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二更(1 / 2)

隔壁的小書生 少地瓜 7760 字 10個月前

公堂之上禁止喧嘩, 此時卻突然從房頂上跳下個人來,任憑本地縣令十分威儀,此時也被唬了一跳。

好在他還支撐得住, 並未讓人看出破綻,立刻將那驚堂木一拍,厲聲喝道:“來者何人,竟敢咆哮公堂!”

就聽那少年哈哈一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老子叫廖雁!”

他非但不像尋常人那樣跪拜行禮,甚至連一點敬服的神色都沒有,渾身上下都寫著桀驁不馴。

見他如此狂妄, 縣令禁不住眉頭緊皺,才要發作,卻見此人一身江湖裝束,不由就是眉心一跳。

江湖人……

嘶。

他下意識重新將目光投回翠紅和韓青身上, 心道這倆人到底怎麼回事?孟家的孩子摻和進去,如今又躥出個江湖人……

這倒是不好辦了。

江湖遊俠常以武犯禁, 最不服管束, 朝廷不是不想管, 實在是管不了。

你想那些遊俠兒往往四海為家,無所拘束,連點可以用來做威脅的事情都沒有。反倒是朝廷命官,各個有家有口前途無量, 若不小心觸了黴頭, 那些遊俠兒也不必做什麼,隻需隔三差五往你轄下鬨一回,鬨完了拍腚就走, 卻去哪裡捉?

他們是瓦罐不怕跟玉石碰的,若再惹急了,竄進來害幾條人命又當如何?

如此一來,不光政績前程難保,甚至家人性命也岌岌可危……

沒人不怕死,位居高位者尤甚,因此久而久之,兩邊就逐漸形成一種微妙的平衡:

朝堂江湖兩相立,朝廷默許江湖的存在,並允許他們幫忙維護灰色地帶和地下秩序,但絕不可鬨得太過;相對應的,若逢戰時,江湖人士需第一時間投軍衛國,平時朝廷卻不可以隨便插手江湖事。

這位方知縣三十一歲中進士,在京城苦熬多年才博得名山縣縣令一職,如今才做了兩年不到,轄下一直太平無事,也算意氣風發。

誰知今日卻不走運,先是來了個女休男的奇聞異事,緊接著又遇見早年孟家後人,如今偏又跳出個江湖人來!

一樁樁一件件,都是極其耗費精神的活計,若是處置不當,隻怕政績的“甲”字評便要錯失,升官無望了。

方知縣正暗自思索對策之時,眼角的餘光卻瞥見堂下一個衙役正衝自己拚命使眼色,似有話要說。

他微微頷首示意,又將那驚堂木拍了下,儘量避免跟廖雁正麵打交道,板著臉問翠紅和韓青:“來人你們可認識?”

不管是翠紅還是韓青,都沒見過廖雁,兩人正要搖頭時,卻聽堂外的王掌櫃急忙忙喊了句,“認識認識,是,是我們這頭的人!山野鄉民,不識規矩,大人莫怪!”

得了這個台階,方知縣心中大為熨帖,於是立刻借坡下驢道:“荒唐,你們自己人都不在一個調上,打量老爺是好耍的麼?既如此,且下去商議了再來!退堂!”

說罷,也不等廖雁跳腳不服,便匆匆離去。

那衙役見狀,忙跟了上去。

方知縣果然沒走遠,正在照壁後麵等著呢,“你有何話說,可是認識那少年?”

投身江湖的人也未必都喜歡浪跡天涯,亦多有人仗著一身武藝投身公門,或是混個公皮穿穿,或是給某些官員做貼身護衛。

如此一來,江湖人可謂光宗耀祖終身有靠,且官場中需要流血拚命的時候畢竟少,到底安全;而官員也有個使喚,又能打探些江湖密事,不至於被人牽著鼻子走,也算各取所需。

方知縣隱約記得,這衙役就是自己剛來那年投來的,好像叫……姓什麼來著?

好在那人倒也算機敏,料定知縣大人記不得自己這種小角色,當即主動行禮問安,“卑職李仁,見過大人。”

方知縣點點頭,“起來吧,有話但說無妨。”

李仁麻溜兒站起來,低聲道:“卑職方才聽了那少年姓名,又觀他言行、腰後兵刃,約莫**不離十。”

方知縣見他隻是賣關子,十分不耐,當即皺眉道:“說!”

官場上本就賣關子成風,偏還不得不應付著,他早已不勝其煩,如今見區區一個衙役竟也來這套,沒來由一陣惱火。

“是是是,”李仁忙道,“那廖雁來曆不明,聽說是邊民出身,身上有些蠻夷血統,行事最是沒有章法,一言不合便要動兵刃的。江湖同行給他取了個諢號,叫做折翅雁,原是因為他使長短雙刀,喜歡斷人四肢,名字中又帶一個雁字……”

本來方知縣跟廖雁一打照麵就覺得不自在,如今聽了李仁的話,越發煩惱,連胳膊也好似隱隱作痛起來。

聽聽,這一聽就知道是個刺兒頭!

到底他也是一方父母,有點脾氣的人,十分不悅道:“你這話什麼意思,難不成本官竟怕了一個遊俠兒?瞧他嘴上毛還沒長齊呢!若本官硬是要判和離,難不成他還敢大鬨公堂,與朝廷作對?”

一個遊俠兒跳出來自己就要好生捧著?這事若傳揚出去,他的臉麵、朝廷的臉麵要往哪兒擱!

李仁既然投身公門,自然是有些小心眼兒在身上的,聽了這話也不急著反駁,隻是安靜聽完後才陪笑道:“大人說的哪裡話,小小遊俠自然不足為懼,隻是大人乃朝廷命官,千金貴體,怎好自降身價與他計較?沒得失了身份。”

方知縣不過區區七品芝麻小官,怕不是今天死了,明天就有無數替補,何談“命官”?自然更談不上千金貴體。

但好話誰不愛聽呢?

若非表麵功夫做得足,隻怕方知縣現下就要笑出來。

嗯,這個李仁,倒是有幾分眼色。

他努力抿了抿嘴角,又捋著胡須乾咳兩聲,果然和顏悅色起來,“你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

李仁弓著腰背,笑嗬嗬點頭,又適時拍了一記馬屁,“大人高見。”

方知縣原地踱了幾步,又問道:“那依你之見,該當如何?”

權且聽聽,若是高見,自然就是自己的;若不中用,扔了也就是了。

李仁就道:“此事大人倒不急著表態,卑職看那男方勢弱,折翅雁現身時險些嚇得尿了褲子,指定已經提前吃過苦頭……倒不如叫他們自己商議,待到出了結果,大人順水推舟也就是了。”

那廖雁豈是好相與的?想必女休男就是他想出來的餿主意,既然此時他已然現身,又公開表示不高興和離,那韓青也無可奈何。

衙門的人也不用摻和,等那邊重新統一了意見,自家大人隻需順水推舟就好。

至於那韓青高興不高興,管他呢!

至於朝廷的非議麼,左右律法上也沒寫不許女休男,又是當事雙方主動要求的,自家大人這麼做也算順應民意,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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