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
沈音之始終沒想明白。
她隻知道截止過年前的生活非常好, 她好,他好, 周遭的朋友們都不錯。
前世今生皆是如此, 涉及所謂的愛, 好端端的日子才生出變故, 才有了掐, 有了逃。
她不逃就得永遠被鎖在籠子裡, 逃了被逮回來, 又是沒完沒了地對峙。
猶如惡性循環, 生生無儘。
傻子的思維簡單, 想著既然愛不好,就不要它好了。
她問朋友們:有沒有辦法除掉這古裡古怪的愛?
蘇井裡不說話。
林朝霧搖了搖頭, 說, 不能。
“那——”
愛果然是個燙手山芋, 沈音之正兒八經思索片刻,又問:”那有沒有辦法讓他少愛點,彆那麼愛我?”
“我覺得我是喜歡他的。”
這個她想得透徹:坦蕩:“我喜歡他長得好看, 喜歡他給我花錢,喜歡他很多很多地方,可是沒有愛他。”
“所以他也不用愛我, 他喜歡我, 願意給我花錢就夠了。”
沒必要為她擋車禍;
更不應該禁錮她的所有。
她沒打算占便宜, 不喜歡背負上任何負擔。
聽說喜歡得深了會變成愛, 那麼反過來, 愛得淺了是不是可以退回到喜歡?
小傻子有些天真地期待著。
然而林朝霧淡淡道:“阿音,愛是沒有辦法控製的。”
“不僅我們沒法控製,你沒辦法,連沈琛都沒辦法,就是因為世界上沒人能控製它,它才是愛,懂嗎?”
沈音之似懂非懂,小聲嘀咕:“那就麻煩了,我隻想到這個辦法。”
她陷入沉思。
對麵坐著的蘇井裡欲言又止。
止了又言,“要不還是走唄?”
他彆過臉盯著白花花的牆麵,語氣態度鬆軟許多,吊兒郎當地:“就當開年旅遊,路上看看風景還能找靈感。真要想到辦法,大不了再回來,反正難的是逃出去,自投羅網又沒有什麼難度。”
“不行的。”
沈音之無精打采:“我們根本跑不出去,他馬上就能找過來了。”
“這他還能找過來?沒導航我都找不到。”
“不至於。”
兩位隊友先後發出狂妄的聲音,林朝霧尤其不以為意:“這是我外公外婆住過的舊房子,以前他們住在六樓。全家有七八把鑰匙,隻有清明節掃墓之後才會來坐坐。房子常年空著,還記在我舅舅名下,要不是今晚看到老鑰匙,我都想不起這個地方。”
“就算沈琛再怎麼神通廣大,起碼今天晚上他——”
她往窗戶邊上走,似乎要驗證自己所說的話,邊說邊拉開窗簾。
然後戛然而止。
兩秒之後一聲:“嘖。”
林朝霧麻溜掩上窗簾,回頭,攤手:“阿音說的沒錯,他找過來了。”
這秒打臉。
她不得不服。
*
不過還心存僥幸,她往旁邊讓個空位,招呼沈音之:“我近視沒戴隱形,你來看看是不是他,小心點。”
沈音之悄悄捏住窗簾布,掀開縫隙,光露出半隻眼睛。
往下看。
兩棟居民樓之間停有熟悉的車輛,車邊赫然站著個男人,又高又瘦,猶如深夜裡冒出來的幽靈。
好似敏銳察覺到視線,他陡然抬頭往這個方向看來。
沈音之始料不及。
明明隔著長長的距離,他眉目遙遠,神色模糊。
刹那間她依舊覺得被逮住了,仿佛被龐然大物扼住脖子,凜冽的爪尖差點兒能刺破皮,給她無數鮮血與疼痛。
“是他。”
她縮了縮脖子,強迫自己挪開目光。
“真找過來了?操,警犬投胎?“
蘇井裡臉色變化:“關燈麼?”
“彆了。”林朝霧反駁:“我故意把車停在彆的樓下麵,他還能找到這棟樓。你現在關燈相當於欲蓋彌彰,不如不蓋。”
“那你這樓頂有沒有天台什麼的,能不能從彆的樓下去?或者有沒有認識的鄰居,借地方躲躲?”
“天台沒有,我記得四樓也是我外公的房子,好像租給彆人了。”
林朝霧冷靜摸手機:“打個電話問問我媽。”
蘇井裡連聲催:“趕緊的!”
