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倆沒有肢體上的碰觸, 隻是站的很近,近到讓阿瑟看著很不順眼。加百列個頭不高,也就比維塔麗高一個頭不到, 微微低頭看著她;而妹妹這個小笨蛋呢,一副乖巧的模樣,真不知道是怎麼了!
他氣呼呼的,覺得妹妹真是笨!這個少爺也是很奇怪呢,明明之前寫信也沒說什麼,怎麼忽然跑過來讓她彆太早結婚?幾個意思啊?!
維塔麗不給他看奧蘭的來信, 隻讀了幾封信裡的一些片段給他聽,他本來想偷偷翻她的信, 但又知道被她發現了他偷翻她東西,肯定要狠狠罵他,隻好忍了。
唉!唉!唉!
*
維塔麗也覺得有點奇怪, 之前他可是什麼也沒說呢, 怎麼會忽然說到“結婚”?其實就是想讓她等他?不是, 是他要等她長大?
“你在倫敦沒有認識什麼貴族家的小姐嗎?”她好奇的問。
“是有一些,不過,沒人比你可愛。”
“這麼說, 你拿我跟彆的女孩對比過?”
加百列點點頭。
阿瑟差點要大笑:笨蛋!維塔麗最不喜歡被拿去跟彆人相比。
果然,她立即瞪他, “說什麼呢?難道我不是全世界最最最可愛的那個?你居然還要拿我跟彆人相比?”
他很有點不好意思, “我說錯了。你最可愛了, 全世界唯一可愛。”
她不客氣的翻個白眼, 轉身往回走,“你就要去牛津了,沒準你會認識其他女孩。”
他連忙跟上她,“我是會認識其他女孩,但——但她們不會是你。”他換了英語,“我、我喜歡你。”
阿瑟怒瞪他:他是不會英語,但這句話太簡單了,簡單到不可能聽不懂。
“是因為我長得漂亮嗎?”
“你是挺漂亮的。”
“我還很聰明呢!”她得意洋洋的扭頭看他一眼。
“我也覺得你很聰明。”
“你每周都要給我寫信。”
“好,每周都寫。”
“你會邀請我和——我母親、我哥哥去英國嗎?”她琢磨著這似乎應該是需要的?
“我會的。你看什麼時候比較合適?明年夏天可以嗎?”
維塔麗也不太清楚要走個什麼流程。阿瑟根本不懂這種事情,福樓拜沒結過婚,可能也不太懂?她倒是可以寫信問問康曼維爾夫人,想來她應該知道要怎麼做的。
“我得問問人。”她說:“而且——倫敦夏天是不是也很冷?我是說,得穿毛衣嗎?你在倫敦過的習慣嗎?我還沒問過你,你家……是不是以後都不會回法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家的地產和彆墅都沒了,父親討厭現在的巴黎;母親不喜歡巴黎,也不喜歡法國的其他城市,她喜歡倫敦。噢,我們聖誕節的時候會去馬德拉島過上一個月,你肯定會喜歡馬德拉島。”
“你以後會回來嗎?”
“我說不好,也許一年會回來幾個月,夏天的時候,我就會回來。你想去倫敦住一陣子嗎?住幾個月試試看?沒準你會喜歡倫敦。”
“不要,倫敦肯定比巴黎冷多了。我不喜歡太冷的地方。”
兩個人孩子氣的說著兩座城市有什麼好的和不好的,兩個國家有什麼不同之處。阿瑟在一旁聽著可嫌棄了!妹妹還是個孩子,奧蘭家的少爺也隻是個孩子,對了,他好像還沒到17歲?他懂——懂什麼是“愛情”嗎?
他又想到自己,他也並不懂什麼是“愛情”。福蘭和他那位女資助人之間的關係,算是“愛情”嗎?福樓拜先生和喬治·桑女士呢?聽說屠格涅夫幾十年如一日的愛著音樂家寶琳·維奧多,可他們甚至連情人都不是,那也是“愛情”——無關肉-體的愛也是愛情嗎?
