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狂士楚歌(1 / 2)

即便是麵對俸祿不足二百石的微末縣官,荀彧亦不曾有任何輕慢之色,語氣平和而雅淳:

“今日之來意,方才已如數告知二位。二位公務繁忙,彧不便多擾,先走一步。”

說完,斂衽欲起。

縣令連忙站起身,與縣尉一同避退行禮:

“恭送令君(侍中)。”

在低頭行禮的時候,縣尉突然想到了什麼,對還未離開的荀彧道:

“厚顏請侍中留步。今日有一事,不知如何衡定,懇請侍中支招……”

荀彧依言停下:“願聞其詳。”

縣尉便將禰衡的事完整地說了一遍。

儘管禰衡在登記案牘之前另說了一件重要的事,有足夠的分量讓縣尉“秉公執法”。可縣尉自知官職低微,頂上不管哪個官員跺一跺腳,他都心驚膽戰,又怎麼敢冒著得罪曹操的風險徹查此案。

之前為了打發“瘟神”,他答應得飛快,此時想來卻有些許後悔,不得不鼓起勇氣,向荀彧打聽風聲。

荀彧聽完縣尉的話,眉峰逐漸聚攏,如同一副因為滴了水而洇開的山水墨畫:“竟有此事?”

縣尉本就有幾分忐忑的心思,見荀彧皺眉,立馬想岔了,以為荀彧對他接下禰衡報案的行為存有不滿。

仔細一想,禰衡以前也對荀彧噴過“毒液”。荀彧出身名族,年少有為,卻被禰衡說成“隻有一張臉好看”,這樣的貶損,對於重視名望的名臣士子而言無異於對麵吐沫,換個脾氣差的,都能當場一劍把禰衡戳死。

縣尉怕自己無意中因為禰衡的事得罪荀彧,立即撇清乾係:“禰生言語無狀,遲早有這麼一遭。隻是下官負責城中治安,若不理會禰生的申訴,恐怕說不過去……”

荀彧何等通透,隻一眼便知自己方才的表現讓縣尉誤會了。

他沒有急著替自己解釋,隻鄭重肅容道:

“據法不阿,更不移於情。法者,不因人而異,不因時而改。無論禰處士是怎樣的人,是否被他人所喜——平白遭此災禍,蒙受不公之事,便是不該。縣尉能一視同仁,為他申冤做主,正是公義之舉。”

縣尉羞愧得紅了臉,明白自己錯估了君子的胸襟,一拜再拜,囁嚅道:“得侍中此言,下官羞愧難當。覥著老臉再問一句,昨日禰生擊鼓辱罵司空……”

荀彧製止縣尉的歉禮,撫慰道:“二事不可混為一談。不管司空對禰處士有何看法,對於此事,皆不過‘秉公執法’四個字罷了。縣尉隻需謹記職責,恪公守紀,絕不會得司空怪罪。”

鄭平不知道府衙的後堂正有一個“自己”得罪過的大佬在幫“自己”說話。他走出府衙後,沒有叫車,而是打著“摸索地圖”的心思,散步似的往東城走。

剛才在府衙的小小發作,不過是他計劃中的一環,本就沒指望能一口氣說服那位膽小怕事的縣尉,讓他為自己儘心竭力。

但他把握著分寸,放餌給縣尉咬。最後那句不輕不重的揶揄,既不會讓縣尉真的惱羞成怒,又給他安了心。

至於縣尉之後會不會請示曹操,這就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鄭平找到賣吃食的市,買了點填肚子的主食充當午餐,思緒飛轉,想到了原主的姓名。

原主姓禰,名衡,字正平……這個字倒是與他的姓名發音相近。

引起鄭平關注的倒不是這個與他有緣的“字”,而是原主的姓。

禰。

根據他的知識儲備庫,他可以肯定:從古至今,除了禰衡以外,似乎沒見過第二個姓“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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