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我有哪一點說錯了嗎?”達米安生氣地反問,“還是你討厭基佬這個稱呼?”
“我敢肯定這不是蝙蝠俠的原話。”傑森瞪著他。
“我對‘基佬’這個稱呼沒什麼感覺,畢竟我剛發現這個事實沒多久,沒想到蝙蝠俠居然比我先看出我的性向,”貝果夏聳肩感歎,“天呐,他一定在這方麵超級有經驗。”
達米安漲紅臉,反駁道:“蝙蝠俠才沒有經驗!”
貝果夏繼續說:“主要是敲鍵盤是個籠統的概念,程序員也喜歡敲鍵盤,但我是個作家,不說清楚很容易混淆。”
“是嗎?”達米安輕蔑地說,“我八歲時就已經看過世界上所有知名的書籍,怎麼沒讀過你的大作?”
聽著達米安的語氣,康納緊緊地握住拳頭。
眼看下一秒,兩個人就要懟起來。
貝果夏驚呼:“八歲?真的?”
“當然,”達米安被他的語氣刺激到,抱起雙臂,傲慢地展示他的成就,“我八歲會開車,九歲擁有經濟學博士水平,十一歲之前掌握七國語言,發表五篇博士論文,我辦過畫展,國際象棋水準達到世界頂級。”
貝果夏連連點頭,無比懷念地回憶起他寫的第一本書:
《豪門無情之王子的冷酷複仇》。
裡麵的主角是十歲的殺手。
老慘的一孩子,頭發天生是赤橙黃綠青藍紫,從小被惡毒的姐姐陷害,被父親趕出家門。
離開那個所謂的家後,更是以三歲的年齡加入殺手組織,七歲那年建立令人聞風喪膽的“血煞會”。
“你看我的眼神真惡心。”達米安瞪著他。
貝果夏控製不住笑意:“不好意思,我隻是想起一個比你多兩個博士學位的孩子。”
“不可能,沒有人在這個年齡比我更強。”達米安質問道,“他是誰?”
“夜冥·血梟·凡多姆海威恩。”貝果夏誠懇地回答。
達米安板起臉,下定決心要超過這個人:“他乾過什麼?”
“這說來可話長了。”貝果夏說。
不是故弄玄虛,隻是他一時想不起來當時具體的故事情節。
“哼,等我有時間,再慢慢聽吧。”達米安沒好氣地說。
貝果夏決定結合夜冥的故事,自己的回憶和窗外的天氣,給達米安取個外號。
傲天,霸天,日天。
有了。
就叫他“達雨尋”好了。
他們一致同意達米安是個很難取悅的小鬼。
卡爾問:“挺冷的吧,你要來一杯熱巧克力嗎?”
達米安:“你當我是誰?小孩子嗎?”
康納問:“你吃過飯了嗎?”
達米安:“彆以為我進門是為了和你們分享這堆垃圾。”
傑森不客氣地問:“你什麼時候走呢?”
達米安:“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跟你沒關係。”
貝果夏:“我們沒有彆的意思,就是想問問,你打算什麼時候去工地?”
達米安:“我為什麼要去工地?”
當然是因為你太會抬杠啊,雨尋。貝果夏想。
但是“夜冥”的濾鏡實在太深了。
導致貝果夏總覺得,下一秒會有個綽號叫“鬼王”的武林至尊闖進來提親。
“當他還是顆受-精-卵的時候,我就愛上他了。”想象中的鬼王霸氣地說,“我願意等他長大。”
“噗——”貝果夏抖著肩膀低下頭。
造孽啊。
沙發後麵傳來窸窸窣窣的動靜。
“什麼聲音?”達米安靈敏地抽出僅剩的那把刀。
貝果夏雙手捂嘴,憋笑憋到抽風,根本顧不上搭腔。
康納不耐煩地代替回答:“是我們養的寵物。”
“哦,”達米安的臉部表情居然緩和一些,“我也養了小動物。你們養了什麼?”
斷手遛達著出現了,達米安躥起來,跳到沙發上,將長刀橫在麵前。
“這是我們的寵物?”康納有些得意地問,“這回你沒有吧?”
“我才不會養這種不正常的東西,變態!”
斷手在地毯上縮起手指。
“嘿,”傑森對他說,“你傷害了它的感情。”
“胡說,它連大腦都沒有,哪裡會產生感情?”達米安反駁。
“沒有大腦,它也什麼都能做,什麼都懂,你怎麼能說它沒有感情?”
這個理由似乎說服了達米安。
他跳下沙發,蹲下來,狐疑地打量著地毯上的手。
五分鐘後,他和斷手玩在一起,甚至容忍它展示各種指甲油和手套。
但他依然拒絕對其他人擺出好臉色。
後來,迪克關切地發短信問提姆:
上次達米安去找傑森,他們之間沒發生什麼不愉快吧?
提姆回複:沒有,他們隻用了一隻手就討好了那個惡魔崽子。
而達米安則向蝙蝠俠發問:“你在那裡有沒有看見一隻斷手?”
蝙蝠俠回憶起那糟心的一幕:“看見了。”
“我也想養一隻。”
“……不行。”
“我認為世界上肯定還有另一隻,和它成對。”
“不行。”
“他們說,如果我願意,可以邀請它到家裡玩。”
“阿福不會同意的。”
“他同意了。”
“……”
萬萬沒想到,斷手是他們中第一個被邀請到蝙蝠洞做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