那麼,他和魏爾倫算是“愛情”嗎?他始終無法界定。愛情真是奇怪的事物,它能讓人瘋狂。
啊,魏爾倫!這個卑劣無恥的禿頭!
他強迫自己不再去想那個遠在倫敦的家夥,而把注意力放在已經走遠了的維塔麗身上。他得看好妹妹,彆被什麼貴族少爺騙了,就像那個可憐的愛瑪一樣。
*
維塔麗現在是個很會花錢的姑娘了。
該花的錢,她從來不小氣。在巴黎這樣的大城市、知名的歐洲時尚之都混,“人要衣裝”是頭等大事,阿瑟之所以沒有被帕爾納斯派詩人圈子真正接受,除了他當時一腦門的搞什麼“通靈者”理論,表現的像是百分百鄉村頑童,還要算上他當時很不怎麼樣的穿著——假如你穿得像個乞丐、行為像個頑童,沒人真把你當做平等的“男人”來看。
她頗是花了一點時間解釋給阿瑟聽。特立獨行不是錯,但有時候還是必須忍受一下,跟他人至少在外表裝扮上求同。她說到就是巴爾紮克、雨果這樣的大佬,出個門散個步都還要穿戴整齊呢,你的真性情可不是誰都能見到的,不是關係很好的親朋,你都不會用真麵目見他們。
阿瑟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
在巴黎住了一年多,倆兄妹都已經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首先最顯著的是口音變化,兄妹倆都算是小有語言天賦,不到三個月就實際掌握了巴黎口音;又花了幾個月時間跟福蘭學習本地土著的用語,時至今日,已經很難聽出他們是外省人;
再從外表裝扮上向巴黎的中等階層靠攏,參加文藝沙龍之類的場合,不認識的人們都以為他們是巴黎本地人,家境普通,但也衣食無憂,算是普通居民。
這很符合他們本身的階層地位,所以阿瑟也一直都覺得挺自然的,沒有什麼抗拒心理。
但現在——阿瑟忽然醒悟到,為什麼他總覺得奧蘭有點不對勁了。
*
“你該知道,他跟我們不是一類人,對吧?”
“你說的誰?”
明知故問!“還能有誰?”
“加百列嗎?你說的沒錯,他確實跟我們不一樣。”
“你才15歲,你還是個孩子。”
“他的意思大概是怕母親太早就讓我結婚。母親結婚很晚,她不想我也得等到27、8歲才能結婚。”
阿瑟吃驚,“母親跟你說過這事?”
“說過,去年聖誕節回家的時候說的。她說我……她知道加百列一直給我寫信,她不喜歡他,是因為他家是貴族。你也認為他是貴族,所以他不合適,對嗎?”
“對。要是歐內斯特,或是福蘭,那倒沒什麼,他們跟我們都是同類——我討厭這麼說,討厭這種‘階級論’,但事實是,要是你和他家庭出身懸殊太大,將來可能不是很好。他喜歡你,沒錯,我能看的出來,可他的父母呢?他不可能脫離他的家庭,如果他的父母不能接受你,你該怎麼辦?”
維塔麗覺得這簡直不是個事,“那沒什麼關係,要是他無法反抗父母,我就跟他分手。”多簡單的事兒!
阿瑟驚異的看著她,嚷嚷著:“我還以為你會跟他私奔呢!”
