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關於筒子樓的連續死亡案件,沈尋早在與白背心大爺的交談中就有所猜測。
而接下來對死者的“采訪”,也隻是在獲取更多信息,借死者之口幫助自己排除錯誤選項罷了。
沈尋仿佛有一種天生的能力——不知從哪一天開始,沈尋下意識就知道,自己該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說什麼話、看什麼東西、注意到某個要素、發覺某個破綻;而與此同時,他也知道自己不該做什麼事,不要思考某些問題,不要看某樣東西,不要露出某種表情……
這是屬於並僅屬於沈尋的天賦,是比“趨利避害”這樣的理性分析更為直接敏銳的特性。
雖然直到這一刻,還沒有任何人發現沈尋這樣的特性與天賦,甚至連沈尋自己都不知道。
但他卻一直都懂得如何使用。
也因此,當沈尋聽到這場大型惡行案件後,他第一時間就將目光聚焦在溫家母女身上——理所當然,毫不猶豫,就像一加一等於二一樣簡單直白。
可對秦飛來說卻並非如此。
——溫家母女?
——十四條人命?
這是怎麼回事?!
秦飛露出震驚神色,簡直無法置信。
當初,在調到04號封印所後,秦飛強壓著不耐煩,將自己轄區內的所有疑難卷宗和重要卷宗全都翻閱了一遍,而對於筒子樓裡的十二人死亡案,秦飛更是翻了不下十遍。
但他從沒在案卷裡見過什麼“溫家母女”。
秦飛非常確定——在封印所內那份記錄詳儘的卷宗內,一筆都沒有提及過所謂的溫家母女!
這是怎麼回事?
這代表著什麼?!
這一刻,秦飛心中隱約生出了不祥預兆。
沈尋見到秦飛表情,也有些驚訝:“原來秦先生不知道這件事?”
沈尋耐心將筒子樓與溫家母女的過節說了一遍,包括那場聲勢浩大的鬨鬼事件,以及後續307室一家人毆打溫家女兒致死,還有溫家母親上訴未果、重病不治的事。
說完,沈尋笑了笑,溫吞道:“我還以為秦先生會對這件事比我更清楚,畢竟我對這些事隻是道聽途說,而秦先生卻是在居委會工作。”
秦飛勉強扯出一個笑。
居委會?是啊,他本該是對這件事更清楚的人,因為他是“居委會”的負責人,他應該了解所有的重要事件。
但他竟真的一點都沒聽過……
秦飛壓下心中的驚駭,問明了當時溫家母女案件發生的時間後,便回身在檔案室裡翻找起來。
他輕車熟路地走在這個屬於警察局的檔案室內,很快翻出了當年溫家女兒的卷宗。
“你看這個。”秦飛將卷宗遞給沈尋,“這是不是你說的那個案子?”
沈尋有些猶豫:“我也能看?”
秦飛神色嚴肅地點頭。
秦飛是一個有著亂糟糟頭發,神色懶怠又帶著痞氣的男人。他雖然長相好看,待人也算親切,但沈尋與他每次相見時,總是覺得這個人給旁人以難言的距離感,甚至感到這位秦先生好像在禮貌又無聲地拒絕所有人的靠近。
可偏偏這會兒,當他真正嚴肅起來,露出一張嚇人的冷臉時,沈尋卻反而感到這人親切了幾分。
——看來是個隻適合辦公不適合居家的男人。
沈尋心裡暗自感慨,沒再多想,爽快接過秦飛遞來的卷宗,將這卷宗從前到後迅速翻閱一遍,看到了那個本該隻存在於他人對白中的“溫家女兒”,溫筠。
溫筠,XXX9年的八月份,死於柳洞區煙草廠老宿舍樓409室。
她死亡時是十六周歲,死因是被人用木棍多次重擊頭部後死亡,屍體上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淤傷與挫傷,可見生前曾遭受了嚴重毆打,死亡時並不輕鬆。
與此同時,溫筠的身上還有好幾處舊傷,一處是手臂上留下的挫傷和抓傷,時間較近,大概發生在死亡前4時左右;另一處則是腳踝處嚴重的韌帶損傷,時間較遠,大概在死亡前兩三個月。
經現場勘察後,查明此次案件並無其它因素乾擾,乃是同宿舍樓下307室金姓一家人愚昧導致的衝動犯案。
原本此次案件隻是暴力毆打,但在15周歲的金姓少年金康加入後,案件迅速升級,演變為命案。經檢查,毆打溫筠致死的多處頭部傷勢,均來自金康所持的木棍。
案發三小時後,警方將五名參與毆打的嫌疑人刑拘,其中包括金康,金康父母及金康祖父母。後續審訊中,金康對自己毆打他人致死的事供認不諱。
因犯人未滿十八周歲,並非刻意殺人,且認罪態度良好,所以法院判其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十五年,緩刑三年。
金康父母,惡意毆打他人,且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處以四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金康祖父母,因其年邁且情節輕微,處以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一條本該鮮活的生命,就此結束,與她生前死後的照片一同塵封在冰冷的盒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