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 棉布對農家出身的人來說, 算十分昂貴奢侈的東西了。
黎錦之前找村裡人織布,一匹是700文,漂染得去鎮子上, 再加200文。
而這匹布,少年給他自己一點都沒留,全都拿來給黎錦做外袍。
一件是單衣,現在這種天氣穿正好。
另一件則要把上次買來的棉花縫進去做夾襖。剩下的他留著給小包子做衣服。
至於邊邊角角的廢料,他打算多縫幾個荷包和手帕, 畢竟這可是棉布, 用來直接當抹布太可惜了。
黎錦初到古代, 還沒經曆過這裡的冬天,隻想著冷了去裁縫鋪裡買棉衣。
但秦慕文不一樣,他是土生土長的古代人, 此前家裡沒破敗的時候, 他也不會顧慮這麼多。
可現在他已經下嫁給黎錦,自然得擔起一個內子應該做的,那就是操心丈夫的冷暖。
這也是黎錦讓黎錦十分心軟又心疼他的原因, 秦慕文才十七歲,分明自己還是個孩子, 麵容青澀, 就連身體也才發育沒多久。
卻已經每日操勞,小小年紀就操心整個家。
這一點少年從來不掛在嘴上,但黎錦每日回家, 都能看到院子被掃的乾乾淨淨,書房的案幾也都有擦拭整理。
這些活兒聽起來簡單輕鬆,但一件件累積起來,少年得忙活至少一個時辰。
更彆說他還得照顧孩子,縫衣服,掐著黎錦回來的點做飯。
黎錦之前是產科大夫,見過不少產後心態不好的姑娘,所以對自家夫郎,他也更加關心留意。
如果秦慕文可以嬌氣一點,他也會十分喜歡,畢竟才十七歲的少年啊。
想想他自己十七歲的時候,每天的日常就是看書踢球,哪會操心家事。
但這些東西秦慕文從來沒說,他全都當成自己的責任,從來沒喊過累。
就算黎錦偶爾給家裡添置的好東西,少年也都是先緊著黎錦和小包子來,自己從來不爭。
每一件事都讓黎錦對他心軟的一塌糊塗。
黎錦回到家,秦慕文聽到響聲,飛快從屋裡出來。
“阿錦,你回來了。”
黎錦放下東西,看著少年脖子上的紅痕,眸中帶著笑意,說道:“中午吃的什麼?”
秦慕文說:“茄子炒肉末,還有麵條。”
自從黎錦救了宋掌櫃的媳婦和孩子,宋掌櫃時不時給他送來一條魚和豬肉。
黎錦自然不能白要,但宋掌櫃的孩子又隔三岔五的生病,最近更是患上了新生兒黃疸。
新生兒黃疸的表現就是麵、頸部顏色黃裡透紅,嚴重的話會出現在四肢。
當時又是鎮上風寒的高發時期,宋掌櫃不敢抱著孩子去醫館,是黎錦上門診治的。
黎錦觀察了小孩子的手心腳心等部位,發現顏色並沒有變黃。而且麵、頸部呈現的黃色也不是暗黃,而是黃中透紅。
他鬆了一口氣,那這就是生理性的黃疸,不需要輔助藥物治療。
要不然,黎錦還真不知道該怎麼開藥。
他叮囑宋掌櫃要多抱著孩子曬太陽,最近不要母乳喂養,換成米糊和羊奶,讓孩子多吃,促進排泄。
果然,十幾天一過,孩子的病情就得到好轉。
宋掌櫃又是上門感謝一番。
如今的民風就是家裡的老人和小孩生病,一旦醫生診治好了,必得上門答謝。
可這次黎錦覺得自己也沒做什麼,這種生理性的黃疸,小孩子本來就可以自己恢複。所以他堅決的沒收宋掌櫃的銀子。
也正是因為如此,宋掌櫃隔三岔五便會麻煩李柱子給黎錦帶來豬肉和他要的魚肉。
之前黎錦在杏林堂坐診的時候,經常坐李柱子的牛車回去,宋掌櫃也知曉這些。
東西都被帶到家裡,再說肉類在八/九月本來就不好保存,黎錦也就順水推舟的收下。
故此,秦慕文每天至少有一頓能吃上肉,黎錦看著他臉頰漸漸有肉了,對此也十分滿意。
秦慕文按照黎錦的說法做了清蒸魚,他不明白為什麼黎錦很少吃豬肉,卻偏偏不能少了雞蛋和魚肉。
當天晚上,秦慕文把魚端上飯桌,膽子大了一點,問道:“阿錦,為什麼不喜歡吃豬肉?”
他之前在尚書府,夫人偶爾會命令全府所有人齋戒一月,他都覺得沒什麼。
但嫁過來兩年基本上沒吃過肉,這讓秦慕文發現,自己其實還是很喜歡吃肉的。
現在回頭想想,之前日複一日的鹹菜、清粥、剩飯,他都覺得有恍然隔世的感覺。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堅持過來的。
黎錦還當他對這件事不好奇,聽到他這麼問,直接說:“昨天抓我背的時候,手感如何?”
秦慕文臉直接紅了,他、他也沒有故意要抓阿錦,但身體被一**的刺激到,阿錦不讓他抓著床,那他……就隻能抱著阿錦了。
秦慕文沒說話,黎錦故意重複了一下:“不喜歡抱嗎?”
秦慕文到底骨子裡是率真的,他瞧瞧抬頭看了眼黎錦的笑,緩緩點頭,“喜歡。”
黎錦的身子骨已經逐漸地長為真正的男人,皮膚下覆蓋著一層流線型的肌肉,完全不會突兀,無比吸引人。
就連秦慕文這種完全不會意識到身材的人,也覺得自己十分喜歡現在的黎錦,哪兒哪兒都喜歡。
黎錦忍住把他拉在懷裡親吻的想法,言簡意賅的解釋:“多吃豬肉會長軟肉,而吃魚肉再配合運動,就可以練出你男人這樣的身材。”
秦慕文不知道是被‘你男人’三個字刺激到,還是被這句話的意思刺激到。
他說:“那我多吃豬肉,會不會變胖?”
黎錦捏了捏他的臉:“你現在太瘦了,每天又吃的這麼少,自然不會長胖。”
說著,他自己夾了少年做的青椒炒肉,“我這不也吃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