維塔麗一臉的“你在瞎說個啥”,“為什麼要私奔?他要是足夠聰明的話,當然可以順利說服父母。再說,現在我還小呢,沒準以後我會認識更好的男孩,到時候我也會跟他分手的。”
阿瑟一下子笑了,“那很好。我擔心你會像包法利夫人那樣,被人騙了,最後悔恨不已,隻能自殺。”
“自殺是因為失去希望,我會活的很好的,誰都沒法傷害我。”
“那就好。我怕你一旦愛上、愛上那個臭小子,就昏了頭,跟他偷偷跑了。”
“你彆想太多了,我現在隻是喜歡他,因為他長得很可愛。我還沒有真的愛上他。”
“對,就這樣很好。”他趕緊稱讚她,“彆太快愛上他,那樣他是不會珍惜你的。”
*
維塔麗說過不會早早結婚之後,加百列就認為這次來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了。
他懂得男人討好女人的所有小手段,剛見她就帶她去買新裙子,討好她,讚美她,哄得她整天都很開心。像他已經知道的那樣,維塔麗是個很單純的女孩,隻要順著她,說她喜歡聽的好聽話,她就會開心的微笑。
她是他少年時代遇到的最特彆的女孩,一個能跟男孩打架的女孩,還是個漂亮女孩,這些就足夠了。說真的,他是認識不少漂亮女孩,但能讓他印象深刻的可沒幾個。他得先讓她意識到她是他的,這應該不難。
早上,他才跟她說過“我喜歡你”,中午吃飯就非常主動自覺的坐到她身邊了。
福樓拜一副了然的神情,似乎很是喜聞樂見。
阿瑟·蘭波一臉不情願,但也沒讓他倆分開坐。
他朝她傾斜身體,小聲問她待會兒要睡午覺嗎。
“或者我們可以出去散步,”他聲音壓低,“我都沒法跟你單獨在一起,你假裝睡著,然後從陽台出來,我在陽台下麵接你。”
“我住在三樓。”
“要不,你偷偷從房門溜出來?”
她想了想,點點頭,“你是怕阿瑟嗎?”
“有一點。”
“彆怕,他不會揍你的。”
加百列的手在桌子下麵忽然握住她左手,她嚇了一跳,馬上轉臉看他。
他立即放開她的手,但過了幾秒鐘,又握住她的手。
少女小小的手,手掌心肉嘟嘟的,不過手背有點瘦,細嫩的肌膚,用大拇指的指肚在她手背上輕輕揉呀揉,好舒服,簡直不想放開。
他有點兒——說不好是什麼感受,就覺得心跳得有點兒快了,比平時要快一點,又有點怪怪的酸澀湧上心頭。
他是8月的生日,就要年滿17周歲,還要整整一年他才成年,到時候,維塔麗16歲。
確實很年輕。
他對自己的將來還沒有什麼確切的打算,隻知道要趕緊回法國一趟,在她還什麼都不懂的時候就讓她記住他、想著他,而不是僅僅隻把他當成一個遠方的信件來往的朋友。他還年輕,但不妨礙他萌發出想將她占為己有的念頭。
父親說,男人想要什麼東西,一定要去努力奪取,這個範圍幾乎包括人生的全部:金錢、權利、女人。他可不想慢慢等她長大,結果她卻喜歡上了彆人。
*
偷偷從房間裡溜出來還真有點——刺激!
她隻穿了襪子,手裡拎著淺口皮鞋,小心的從阿瑟的房門前走過,很擔心哥哥會突然開門攔住她。福樓拜年紀大了,中午需要午睡,她也已經養成午睡的習慣;阿瑟不愛睡午覺,要是不在房間裡寫稿件,就是在藏書室看書。
一個女仆眼神奇怪的看著她小心翼翼的走下樓梯,她對女仆做了個手勢,示意女仆不要說話。
走過藏書室。
走過一樓的走廊,來到主屋的後門。
加百列正等在後門外麵,沒戴帽子,穿著一件深藍紫色天鵝絨中長外套.
他膚色很白,深藍紫色更襯得他膚色白皙。
湊近了看,他臉頰上有一些調皮的雀斑。
她衝著他直笑。
他也笑,“維塔麗。”他聲音很好聽,大概正在變聲期的末期,聲音其實跟幾年前沒什麼分彆,稚嫩的少年聲音,光是聽聲音就會覺得這是一個青蔥小樹一般的陽光少年。
“你要帶我去哪兒?”她輕輕的問。
他很自然的伸手拿過她手裡的皮鞋,蹲下來,給她穿上鞋,“你跟著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