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予又在府城留了兩天,案件重新開審。
不過去東古縣調查的官差並沒有帶回來什麼有用的證據,從下往上追溯傳言的來源,都沒查到什麼結果。
整個東古縣那麼大,有些人隻是聽了一耳朵,連說話的人是誰都不知道,又不認識,哪裡知道這源頭是從哪裡來的?
查來查去沒個結果,也因此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錢方禮就是那個傳出謠言的人。
最終錢方禮被關了兩個月後,還是放回了家。
但他指使他人偷竊之事卻是證據確鑿,判他賠償了苦主梁家夫婦二十兩銀子。
並且禁止錢家繼續種植向日葵,製作葵花油和瓜子。
還有因為那則傳言名聲受到損害的路鄉君,也獲得了一筆補償。
最後,知府讓人在府城和東古縣縣城都貼了告示,以此為例,警告商戶們良性競爭,不得使用類似的下作卑鄙手段破壞市場環境。
這樣的結果,本就在舒予的意料之中,她並沒有感覺到失望。
她的目的是殺雞儆猴,如今,目的達到了。
錢老爺的這個案子,好些商戶百姓都有關注,得知結果不少人唏噓不已。
不是沒有人懷疑這事是舒予做的,但他們誰也沒證據,要是在外胡言亂語,那就是汙蔑鄉君,回頭可是得吃牢飯的。
因為這事,舒予又狠狠的出了一次名,路記的生意更好了。