沒料到沈琛動作如此之快,他們冒出不同程度的忐忑與不詳心情。
反是沈音之展露出超乎尋常的鎮定,因為她知道自己跑不了。
前世她跑過無數次,沈琛死不肯放過她。
她並非故意折磨他,又不能拖累兩個朋友隱姓埋名東躲西藏。
無論怎麼看都跑不了,這回出來隻不過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反抗之舉,結果幾乎注定。
——她終究會落回到他的手裡,時間早晚的差彆。
關鍵在於他的態度是否會變,從而涉及到她之後要怎麼打算。
這個事情她講不清楚,他們好像無法理解。
沈音之隻好雙手捧著水杯,望著輕輕敲動的窗簾布發呆。
這時敲門聲響起。
咚咚,咚咚的兩下。
力道不輕不重,速度聽著是從容不迫,頓時襯得房裡寂靜可怕。
蘇井裡起身要去開門。
沈音之卻快他兩拍,瞧見門外令人意外的人。
不是沈琛。
而是許久不見的。
周笙。
*
周笙神色淡漠,身後空蕩,似乎是單槍匹馬上來的,渾身裹挾著寒氣,凜凜的。
而沈音之後頭站著蘇井裡和林朝霧,明晃晃的兩臉戒備。
他一看便猜到怎麼回事,眼神落到沈音之身上,冷道:“沈先生讓我來送東西。”
“什麼東西?”
蘇井裡想接,他躲開,隻遞給沈音之。
“您的睡衣,還有。”
他頓了頓,用上頗有些意味深長的語氣:“劉阿姨做的菜,本來準備今晚慶祝發布會的。”
—— 劉阿姨以為你會回去,但你沒有。
沈音之從裡頭聽出點兒隱約的指責,失望,或是彆的什麼。
為什麼沈琛會送這兩樣東西過來呢?
她困惑地問:“他不抓我回去嗎?為什麼?”
周笙麵無表情:“我不清楚。”
“那他沒有話要跟我說嗎?”
周笙反問:“您有話想對他說麼?”
沈音之不語,想不到這時候有什麼可說。
“好好休息,這就是沈先生要說的。”
周笙轉身下樓,沈音之下意識開門走了出去。
“周笙,你也想起來了嗎?”
她踩住影子,瞧見自個兒的影子扭曲飄忽地鋪下台階,以及周笙停住腳步,影子沒入黑暗。
“是,我想起來了。”他沒轉頭,單單叫了聲:“有什麼事要吩咐麼,小姐?”
沒錯,是了,就是這股子口吻。
前世的周笙是孤兒,不知經曆過什麼,九歲起便在沈琛手下做事。
沒有親人,不講情愛,冷血得近乎完美,視沈先生為信仰,不容任何人侮辱,背叛,何況傷害。
起初他對她的態度冷冷淡淡,直到1937年,她再三出逃惹得沈琛不高興。
他完完全全站在沈琛那邊,自然而然不待見她,轉為冷漠。
如今也算殊途同歸吧。
之前不錯的相處一筆勾銷,不過事情總是雙麵性,有壞自有好。
周笙了解沈琛。
是那種男人對男人的了解,旁觀者清醒的看待,加之他把沈琛看得不能再重。
沈音之就開門見山:“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也不喜歡沈琛喜歡我,你有沒有辦法讓他不愛我?”
“沒有。”
可惜得到的答案依舊叫人失望,他字字冷銳:“要是世界上存在那種辦法,我會不擇手段弄到手,你本該死者安息。”
看來是真的很討厭她哦。
他往前走兩步,沈音之追下兩個台階。
樓道燈光隨之晃了晃,微弱亮著。
“那他就是亂七八糟的愛我,我沒有愛他怎麼辦?”
沈音之雙眼澄澈,到處摸口袋。
外套兩個口袋,裡頭毛衣沒口袋,垂墜感良好的針織半身裙又兩個口袋。
她把身上口袋全部翻出來給他看,十分無辜,茫然。
“你看,我真的沒有愛可以給他,真的。”
“這樣他不高興我不高興,你也不高興,所有人都不高興,所有人都對我生氣,好像是我做錯了。”
不知怎的對他很輕易地說出口:“可是我不知道我錯在哪裡,因為我就是不高興呀。”
“我又沒有傻到分不清高不高興,是不是?”
“不高興就是不高興,你們光在那邊生氣,沒有人告訴我為什麼生氣,你們在氣什麼。我真的搞不懂你們,當然有的時候我也搞不懂我自己的腦子裡在想什麼。我知道沈琛聰明,他有錢,他能做的事情比我多,我沒有他厲害,但是我不想死呀。”
“我想高高興興的,我高興了就願意哄他高興,大家高興,我錯了嗎?”
“我不應該想辦法高興嗎?”
“難道他的高興重要,我的高興不重要?”
“而且他的愛是他的,我的愛是我的,你們說了沒有辦法控製。為什麼他非要愛我,他是對的;我控製不住愛,我不愛他,我就是錯的呢?”
講累了,小傻子拍拍屁股坐在台階上,盤手埋腦袋,表情萬分嚴肅。
“我要是做錯了,錯的地方肯定是,我想讓所有人高興。”
如果她隻想讓自己高興,不管彆人死活自個兒逃之夭夭就是了;
如果她隻想讓沈琛高興,違背內心哄哄他騙騙他,以此換取名利富貴便是;
如果她隻想讓朋友高興,應當拋棄所有想法按照朋友們安排好的路線走。
她錯在貪心不足。
錯在自以為能夠讓身邊所有人開心,到頭來徒惹滿身臊。
“你說我應該怎麼辦呢?”
