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所長隻好讓人在屍塊那邊拉了塊白布,可這下子大家更好奇了。
蘭靜秋過去看了眼,發現頭還沒找到,軀乾還差條小腿。曹所長已經找了河對岸有船的漁民幫著從水裡打撈。
她到這兒也沒什麼可做的,隻能去幫著記錄屍塊,順便在自己的小本子上畫出她推測的凶器斧子。
中午誰也沒顧上吃飯,等到半下午,曹所長才說收工。
頭還是沒找到,曹所長歎口氣:“也可能頭並沒有扔進水裡。”就怕還有彆的野狗啊!
蘭靜秋說:“是不是被水衝到下遊去了?或者是被凶手收藏起來了。”
曹所長擺擺手,“把屍塊直接送去刑警隊吧,讓他們決定接下來怎麼找。”
等回到派出所已經下午四點多了,五點半下班,大家餓了一天,都跑去食堂找飯吃。
蘭靜秋拿了個饅頭墊補墊補,又去辦公室看了眼早上那個小朋友的問話記錄,他沒在河邊見過彆的人,也沒發現過可疑的人,不過一個七八歲的孩子哪裡懂什麼叫可疑。
她見小朋友住的離她家不遠,就跟曹所長打聲招呼,要去給小朋友買雞腿,順便提前下班。
曹所長愣了下:“哄小孩子的話,用不著當真。”
“咱們穿著這身警服怎麼能哄人呢?說了買雞腿就得買雞腿。”
曹所長被她逗樂了,到底是年輕熱血啊,“行,你去吧,明天早點過來,雖然案子不歸咱們管,但肯定得配合著他們一起調查。還有那自行車要是找不回來,恐怕要從你工資裡扣一部分,雖說是出公務,但你也有責任。”
蘭靜秋利索地答應下來,本來就是她的疏忽,就是全款扣了,她也沒意見。
這自行車在現在是個大物件,普通工人三四個月的工資才能買得起一輛,不是家家戶戶都有。
可鳳安城六個城區,兩個廠區,這自行車上哪兒找去?再說萬一人家把它拆成零件還怎麼找?所以蘭靜秋對找回自行車並不抱太大希望,找是肯定要找的,但得做好找不到的準備。
她信誓旦旦地要兌現自己對小朋友的承諾,結果熟食店裡沒雞腿,隻有豬頭肉。
蘭靜秋猶豫了一下,覺得沒準這玩意更討喜,隻好說來一塊錢的。一塊錢看著不小的一塊,一半是豬皮,往稱上一放,超了兩毛。
幸虧原主在學校過得省,補助一直攢著,畢業時還剩下七八塊錢,不至於一分錢沒有,於是為案子買塊肉還往裡搭了兩毛錢。
正要走時,碰見個家屬院的熟人招呼她:“老六,買肉呢?家裡來客了?”
蘭靜秋不記得這位大姨是哪位,含糊地應著就走了,等找到那小朋友家,他興奮地跳起來:“警察阿姨?你沒騙我!你給我買肉了!真是給我買的?”
“當然是給你的。”
蘭靜秋把肉給他,又問道:“你常去河邊玩嗎?有沒有碰見過流浪漢?”
小朋友搖搖頭:“你說盲流嗎?我沒在河邊見過,但在有野狗的那個胡同口碰見過一次,穿得破破爛爛的,像個要飯的,被一個男的領進去了。”
“男的?多大年紀?個子高嗎?”
這小朋友有了肉,眼裡有了光,腦子好像轉速都快了,“個子不高,特彆痩,比我爺爺年輕比我爸爸老。”
蘭靜秋推測了一下,大概就是老周那個年紀吧,又痩又矮也對得上。
原來是老周讓流浪漢住在隔壁的?
蘭靜秋越發覺得老周有問題,他是棉紡廠的夜班,要不要晚上去查探一番?
從小朋友家裡出來,已經是下班的點了,她先去棉紡廠裡踩了踩點,有這身衣服,進去特彆方便,正是下班的點,來來回回的人,工人們出車間已經檢查過了,所以門衛都不問。
蘭靜秋進去把整個廠區轉了一遍,知道了車間倉庫宿舍的位置,看好了臨街的廠房該怎麼翻進來,這才出來。
她決定半夜再便服來一趟,現在先回家吃飯睡覺養精蓄銳。結果到家推開門,就見一家子都坐在飯桌邊正準備吃飯,門一開,都看她。
蘭奶奶皺眉看著她空空的手:“肉呢?不是說燒包的去買豬頭肉了嗎?躲外邊自己吃了?”
這老太太!蘭靜秋好懸沒脫口說出‘吃你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