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打獵,當然不會像《還珠格格》裡頭那樣,一群人騎著馬咋咋呼呼地滿林子轉悠,全靠下人把動物驅趕到一處用弓箭獵殺。
——雖然有後現代科技感的獵弓,但更多的人選擇使用步.槍。
使用槍.支,就勢必要抵抗後坐力。
除了獵裝本身需要有減震的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強大的抓力和支撐性。
越亦晚少年時期潮牌買了不少,對各種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了雙款式還算喜歡的,上手一摸發覺是尼龍材質中底設計。
不管是在平原還是山地打獵,都容易碰到泥沼和露水,獵靴不僅要防水還要透氣,同時還要具備一定地抗磨性。
越亦晚左挑右挑,又選了兩雙遞給了禦侍。
花慕之帶著他往裡走,進入位置比較隱蔽的槍.械室。
越小王爺顯然被這麼大的陣仗驚著了,下意識地開始數有幾排槍.械。
這裡簡直跟展覽館一樣,各種手.槍步.槍應有儘有,全部都是合法持有的新貨。
四麵都是敞亮氣派的金絲楠木展示櫃,中間還有各種雜件成排列好,貼著不同的標識。
“慶之臨走的時候,還念叨著真想再來打一次獵。”花慕之也走近了幾步,隨手掂了掂身旁的一把□□:“他喜歡用這款,點22口徑,後坐力小打擊準,之前乾掉過好些兔子和野雞。”
這還真是知識盲區。
越亦晚看了一圈,頗有種直男挑口紅般的茫然感,扭頭求助花慕之:“殿下幫我挑一把?”
“沒有經驗的話,配一把雙腳架吧,架霰彈.槍或者步.槍都可以。”花慕之隨手給他拿了幾把,讓他感受不同的手感。
他在講解的時候,還會隨手拿把□□把玩,不時單手翻個槍花。
動作之乾淨利落,一看就是老手。
什麼槍能射鹿,哪把是用來殺熊的,如何使用才能得體而又不失精準,這平日裡溫文爾雅的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釋的清楚明白。
栓式槍.機和雷明頓手感為何截然不同,溫徹斯特的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選點心一般簡單清晰。
他在談論這些時,身上並沒有那種屠夫般的嗜血,反而更有種貴族般的光環。
會玩槍的男人,確實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的身後,聽得似懂非懂,挑了幾把後坐力沒有那麼強的,又跟著他去挑其他的配件。
“這個我知道——是八倍鏡!“
太子略有些詫異地看向他,解釋道:“這個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調倍率的。”
越亦晚輕咳一聲道:“記錯了。”
吃雞誤我!
“打獵的話,一般設標準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麼旋鈕調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視野太小,容易跟丟。”
他們添置了槍口製退器和槍膛歸零器,子彈也挑了一些。
禦侍早就準備好了提籃,待全部挑完之後便把這些送去了山下的休憩區裡。
明天一早出發獵鹿,想來會特彆好玩。
夫夫兩折返回下榻處,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來還有正事沒有做。
——今天的稿子還沒有肝!
越亦晚換了睡袍,趕緊抱著平板趴床上畫畫。
花慕之把資料和備忘錄翻了出來,開始在旁邊的書桌上趕更新。
白天應付完一堆親戚,都快忘了這事。
……大冬天的晚上加班簡直太心酸了,就不能拿個機器把腦子裡的想法直接拷出來嗎!
越亦晚畫的並不算很順利,甚至有點想啃筆。
“極簡”這個主題聽著就不好畫。
想要達成極簡,不僅要純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對麵料和剪裁的個人判斷。
他趴在床上,兩條腿晃來晃去,又長又白簡直還泛著光。
花慕之本來在專心勾勒十五世紀的城市卷軸,鍵盤敲了一半忽然感覺被晃了一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見了那晃悠著的,修長而又白淨的腿。
沒有一絲多餘的贅肉,線條優美如一筆勾成,象牙白的肌膚在燈光下格外的漂亮。
太子揉了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頭,繼續專心碼字。
畢竟明天的更新還沒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