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魏旭早被廚房飄來的香味饞得直掉口水,剛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雞,栗子綿軟,雞肉又香又嫩,又嘗了一口香辣乾鍋兔,肉質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極為滿足,過足了癮,這才想起來又對他爹剛剛的話回應了一句:“我知道,吃飽飯了爹也好有力氣應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罵了一句,也沒反駁。

魏旭隻愛吃肉,無肉不歡的那種,筷子就隻伸向兩盤肉菜,米氏便夾了幾筷子筍尖還有相乾添到他碗裡。熊孩子雖不樂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則是一邊加兒子少吃點兒肉,一邊兒筷子不停地往錦歡碗裡夠,很快,錦歡碗裡的肉都冒尖兒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飯的空擋還不忘抱怨:“哼,你們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輕女,就咱們家重女輕男。”

個熊孩子,吃飯都堵不住他嘴,錦歡又給他夾了一筷子,不知道的還當魏家吃不起肉呢!其實不然,打從六年前開始,魏家基本上就算沒斷過肉了。

人都當魏家的獵物都是魏三打的,雖說不相信魏三能有那麼大能耐,可是對比魏三家剩下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好像就隻能是魏三了。所以,村裡人便認定那些獵物是魏三打的了。

其實不然,雖說光憑魏三自己也能隔三差五弄回來肉,但是到底數量少,而且都是野雞、兔子這樣的小家夥,要說魏家日子漸漸過好的頭號大功臣當屬錦歡才對。至於這麼點兒的孩子怎麼打獵的,這就要回溯到六年前了。

打從錦歡那場夢醒之後,就發現自己身上多了個技能,自己身上好像帶電,也能使東西觸電。這一點在她醒來後在自家爹爹身上試驗了一次,從爹爹的尖叫聲中錦歡得到了充分的證實。

剛一開始,錦歡還不大能控製,再加上她那會兒還小、熊孩子屬性正強,沒少利用自己的技能闖禍。有一次,錦歡跟著魏三下地時候拔草的時候,錦歡抖了個小機靈,發動身上的電來除雜草,結果一個不小心把秧苗給電死了。

之後,錦歡便不敢拿莊稼折騰,隻她對新得的技能極為新鮮,便轉移陣地,改為在村裡招貓逗狗,捉弄一道玩的小夥伴,搞得整個村裡的小孩子後來都不樂意跟錦歡玩了,至今錦歡也沒啥貼心的小姐妹。

看到自家香香軟軟的閨女整天鐘情於追雞攆狗,那會兒魏三和米氏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難儘。隻是錦歡是閨女也不是皮小子可以打可以罵的,哪怕錦歡闖再多的禍魏三連重話都沒說過,頂多是昧著良心哄勸一二。

好在後來錦歡終於在整天追雞攆兔的過程中,自己控電的能力也在加強。隨著一天天長大,略微懂事些,錦歡也學會更加務實地利用自己的技能,每回纏著魏三一起進後山的時候悄悄地山上的小動物下黑手,成功使得魏三變身捕獵小能手。而魏家的日子也因此越過越好。

魏三還隻當自己閨女運氣好,每回隻要有閨女跟著小動物總發蒙,撞樹的、撞石頭的、發病昏倒的……後來,魏三倒是也漸漸習慣帶著錦歡外出打獵了。

所以,魏家村多少人都等著魏三分家後挨窮、受罪、餓死,最後等來的卻是眼睜睜地看著魏家的日子越過越好,蓋起了青磚瓦房。

*

美滋滋地吃了一頓美味,一家子便手牽著手往魏家老宅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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