她的聲音輕輕的,糯糯的,回蕩在樓梯之間:“周笙,你要是我,會怎麼辦?”
啪嗒,燈滅了。
周笙轉身往回走,燈又亮了,照得她發頂有個小小的亮圈。
她仰起臉,雙眼澄澈,沒有眼淚。
手指頭掰扯著卡通襪子,稚氣又通透。
周笙依稀明白這個傻子特殊在哪裡了,薄唇動了動,吐出一句話:“如果你能不愛所有人,就沒必要愛他。”
算是出了個主意。
然而遠在理解範圍之外,沈音之滿臉疑惑,“可是——”
“願意被他愛就夠了。”
他聲音清冷:“沈先生很好哄,他想要的不多,隻是無法接受什麼都沒有。”
最後說:“他隻剩你了,沈小姐。”
他不作停留的離開。
沈音之腦袋靠在膝蓋上,獨自悶聲不響坐良久。
*
送來的飯菜是熱的,三人解決掉晚飯,潦草打掃下房間,準備睡覺。
沈音之和林朝霧一個房間。
床鋪靠牆,坐起來便是窗戶,能瞧見無邊夜空裡沒有星星沒有月光,寒風吹得樹木枝椏搖曳不止。
沈琛依然立在原地。
一身周正的漆黑呢大衣,指尖凝著零丁的火光,唇角溢出一團飄渺朦朧的白霧。
—— 他在抽煙。
這是沈音之生平頭回見他抽煙,不禁眼神駐留,又瞧見雪。
稀稀拉拉的雪點兒,漫天如紙屑般灑落在他的肩頭。
有人走近說了什麼,應當是周笙,撐起黑色的雨傘。
沈音之拉開窗戶,手掌伸出去接住幾片雪。
口袋裡手機立刻嗡嗡振動,收到言簡意賅的短信:【關窗戶。】
【我想玩玩雪呢。】她回。
【再玩就回家玩。】
他凶凶的,不容反抗。
沈音之低頭,模模糊糊感覺對上沈琛的視線,他正在傘下往這邊看,手機發出柔柔的光。
她關上窗戶,長時間凝望窗外,直到玻璃蒙上一層霧,糊了眼睛。
她伸手在上頭塗塗畫畫,喊:“蔻丹。”
“嗯?”林朝霧似睡非睡地應:“怎麼了?”
“為什麼——”
小傻子歪頭,臉枕在冰冰涼的大理石窗台上,迷糊發問:“為什麼他在我旁邊的時候,我能看得到他,但不覺得他在愛我。現在他離我有點兒遠,為什麼我又突然,好像,稍微感覺到他在愛我了?愛本來就是這樣的東西嗎?要離得遠遠的才能好?”
“還是說。他做我不喜歡的事情,我就覺得他不愛我,他做我喜歡的事情,我又覺得他愛我。”
“愛不是從頭到尾的,是會因為他做的事情變來變去嗎?就像本來愛那個男的,後來因為他娶了彆的女人,就不愛他?”
“不是,阿音。”林朝霧睡意朦朧:“所有人的愛都是不同的。”
“不過能夠確定的是愛需要磨合,嘴巴上該怎麼說,手腳該怎麼做,沒有真正的答案,她們得自個兒摸索。無論你所聽過的百合,紅姨,還是彆的什麼人的故事。愛本身沒有錯,隻是她們後麵的路走錯了,隻能說女人好像有天賦,女人有找路的天賦,執著到底的毅力。男人沒有,他們很容易走錯,走丟,把我們丟在迷宮裡自生自滅。”
“所以百香門裡忌諱講愛,是打從開始就杜絕掉風險。你是你,真要到了那個地步,沒必要被彆人的故事嚇住。”
“......”
沈琛。
在窗戶上慢慢寫出這個名字,好似能穿透時光,回望他曾經握住她的手,一筆一畫地練字。
“他真的愛我嗎?”
沈音之眨眨眼,轉頭,眼眸熠熠生輝:“我隻聽到他這樣說,你覺得他真的愛我嗎?他會不會搞錯了?”
“他愛你。”林朝霧沒有多作猶豫:“這種事情很難弄錯,人愛不愛另外的人,他自己清楚。”
“那我愛他嗎?”
沈音之像個被難題絆住,解不開,索性想抄答案省事的差生,可勁兒盯著林朝霧瞧。
這回對方無奈地彎起嘴巴。
“這不能問我,阿音,你不能靠彆人去判斷你到底愛不愛那個人。”
“那我怎麼知道呀,又看不到它,摸不到它。”沈音之嘟囔:“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