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盛夏不想鬨得太難看了,尤其是現在媽媽好不容易過上正常生活,可不能再犯錯了。
盛夏拉了拉媽媽的手,示意她彆說話,自己來處理。
盛夏態度依舊強硬:“如果你有什麼訴求,可以去找警察,你繼續大吵大鬨,在我這裡依舊得不到任何錢。”
“怎麼?不敢讓你朋友知道你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我還沒說你媽是殺人犯。”李梅見盛夏這樣,就知道她怕了,立馬又說道。
她慣會在人多的地方說這些。
金雲安看著這個人,原本冷冰冰的臉一下子就變了。
她看著眼前的人,笑著說道:“盛夏,這事的確不能這樣。”
李梅這下子是直接把眼前這個女人當做盛夏的老板,立馬喋喋不休地說道:“還是做大老板的人講道理。”
她也無所謂眼前的人是不是大老板,隻是這樣恭維對方。
金雲安的氣質很好,說話聲音更是強硬中帶著尊重溫和:“你要是方便的話,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談談。”
“盛夏現在在我這邊,我肯定會給你一個公道。”金雲安開口說道。
盛夏就在旁邊看著,她媽簡直像個下基層的主持正義的清官,語氣那一個令人信服。
李梅立馬就被忽悠到了,大概也意識到商場裡這麼多人,眼前這個女老板模樣的人還對自己這麼尊重,頓時臉上有光。
“你說去哪兒?”
“樓上有一家私人會所,裡麵談事情比較方便。”金雲安說道。
盛夏看著自己養母那因為金雲安溫和的語氣就覺得臉上有光的樣子,有些擔心接下來的發展。
她媽……想做什麼?
不對,她好像也沒跟媽媽說過自己養母對自己不好。
因為也確實不好說,盛夏從小到大都在努力還這個情,因為自己媽媽是殺人犯,對方也沒扔了自己。
直到前世,她死了,她養母明明已經知道跟她老公有關,但收了她老公的錢,不談這個事情。
如果隻是這些,也就算了,但她不應該故意指責金雲安,說是因為她當年殺了人,所以人家來報仇了,還故意編造一些話混淆視聽。
她媽當初本來就懷疑是她當年的事情,聽到這些以後,就更肯定了。
重生以後,老公婆婆這邊,她割得很快,但養父母她始終不知道該怎麼辦。
無論多少多少痛苦,始終抵不過那一句:“到底還是養了你”。
盛夏跟著媽媽的身後,心裡亂成一團。
這樣的私人會所,盛夏還是第一次進來,的確很私密。
李梅進了包間,看向金雲安的目光又熱切了起來:“你是盛夏的老板吧?你可彆被她騙了,她就是有人在的時候裝得勤快,你一走,她肯定就偷懶。”
金雲安倒了一杯水,放在了李梅麵前:“不提這個,我想跟你解決一個事情。”
李梅:“什麼事,老板,你說。”
“我現在挺喜歡盛夏,聽她說,你養了她十五年,我希望你能夠和她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手續。”
“你這是什麼意思?”李梅臉色一變。
“彆急,我不會讓你白養十五年,你可以把她這些年花的錢都羅列出來,我會按照通貨膨脹後的價值給你。”
“比如說,05年,她上小學一年級,如果花了300塊錢學費,換算到現在1500元。”
李梅臉上先是大喜,緊接著又不敢相信:“怎麼可能?你是來騙我吧?”
“我騙你做什麼?我希望她以後給我做女兒,自然不想她欠了你。”
金雲安垂下眼眸,說道:“我叫一個律師過來。”
盛夏聽得一愣一愣的,在聽到錢的問題時,盛夏簡直是心疼的不行。
金雲安打完電話,從盛夏的書包裡拿了筆和剛買的筆記本遞給了李梅:“你先寫著。”
李梅這下子高興了,搓了搓手:“這是你說的,不能耍賴!”
李梅沒讀過什麼書,但基本的書寫還是會,開始算了起來。
“她來我們家的時候在發高燒,當時還是我背去的醫院,藥費花了五……五百塊錢!”
“謝謝你背她去醫院,這個行為算五百塊錢,你記成一千吧。”
盛夏急得不行,她又不記得那個時候的事情,但肯定沒有李梅說的那麼多,她媽媽那麼聰明,怎麼會看不出來?
李梅一聽,像是遇到了一個冤大頭一樣,繼續說道:“高燒好起來了以後我還給她買了兩件衣服,花了一百塊錢。”
這樣下去怎麼付得起錢啊,盛夏不樂意了:“從小到大你都沒給我買過衣服啊,我穿的都是堂姐她們給的舊衣服。”
“那是後來你弟弟出生了,我們家窮,一開始還是給你買了新衣服的。”李梅說道,仿佛想起了當年,當年她是因為生不出孩子才會要這個孩子,一開始是當自己女兒養。
金雲安拉住了自己的女兒,說道:“衣服一百塊錢,買衣服這個行為一百塊錢。”
李梅立馬笑眯了眼睛,奉承道:“還是大老板講道理。”
金雲安:“你繼續寫。”
李梅回憶了一下,好像就是買衣服回來發現自己懷孕了。
當時是想把人送走,但家裡老一輩迷信,說是這個女孩帶來的孩子,如果送走,可能剛懷上的兒子會出事。
她也隻能留下來。
李梅想了又想,都沒有想到接下來買了什麼,她靈光一閃:“平時吃飯住宿都是錢,不算多了,一個月五百塊錢。”
“你不要想亂開價。”盛夏氣得不行,說道:“我們住的那個房子,現在一個月房租都才五百塊,而且我還睡的是客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