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所長驚訝道:“你們的意思是說平哥跟耿淑欣早就認識,是她勾結平哥把自己的孩子賣了,導致她丈夫去世,然後她才能嫁給平哥!”
老鎖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吐槽道:“這平哥長得也就不難看,身上也沒發現有什麼個人魅力,一個女人會為了這樣一個男人舍棄自己的孩子嗎?”
蘭靜秋道:“我隻是猜測,因為楊嬌說平哥已經乾了五年,耿淑欣丟孩子就是在這五年中,兩人到底怎麼認識的,她怎麼會嫁給人販子,還替人販子辯解,從正常人的角度來看太不可思議了,這裡邊絕對有問題。”
後勤的過來喊開飯了,曹所長看看表:“先吃飯,等吃完了飯,接著審,多盤問幾次總能露出馬腳。”
後勤的人是去外邊買的現成的,居然是火燒夾肉,不過一人隻能有一個夾肉的火燒,吃不飽的自己拿火燒從菜盤裡去夾涼拌菜。
就這大家都覺得算是改善夥食了,老陶說蘭靜秋手上有傷,要把自己的肉火燒給她,蘭靜秋哪吃得了,她吃了一個火燒喝點熱水就飽了。
吃完她就說:“我先去跟耿淑欣聊會兒,你們吃完了先找地方休息休息。”
洛生海本要跟她一起去,結果曹所長過來找她。
蘭靜秋去了曹所長辦公室,曹所長先關切地問了她手上的傷,“沒磕到碰到吧!小心點。”
然後又說:“從下車忙到現在,累壞了吧,我看你今天早點回家休息,咱們不急在這一時。”
蘭靜秋覺得自己回家也睡不好,還不如在單位:“沒事,我困了找地方趴會兒就行了,我想熬著耿淑欣,作為一個母親,天黑了就會惦記孩子,總有脆弱的時候。”
“熬著耿淑欣?你確定突破口在她這裡?”
“不確定,不過平哥屬於不見棺材不掉淚,見了棺材還要想想怎麼假死蒙混過關的主兒,我覺得以現有的線索,接著審他隻會讓他牙關越咬越緊。”
曹所長剛才抽空看了二七案的資料,現在恨不得把蘭靜秋供起來,自然相信她的判斷,“行,那咱們就先晾著他。有了線索或是找到了他的軟肋再去強攻。”
於是蘭靜秋又進了耿淑欣的審訊室,她也剛吃過飯,就是普通的火燒,正喝水呢。
見蘭靜秋進來,水也不喝了,繃起了臉,腳都小心地縮了起來。
蘭靜秋就笑道:“你怕什麼?當時不是很厲害嗎?還摟我腰,想讓你男人趕緊跑,看著挺英勇的,不過我得提醒你,下次可彆這麼做了,我當時拿槍指著平哥,你一摟我,我槍再走了火怎麼辦?你又得成寡婦!”
這個又字,讓耿淑欣皺眉,“他不叫平哥,他叫劉明春,他真的是好人!”
“因為他給你帶回來各種好東西,還給你錢,所以他對你來說就是好人對嗎?可這些東西跟錢都是贓物,是有代價的,你明明知道代價是什麼,還能安心享樂,甚至各種編造,包庇維護他,真的不怕報應吧,萬一有一天你的小寶也像大寶一樣被人拐賣,你上哪兒說理去?你丈夫,小寶的父親就是人販子!”
“你瞎說,我家小寶才不會有事,你們把他抱哪兒去了?他醒了看不見我會哭的!”耿淑欣焦躁地問著。
蘭靜秋卻不回答她,反而問道:“你家大寶是怎麼丟的?丟的時候你在做什麼?”
“大寶是他爸帶著去趕集丟了,說是就鬆了一下手,一轉身的功夫就不見了。”
“帶著兩歲的孩子去趕集,應該是抱在懷裡吧,集市上人那麼多,難不成讓孩子走著?”
“你這是什麼意思?難不成我們還故意把孩子丟了嗎?警察同誌,你沒孩子吧,走路剛穩當的孩子,不叫你抱啊,非得自己走。他爸就拉著他,結果碰見個熟人,說了兩句話,大寶就不耐煩了掙脫了他爸的手,他爸跟熟人道了個彆,再轉頭去找就不見了!”
蘭靜秋點點頭,又問她:“你為什麼不跟著去?當時你在乾什麼?”
“我在家給大寶做鞋啊,當時快入冬了,我正做棉鞋呢,都是那個短命鬼弄丟了我兒子。”耿淑欣咬牙罵著。
蘭靜秋道:“孩子丟了,你經常這麼罵你男人嗎?”
“我男人是明哥,那是我的死鬼前夫,他已經死了,而且是他自己受不了他爸媽才跳的河,他爸媽天天埋怨他不該把孩子帶出去,跟我沒關係,我是罵過他,可又不是我逼死他的。”
“他死了,你轉身就嫁了個人販子?”
“我當時根本不知道明哥是人……”耿淑欣似乎不想說人販子三個字,隻道:“明哥沒拐騙過孩子,而且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他是乾什麼的!那天我也想跟著跳河,是他勸住了我,又帶我去散心。”
蘭靜秋愣住:“你是說你去你前夫跳河的地方想自殺,然後碰到了明哥?”
耿淑欣點點頭:“對,幸虧碰上他了,不然我這條命早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