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欺人太甚(2 / 2)

方先生不想離婚 綠蠟 7327 字 7個月前

這一次,又下去了一半。

方洲開始覺得這是一個圈套,全家人聯合起來要灌醉他。然是他自己主動提及喝酒,也就不好塌台,橫了心跟進。

母親假意道,“彆喝太急,多吃幾口菜啊。方洲是個文化人,喝酒也講究的。你爸就不一樣了,粗人一個,喝就要喝死。來來來,吃點兒,慢慢喝——”

一個勸,一個灌,一個倒,全套流程沒停的時候。

所謂酒桌上的氣勢,能喝且將彆人喝趴下便是成功。雖然不可取,也從未對方洲實行過。可今日這一遭,賀雲舒說了‘離婚’兩個字,賀家的父母心頭就不舒服了,必要找點麵子回來。

方洲實在有些挺不住,隻看著賀雲舒倒酒的手。

賀雲舒偏頭不看他,賀父卻道,“這個結婚啊,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就要好商好量。有什麼事,互相說一聲,搭把手,幫個忙,再難的事就過去了。我跟她媽吵吵鬨鬨幾十年,從窮</得沒飯吃到現在,也就是和氣兩個字——”

還是一半教訓,一半則要勸和的意思。

方洲就有點想笑,伸手拉了賀雲舒的手,道,“爸說得對。”

親爹拆台,令人不快。賀雲舒給母親使了個眼色,叫她勸住。母親做慣了場麵人,曉得兩人可能沒到離婚的程度,但必定有什麼不愉快。事情沒解決,親爹亂勸反而不美。她就起身,強行說父親醉了。

父親不服氣,拍著胸口說自己一斤的酒量,腦子清醒得很,沒醉。

母親說,“你必須醉,跟我上樓睡覺去,醒酒!”

人走,滿桌狼藉。

方洲放下酒碗,瞥著賀雲舒道,“看樣子,方賀兩家還能做很久的親戚。”

“你可能對我家不太了解。”賀雲舒道,“在我家,爹媽是做不了兒女的主。嫁是我要嫁,就嫁了;離是我要離,也一定能離。”

“不可能。”方洲衝口而出。

賀雲舒懶得和他廢話,道,“你眼睛都迷了,也清醒不了太久。我先送你回去——”

“我去你房間休息休息——”方洲起身,手撐著桌子保持平衡,“再回去。”

“沒有。”她道,“很久沒回家住了,房間沒收拾,住不了人。”

方洲盯著她看兩眼,笑一下,搖晃著去衛生間。

賀雲舒有點擔心,緊跟著去,道,“叫你回去就回去,彆留這鬨騰。”

“鬨騰?誰鬨騰呢?你不是跟爸媽說了離婚嗎?他們不是都支持你嗎?不是你不怕鬨騰?怎麼成了我?”方洲握住衛生間門把手,奚落道,“還真當離婚是你一個人的事?”

賀雲舒惱恨地看著他。

他伸手拍拍她臉,轉身去掀馬桶蓋。

她知他要催吐,就想走,不料他卻道,“去給我弄點熱水來喝,我現在燒心難受。”

賀雲舒在衛生間門口站了一會兒,立刻聽見一陣嘔吐聲。她有點氣,卻又不得不去廚房準備熱水。端著水杯出去的時候,母親從樓上下來。她指指衛生間,小聲問,“醉了。”

她點點頭,問,“爸還好吧?”

“他沒事,躺床上休息呢。不過,他讓我轉告你,這次你說離婚他就當是氣話,以後彆隨便亂說,要慎重。”母親試探道,“這隻是你自己想的,還沒跟方洲說過吧?”

賀雲舒不吭聲。

母親倒抽一口氣,“你真說了?”

她正要回答,衛生間的門響起來。方洲在喊,“雲舒,水。”

母親隻得道,“你趕緊給他送水,我也給你爸整點熱水和水果上去——”

賀雲舒開衛生間門,滿室酒氣,方洲已經在水台邊漱口洗臉。他側頭看她,下巴上滴著水珠,略有點抱怨,“這酒勁也太大了。”

她將杯子擱水台上,他伸手拿了,一飲而儘。

“清醒了吧?”她問。

方洲扯了些紙巾,將頭臉擦乾,“還行,不是很迷糊。”

“那就走吧。”

方洲將紙巾丟旁邊的垃圾桶,順勢將大半個身體搭在她的半身,壓得她幾乎不能直腰。她想掙,掙不脫。他卻湊到她耳邊道,“雲舒,你的意思我懂。壽宴的事,算我錯,是我不對,原諒我這一次好不好?”

居然,就認錯了?

賀雲舒憤怒地看著他,他略有點不自在,道,“我已經道歉了。”

她冷笑,“會道歉確實是一項了不得的本事。我隻是好奇,襯衫甩給你,你既然查到是哪一天,什麼時候做什麼事穿的衣裳,自然就該查到給你留下罪證的女人是誰。結果你寧願交待行程,寧願甩錢給老婆息事寧人,也寧願醉酒討好老丈人和丈母娘,更寧願對老婆說從來沒說過的對不起,就是不願意說那女人是誰,未免欺人太甚。”

“她是誰?”

“不記得了。”

這答案一出,方洲本能就覺得糟糕。

不知道

是被動詞,主動權在它方,口紅印有意外的可能性,他可推卸完全責任;不記得是主動詞,主動權在己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且,不記得大多數情況下是托詞,是逼不得已的借口,無法令人信服。

酒精真不是個好玩意,讓他腦子遲鈍了,居然說錯了話。

果然,賀雲舒的臉立刻黑了,往日水潤的眼裡更是起了熊熊大火,“這麼處心積慮的隱藏,是個熟人吧?”

她衝他一聲冷笑,瘮得人骨頭發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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