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 27 章 他想擁有可以光明正大看……(2 / 2)

兔子的回禮 關抒耳 10516 字 2024-03-28

時澄月抬頭,她親愛的弟弟誇讚月色時,月亮毫不留情地掩埋進了厚重的雲層裡。

看來明天是個雨天。

“苗禾說要來參加我的生日聚會。”時澄月思忖了半晌,冷不丁冒出這句話。

林一硯一愣,什麼時候的事情,他怎麼不知道?

時澄月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那時候你可能忙著挑香菜。”

“哦……”

苗禾想去,他更想去。

可是他該如何開口?

就說香菜是萬惡之源吧。

都怪這香菜。

時澄月嘖一聲:“所以你想不想來啊?”

想啊。

他心裡那隻小狗尾巴搖得飛快,都已豎著耳朵上躥下跳,就等她這句話了。

於是開口就變成了:“可以。”

可以?好隨便的態度,那不就是來或不來都無所謂嗎?

“這態度也太不走心了吧!你不想見證一個十六歲的美少女變成十七歲的美少女嗎?”

聽著她一板一眼的質問,慶幸於這夜色能完美地掩藏自己嘴角的笑意。

林一硯偏頭望向一邊:“我想來的。”

稍頓,他繼續說,“我想見證一個十七歲的美少女變成十八歲的美少女。”

也不知道是在刻意壓著什麼,他的聲線很低,溫柔清爽帶著少年氣的聲線被微涼的空氣放大,清爽到仿佛都能聞到海潮的清新氣息。

時澄月心滿意足地嗯了聲。

“定在什麼地方?”

“啊,這麼快……”她還沒想好呢。

“哦。”林一硯說,“你還沒想到那一步。”

細長勻停的手指拎著手機一角,一圈一圈地轉。

“是我太急了。”停頓片刻,他補充完整。

他們應該是在說生日會吧?

這該死的心跳,到底為什麼加快了?

於是她隻能轉移話題:“你為什麼老是轉手機?在教室裡也是,你好喜歡轉筆和轉書。你有多動症?”

林一硯:“……沒有,習慣了。”

四人不知不覺走到了公交車站台,四人打了兩輛車,在公交車站分開。

時澄月叫的車來得快,上車前她和苗禾告彆,也不知道是什麼使然,她突然衝林一硯努努嘴,笑得有些得意:“我的車來得可比你的快呢。”

林一硯實在覺得好笑,這也要比?

他們是四個小學生趁著周末出來秋遊嗎?

林一硯牽著苗禾站在路邊,他低頭點亮手機,看著相冊裡的時澄月,眉清目秀,明眸皓齒,即使是抓拍都能從每一處五官裡找到靈動二字。時澄月選了幾張喜歡的照片,讓他drop給她,剩下的她全選之後刪除。

但她忘記了徹底刪除。

滑到最後一張,那是苗禾用他的手機偷偷拍的。彼時時澄月正在問他為什麼不愛吃香菜還要加香菜,他直愣愣地盯著她,臉上有些委屈。

於是他們巧妙地同框了。

他想起,他們上一次同框是在蔚藍中學的畢業照上。一班到四班的同學有一張大合影。初中的時澄月在女生群中的個子算是高挑,於是她站到了第三排的正中間。而他站在第四排的正中間,他隻要低頭,就可以看見她柔軟的長發披散在肩膀兩側。

可能是看得入迷了,攝影師連說了兩遍“最中間那個男生抬一下頭”,他都沒意識到這是在和他說話。直到時澄月和其他女生一樣好奇地回頭看他,他們的視線有一瞬重疊,他才如夢初醒。

她看他時下巴微抬起,漂亮小臉上天生自帶高傲。精致眼型像勾勒極佳的杏仁,眸光流轉間溢出好奇。

時間在那一瞬平靜,香樟被午後長風叨擾的時候,她的發梢也蹭過他握拳的掌背。

那一刻,他想,很有可能,他們再也見不到了。

所以他決定鼓起勇氣和她對視,可視線剛在空中觸及的那一刹那他心虛得發緊,指尖發麻到指甲都要失去血色,血液進行一場無聲回流。

隻一秒,在旁觀者眼裡快到蜻蜓點水的一秒,在旁觀者眼裡可以忽略不計的視覺交鋒。

他抬頭,目光渙散地看著前方。

她和大家一起好奇地轉頭,又先人一步平淡地收回視線。

再沒有回頭看過他。

有點遺憾,卻又在情理之中。

真好,除了很久以前的那張畢業照,時隔三年,他又一次擁有了和她近到身處同一鏡頭下的機會。

“哥哥,你都看這麼久了,車到底到哪裡了呀?”

苗禾的問題突兀地打斷了他的思緒。他才想起來自己打開手機是要看看車的具體位置。

“哥哥?”苗禾晃了晃他的手,“你怎麼老是走神啊?”

“沒有。”林一硯底氣不足地回答妹妹。

他覺得自己的確有毛病。

其實時澄月說得對。

江理實驗說小不小,說大不大,雖然南樓和北樓許多公共時間會刻意地錯開,唯一不會錯開的就是下午第四節課後放學前的那四十五分鐘。時澄月會和幾個女生來操場散步,而那個時間點,男生們都會在露天籃球場打球。

男生們總是說比起踢足球,女生更會被打籃球的男生吸引。所以每當他看見時澄月後,就會如孔雀開屏般出儘各種風頭,什麼撩起衣擺擦汗,什麼籃球進網後和隊友來個肩碰肩,拳對拳,反正怎麼帥怎麼來,什麼裝逼事兒他都乾過。

男生們的話不無道理。打完球後,場邊總會站著幾個女生紅著臉問他要聯係方式。

可那些女生的身影裡,從未有過時澄月。從未。

後來他才發現,時澄月根本不關注這些,她下來散步,好像隻是單純的為了逃避學習而散步。

所以那之後林一硯也懶得在球場打球了,既然一天之中能遇見她的機會也就這下午的短短的四十五分鐘,那他為什麼要打球,他就要坐在草坪上,裝作休息和看風景的模樣,視線緊緊跟著她的身影而動。

偶爾,他們的視線會對上。

幾乎是條件反射的,林一硯會心虛地低頭,手一抖,放在腿邊的那罐可樂突兀地倒下,冒著氣泡的液體流淌在草坪上,也濺到他的鞋麵。

林一硯在心裡向這一攤草和他的天價新鞋道歉。

再抬頭時,時澄月已經在和朋友聊天了,他像是鬆了一口氣,又像是有些遺憾。

遺憾她的目光未曾落到他身上。

他從未覺得自己是個膽小的人,可遇上時澄月之後,他卻又覺得勇氣是他最最匱乏的東西。

匱乏到連輕描淡寫的一個對視都需要他在心裡草擬屢屢。

有的時候走近了,他甚至能聽見她和朋友說她無聊如流水賬的日常碎片。而那時的他會冷不丁冒出一個念頭——在以後的某一天,他的名字會不會頻繁出現在她的日常裡呢?

他發現,隻要手裡拿著東西並循環往複地做同一件事情時,這樣的行為在彆人眼裡被命名為發呆,命名為不會被人覺得奇怪的走神。

所以他開始坐在草坪上,重複地轉著手機,轉著筆,轉著籃球,有什麼轉什麼,反正走神的人是有權利盯著某一處,盯著某一個人長久且光明正大地看的權利。

少年意氣勃發,卻又稚氣未脫。

那時候的他蓄勢待發,天真地幻想,很快,他就會擁有可以光明正大看著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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