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凝下葬時是百花時節,李澈死時是冬日,這裡的時節卻差不多深秋了。
李凝一直都很乖,哪怕頭發被拆了個乾淨,身上的首飾被全扔到了河裡,但李澈要她把鳳服脫下的時候,她有些磨蹭。
鳳服是她見過的最好看的衣服了,比龍袍漂亮得多,繡紋從上到下精美非凡,可是哪怕她又哭又鬨,天子也不肯讓皇後把鳳服借給她穿幾日,好不容易能穿在身上,她不大舍得脫。
李澈哄道:“要是穿著這個出去,外麵的人會砍了我們的頭,乖一點,皇後的衣服也就隻是一件衣服而已。”
李凝也隻是有那麼一點舍不得,聽了李澈的話,她還是背過身去把外袍脫下,又解了幾件繡紋奢華的內衫,脫到最後兩件的時候,李凝從一件內衫的袖袋裡摸出了個四四方方的小東西。
是塊白玉鳳印,底下四方印文,刻的什麼她不認得。
李澈拿了過去,看了半晌,也給扔進了河裡。
李凝問他,“那是什麼東西?是陛下給我的?”
李澈說道:“要人命的東西。”
李凝就不再問了,乖乖地把衣裳一起遞給了李澈,李澈原本想生火把衣裳燒了,但沒有火折子,最後隻能在河邊挖了一個坑,把衣裳全都埋了下去。
一同埋掉的還有過往。
李澈當真不想再去趟元京城裡的渾水了,何況已經下葬的人回來,就算天子再如何寵愛李凝,也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
變賣掉剩下的首飾,足夠他和妹妹找個沒人認識他們的地方安安穩穩過上一輩子了。
李澈打算得特彆好,奈何天公不作美。
他帶著李凝沿著河岸走了一天,愣是沒見著人煙。
李凝確實挨過幾年苦日子,但她的苦是對應進宮後的奢華日子來比的,她從小就長得好看,街頭巷尾的小郎君總喜歡追著她送吃送喝,雖然進宮之前沒真正吃過什麼好東西,但真要說起來,她到底沒餓過肚子,更彆提還是餓著肚子走一天的路。
李澈也沒好到哪裡去。
他從小身體就比同齡人要弱一些,後來做了琴師,最苦不過手指頭彈出血,十六七歲的少年郎正是長身體的時候,他隻過了一年王侯日子,之後纏綿病榻,如今醒過來,身體卻也沒比生病之前好多少。
臨入夜的時候,李凝有些不想走了,不光是腿軟,頭還暈,她記得天子秋獵的時候,不一會兒就能打來成堆的獵物,還徒手捉兔子給她玩,那時候她玩了一會兒兔子隨手放了,現在卻很想把兔子要回來。
李澈氣喘了一會兒,拍了拍自己瘦削的肩膀,對李凝說道:“我再背著你走一會兒吧,一定要趕在我們還有力氣的時候走出去,不然會餓死在這裡的。”
李凝搖搖頭,假如說這話的是天子,她二話不說就上去了,但李澈……白天他隻背了她兩刻鐘不到,就搖搖晃晃得像要倒地了,她實在不敢再讓他背。
說話間有隻野兔飛躍而過,李凝和李澈均被那隻兔子吸引了視線。
然後一起撲了個空。
李凝趴在地上,極為失望地歎了一口氣,她現在一點都不覺得天子可怕了,至少他會捉兔子,不會像李澈一樣把她餓死。
下一刻,一根箭矢穿兔腹而過。
不遠處的樹林裡傳來腳步聲,李澈從地上起身,有些警惕地朝著來人看去。
來人是個長相普通的灰衣青年,身後背著箭筒,手上一把短弓,很明顯兔子是他射下的。
李凝背對著樹林,且眼裡全是兔子,一把握住箭矢,把兔子抓進手裡,高高興興地說道:“我們有兔子吃了!”
李澈當然也想吃兔子,他摸了摸身上,才想起東西全在李凝那裡,連忙對她道:“兔子是他打的,我們身上沒有銀兩,把那根花釵給他。”
李凝回頭看了一眼,發覺那灰衣青年比李澈高,比李澈壯,頓時老實了,摸出一根花釵來,把箭矢連帶兔子背到身後,將花釵遞到灰衣青年麵前。
灰衣青年說了一句什麼話,李凝沒聽清楚,還想湊近了聽,就見林子裡又走出幾個人來,為首的一個年輕貴人似乎正與旁人說話,一邊說一邊走,說的大概是方言,她聽不懂。
那年輕貴人不經意一彆視線,正好落進了李凝好奇的眸子裡。
年輕貴人的聲音斷了。
李凝判斷他應當是這夥人的主子,那個灰衣青年之所以不收她的花釵,大約就是因為不好擅自做主。
她眨了眨眼睛,走過去把手裡的花釵遞到那年輕貴人的麵前。
年輕貴人不接,怔怔地看著她。
李凝晃了晃手裡的花釵,說道:“我拿這個跟你們換兔子好不好?”
年輕貴人沒說話,也沒動。
李凝見這群人都站著不動,踮起腳小心地把花釵插在那年輕貴人的頭上,又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確認他真的傻掉了,連忙收回手,抓著兔子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