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達醫院以後, 我們第一時間前去拜訪了臥床休養的桐山夫人。
我和藥研、螢丸以及其他特務科同事約定,我們暫時兵分兩路,我繼續追查雪女一案背後的隱情,從中尋覓犯人的蛛絲馬跡;他們負責排查全國信息,找出更多“異能生命體失蹤事件”的受害人,以便讓異能回到原主身邊。
順便一提, 截至目前為止, 除了圓桌騎士和特斯拉的原主之外, 特務科查到的失蹤事件還有:
x月○日,某市一隻妖狐出門撩(犯)妹(罪), 然後再也沒有回來。
(我:這真是太好了!)
○月x日,某市一位宗三左文字被審神者大喊著“夠了沒人把你當籠中鳥不要再念了!”拖出門逛同人展, 因為人流太多走散, 然後再也沒有回來。
(我:太缺德了,這是讓宗三繼續當籠中鳥嗎??)
x月x日,某市一隻皮卡丘……
“艸, 竟然連皮卡丘都偷, 他還是人嗎?!話說他是怎麼偷走皮卡丘的, 在固有結界裡放滿了樹果嗎!!!”
翻看到這一行,我終於忍無可忍, 在前往醫院的汽車裡大喊出聲。
——什麼, 你問之前的送命題怎麼樣了?
因為我在危急關頭靈(湊)光(不)一(要)現(臉),機智地抱著傷腿倒地喊痛,我成功地回避了這個問題。
我並不認為岩窟王和恩奇都會要我的命, 但難保他們倆不會隨口告訴彆人——我三年來查案的直覺告訴我,如果我不選擇女人,我將會失去alter親親;如果我不選擇男人,我將有可能失去加州清光,或者更多。
既然左右都要失去,那我還不如選擇中間,乾脆什麼都彆說。
……媽呀,聽上去好像挺渣的。
……
……
“好的,非常感謝兩位的配合。……請節哀。”
在桐山夫人的病房中,我們沒有停留太久。因為除了淚水和憤怒以外,他們很難再向我們提供更多其他的情報。
桐山夫人虛弱地倒臥在病床上,胸膛微微起伏,一張美人臉蒼白得像是忘了著色。再加上她早已形銷骨立,脖頸和手臂上淡青色的血脈依稀可見,整個人宛如一盞晶瑩易碎的琉璃燈。
每當提起夏花,她就像中國文學裡的祥林嫂一樣,握著我的手放在自己手心,絮絮叨叨、翻來覆去隻念那一句話:
“你能找到他們嗎?能讓他們付出代價,還給夏花一個公道嗎?”
夏花的父親同樣悲痛萬分,他把能說的話都說儘了,便隻是垂著頭坐在一邊,任憑兩道渾濁的淚水衝刷他溝壑縱橫的麵龐。
“…………”
——聽說夏花的母親身體不好,連藥都舍不得吃,一家人省吃儉用才湊足了英才高中的學費。
——所以她一定要加倍努力,讓全家人過上好日子。
倏忽間,我回想起了宅男川崎委托迦爾納轉達的話語。
該怎麼說呢。
這對父母就好像柴薪一樣,我想。
他們甘願將自身投入爐火,彆無所求,隻盼望能夠稍許照亮女兒前行的道路,讓她展翅高飛,前往更加遙遠、更加幸福的所在。
但是,他們燃燒自我點亮的熹微火光也好,夢想中觸手可及的美好未來也好,都在那一年漫天紛飛的大雪中熄滅,化為一捧冰冷的殘灰。
他們什麼都沒有了。時至今日,他們什麼也不要,什麼也不求,隻想為唯一的女兒討要一個公道。
如果連這點微小的願望都無法滿足,那我簡直是個一事無成的廢物。
但同時我也明白,即使揭發了三條院修平和他那些狐朋狗友的作為,他們當年“身為未成年人”的事實也不會改變。
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棘手之處,就在於“他們所受的懲罰無法與罪行相當”。
這固然是考慮到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基於保護青少年、鼓勵他們回歸社會這一理念製定的法律,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條法律中無法反映受害者一方的心情。
“隻是因為未成年就能原諒嗎?!那我們呢,我們親人受到的傷害呢???誰又能賠給我們?!!!”
