱瞞,不能“舉劾”。
如果一味地想要舉劾親屬,就算是為了公理道義,也一樣會獲刑。
而且,這項規則在大功之上的直係親屬當中更為嚴苛。
古代講究“尊卑有序”,地位卑賤者若狀告尊長,就算陳述的是事實,那也會落罪,反倒被告人會視作自首。
如果孩子狀告父母、祖父母,奴才狀告主子,這種情況會直接被大唐官府處以絞刑。
喬樺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喬芸自然聽懂了。
她本身並不是曆史學專業,對古代知識原本一竅不通,幸而有一個以唐代為背景的遊戲,她在遊戲裡掛機的時候經常會翻閱遊戲內的書籍來看。遊戲內的書籍除了對遊戲本身世界觀的補充外,還涵蓋了經史子集四大類彆,因此她對《唐律疏議》多少還算有一些了解。
喬樺說的好像就是《唐律疏議》裡的原文。
隻是她沒想到,這個朝代的《軒唐律令》裡居然也有和《唐律疏議》裡一模一樣的部份!
原先聽孟縣令說過軒唐律令的一部分,她隻知道這個朝代的律法似乎被一個很開明的皇帝大費周章地改過不少,卻不曾想“同居相為隱”這個聽起來匪夷所思的規矩居然沒被改掉!
律法條文晦澀難懂,又特彆厚特彆多,內容還很瑣碎,很多人往往一輩子也記不住。
這喬樺居然能準確地背出讓孟縣令都有些頭痛的條款,看來他為了把喬芸駁倒真的下足了功夫!
孟仁甫一時犯了難。
這……
確實如此啊!
就算呂氏是喬芸的後奶奶,可她當初確確實實是喬老爺子的續弦,飲過合巹酒行過同牢禮,是合法夫妻,是喬芸板上釘釘的祖母呀?
喬樺看到喬芸沉默,臉上的笑容越發惡毒。
喬棗花聽到自家兒子這麼說,立刻就又有了精神,叫囂道:“對!這死丫頭連奶奶都敢告,大逆不道!就該絞死她!”
一向心竅玲瓏的宋氏也有點慌了神,她把喬芸摟得更緊了。
怎麼辦呀?芸兒不能被絞死啊!
氣氛焦灼之時,隻聽喬芸的聲音擲地有聲地在大堂裡響起。
“我什麼時候告她了?她不是自己被抓進監獄,現在才提審的嗎?”
一片死寂。
片刻後,宋氏如臨大赦地鬆了口氣,她恢複了鎮定,連聲道:“對呀!分明是你們自己入了獄被縣令大人翻起了舊賬,做什麼要賴到我們芸兒頭上?”
喬樺雙眼的眼白裡遍布血絲,他微張著嘴,瘋狂地想著這句話的突破口,冷汗不斷地往外冒,甚至浸濕了他後背的衣裳。
“但查蒙汗藥一事就是她提出來的!”
他的嗓音聽起來頗為乾啞,這句話近乎是聲嘶力竭吼出來的,甚至有些破音。
但是並沒有威懾到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