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母這麼生氣,林薇就有點不敢告訴她,信其實是宗父後娶的妻子寫的了。而林母在罵過宗父後,也想起來問:“他給你們寫信乾什麼?”
林薇搖頭說:“不知道,宗紹隻看了第一封信,看完後他心情挺不好,也沒告訴我內容,隻說以後這個地址寄來的信不要收,直接退回去。”
“就該給他退回去!”林母恨恨地說,又道,“小宗這孩子還是有良心,比他爹強多了。”
雖然通過親媽和宗紹的態度,林薇對宗父印象不太好,但那怎麼說都是長輩,這話她一時不知道該怎麼接,停頓片刻問:“我公公婆婆離婚,是因為宗紹他爸對不起他媽嗎?”
林母冷哼:“何止是對不起!”
“他到底做了什麼?”林薇等了一會沒等到下文,不得不再次開口問,問完見她媽還是不想說,便道,“你也看到了,他們隔三差五寫信來,宗紹一直不回,說不定哪天他們就上島了,我什麼都不清楚,到時候人來了,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接待他們?”
“還接待?打出去就行了!”林母眉毛一擰,說完後又長出一口氣,“本來我想著,你跟小宗雖然結婚了,但他爸媽早離婚了,親家我是隻認杏蘭的,不跟那混蛋來往,沒必要讓你知道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林薇問:“那位怎麼說都是宗紹親爹,您能不跟他來往,我是兒媳婦,我們難道還能不認他?”
林母並不是不懂人情世故,隻是兩個孩子結婚那會好友還活著,有她在,那人沒臉來打擾他們。好友去世後,她也擔心過一陣,但那人沒找過來,她就放下了這事,一直到今天。
想著閨女的話,林母歎了口氣說:“這件事吧,說來話長。”
林母本名將張二妮,和宗紹母親陳杏蘭,還有宗紹父親宗平是一起長大的,他們的父母佃著同一個地主家的地。
宗家本來不是佃農,他們自己有地,但那年頭就算是有地的人,日子也不大好過。
因為田地賦稅重,而且上頭管事的年年換,甚至上半年這個人管事,下半年那個人就打來了,賦稅一年收兩遍是常有的事。許多有自耕地的農民被高昂的賦稅壓垮,被迫賣掉土地,成為佃農,宗家就是如此。
但宗家還要慘一些,因為宗平父親在這期間瘸了腿,走路一瘸一拐起來。地主佃租土地不是為了做慈善,而是想掙錢,一個四肢健全的人和一個瘸子,他們當然願意將土地佃給前者,宗家差點連佃農都當不上。
之所以說差點,是因為有人幫忙求情,而這個人,就是陳杏蘭父親。
陳家雖然也是佃農,但陳杏蘭父親早年跟著私塾先生讀過兩年書,認識些字,再加上他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在佃農中很有威信,因此跟地主家的管事也能搭上話。
他以前就跟宗平父親認識,見他日子艱難,就幫著說了幾句話,才讓他有了地種,不至於賣孩子。
陳父不但幫宗家佃到了土地,還幫他們在自家隔壁搭了草棚,兩家正式成了鄰居,而陳杏蘭和宗平也得以認識。
隻是好景不長,宗平父親因為傷腿的時候沒能得到好的治療,瘸了的那條腿經常疼痛難忍,有一次他去田裡乾活,走著走著腿突然痛起來,他一時沒防備,直接栽進了水溝裡,腦袋撞到了水溝裡的石頭,直接一命嗚呼。
宗平母親本就病懨懨,丈夫去世後,她沒能為母則強,直接病倒了。臨死前,宗平母親跟陳父提出讓兒子入贅陳家的事,隻求他們能將他養大。
陳父答應將宗平養大,卻沒答應入贅的事,隻是在宗平母親的哀求下,給兩個孩子定了娃娃親,說等他們到年紀,就讓他們成婚。
於是宗平就在陳家住了下來,陳杏蘭從此多了個童養夫。
林薇問:“那時候他們感情好嗎?”
“那會當然好,你看小宗模樣俊吧?”林母突然問,見閨女點頭,繼續說,“宗平年輕時候,長得比他還俊,那會我們村差不多年紀的小姑娘,沒有不羨慕杏蘭的。”
“那他對我婆婆呢?”
“也好,要是他對杏蘭不好,大家也不會這麼羨慕,杏蘭也不會等他那麼多年。”林母說著垂下眼簾,隻是她現在想想,卻已經分辨不出他那時候是真心對陳杏蘭好,還是為了恩情,不得不對她好。
“我婆婆等了他很多年?”
林母點頭,繼續往下說:“我們十七歲那年……”
他們十七歲那年,石城來了夥解放軍,宗平見了大受鼓舞,回家就跟陳杏蘭說想參軍。
宗平的決定,陳杏蘭向來無條件支持,甚至還想跟著一起去當兵。
但陳父陳母知道後堅決反對,雖然他們敬重解放軍,卻不希望女兒去冒這個險,宗平也一樣,他們年紀不小了,陳家已經看好日子,準備讓他們結婚。
陳家因此鬨了一場,過程林母不清楚,但她知道最後的結果。
宗平走了,陳杏蘭則留了下來。
宗平離開的頭半年還有家書寄回來,但漸漸的就沒了消息,不知生死。陳杏蘭到年紀後,她爸媽想給她另說一門親事,但她堅決不肯,要等宗平。
這一等就是十年,她從十七歲等到了二十七歲。
“我們都以為他死了,但他最後還是回來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杏蘭哭得那麼厲害。”林母回憶著說。
林薇算算宗紹的出生日期,問:“他回來後他們就結婚了?”
“嗯,不過結完婚,宗平就又走了,那會還沒那麼太平,他還要去打仗。”
說起那些事的時候,林母一直眉頭緊皺,這會臉上倒是露出了一絲笑,“說起來,你小的時候小宗可喜歡你了,杏蘭每次帶他來咱們家玩,他都抓著你的手不肯放,走的時候還要哭一場。”
林薇完全不記得這些事:“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