——如此痛哭質疑的家屬,迄今為止,我已見過不止一次。
我很為他們難過。
但我沒有辦法。
其實我剛一邁進病房就注意到,在桐山夫人手邊的床頭櫃上,擺放著一本邊角翻翹、被人反複摩挲,早已破舊不堪的《刑法》。
我可以想象,在過去無數個不眠之夜裡,桐山夫婦曾經無數次一條條地埋頭查閱,逐字細讀,希望從中找到自己渴望的“公道”。
然而,《刑法》不僅是為了“懲治惡人”,同樣也是為了“警示人不再作惡”的法律。所以在刑罰之外,法律始終會為人保留一絲悔改向善的餘地。
即使明知世上有屢教不改、怙惡不悛的犯罪者存在,這條宗旨也絕對不會動搖。
這就是法律的莊嚴之處。
與此同時,也是我們執法者無能為力的悲哀之處。
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法律。無論怎樣殫精竭慮地修繕彌補,始終都免不了會有漏網之魚。我們不能違背程序正義,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溜走。
“抱歉。”
最終我隻能抑製著情緒平淡開口,“我保證,我會讓他們在法律範圍內接受嚴厲的懲罰,不會讓他們逍遙法外。”
“我知道。”
桐山夫人像是囈語般喃喃說道,“你們隻能做到這一步。即使隻到這一步,我也謝謝你,還願意為夏花做這些事……”
“您能理解就好。”
“可是。”
她忽然話頭一轉,細若柔絲的嗓音中閃過一道鋒芒,“為什麼隻能做到這一步呢?因為他們年少、幼稚、不成熟,就要讓夏花來承擔這份幼稚的代價嗎?”
“這——”
“我知道,警官小姐。我和丈夫兢兢業業一輩子,都是遵紀守法的人。我教夏花與人為善,教她退一步海闊天空,從沒想過要與誰過不去……我也懂得給青少年保留改過機會的道理,可是,那些人真的有可能改過嗎?就算讓他們平安長大,大概也隻會成為殘忍無情、損人利己的大人吧?”
“……”
我無言以對。
從三條院修平、淺井美彌這些霸淩者的態度來看,他們不僅絲毫沒有反省,而且至今都沒有把夏花的死放在心上。
除了對雪女複仇的忌憚和恐懼之外,對他們來說,一個無冤無仇的同班同學因為自己而死,就像是“門口大樹上死了一隻蟬”一樣無關痛癢的小事,反而樂得清淨。
最令人齒冷的是,他們恐怕至今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不就是欺負嗎?
——不就是拿她開一下玩笑嗎?
——未成年人年少輕狂,在學習壓力與青春期敏感心態的作用之下,行為上多少有些乖張出格,真的有必要代入成人世界的法則,上綱上線嗎?
每次談論到校園欺淩問題,諸如此類的觀點總是甚囂塵上。
關於這一點,我隻有一句話用來回應:
——都在放什麼五彩斑斕的屁,一個個炸得跟煙花似的,還tm挺好看。
但我不能在受害者家屬麵前這麼說,隻能再次低頭勸慰他們:
“我們一定儘力。請節哀。”
我無法回答桐山夫人的疑問。在大多數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受害者家屬的憤怒與疑問,或許永遠也得不到回答。
就在我們離開之前,桐山先生雙手遞給我一張照片,顫聲說這是他們“最後的證據”。
那赫然正是傳說中“大家邀請夏花父母一同拍攝”、實際上卻無一人願意保留的畢業照。桐山夏花猶如一點汙漬,一塊醜陋的疤痕,除了與她相依為命的父母之外,沒有人還想和她站在同一個相框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